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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6-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元隆雅图”)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于2026年度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提高贷款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在综合分析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的基础上,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谦玛网络”)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在该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在前述额度内,公司对谦玛网络实际发生担保时应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本次为谦玛网络提供担保额度主要是为满足谦玛网络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公司对谦玛网络提供担保额度,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但由于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且谦玛网络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为谦玛网络提供担保额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表

  公司2026年度对谦玛网络提供担保额度明细如下表: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6月1日

  注册资本:12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华南路416号6楼607室

  法定代表人:孙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市场营销策划;电子产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票务代理服务;包装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专业设计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数字广告发布;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广告制作;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粮油仓储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会议及展览服务;娱乐性展览;图文设计制作;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咨询策划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出版物互联网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谦玛网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本公司控股股东元隆雅图(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

  谦玛网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谦玛网络最近两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注:以上2024、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谦玛网络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签订担保合同有效。

  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将在股东会批准后视谦玛网络自身发展需求进行签署。谦玛网络其他股东不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的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谦玛网络提供担保额度主要是为满足谦玛网络自身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业务开展和资金筹措,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直接持有谦玛网络60%股权,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故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且谦玛网络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资产负债率低,偿债能力较强,该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董事会同意本次为谦玛网络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为谦玛网络提供担保额度后,公司对子公司累计审批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9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10,7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56%。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6-017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0号)同意,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036,03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6.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999.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520,788.69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1,479,210.71元,已于2023年12月27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616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30,517.8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8,827.5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8,630.12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97.46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募投项目数字营销业务系统建设项目于2025年12月终止,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8,257.8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投项目已累计投入32,079.06万元,其中2025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561.26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包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9,068.29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24年1月15日,本公司及保荐人已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注1: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8110701013502654644账户专项用于数字营销业务系统建设项目,该项目募集资金结余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末,该募集资金账户结余资金3,580.05元尚未转入本公司一般户。

  注2:截至2025年末,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881.08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259.94万元(其中2025年度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61.61万元),已扣除手续费2.66万元(其中2025年度手续费1.78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25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及延期情况

  2025年11月18日和2025年11月21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终止“数字营销业务系统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一体化信息系统平台研发升级建设项目”和“智能仓储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事项。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5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和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

  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6-015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加速流动资金周转,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合作机构”)开展保理业务,拟申请授权保理业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项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如下:

  一、保理业务概述

  考虑公司整体发展需要,为加快应收账款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现申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二、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一)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或有追索权保理方式,具体以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二)保理融资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三)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四)融资费率: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授权范围: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相关机构、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主要责任及说明

  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承担应收账款债务方信用风险,若出现应收账款债务方信用风险而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需继续履行服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对应的应收账款融资承担偿还责任,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的原因产生的其他费用。

  四、开展保理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缩短公司应收账款的回笼时间,提高资金周转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及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经营活动稳健发展,对公司日常经营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相关机构、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具体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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