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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业绩预告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3189         证券简称:网达软件        公告编号:2026-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0353号)。公司收到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业绩预告问询函提及的事项逐项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现将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问题1:

  2026年1月30日,公司提交年度业绩预告公告,预计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0亿元至3.30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规模较小,较为接近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指标。鉴于上述事项对公司和投资者影响重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1.业绩预告及前期公告显示,公司2025年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2.50亿元到3.30亿元,同比下滑1.33%至25.25%。分季度来看,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4亿元,第四季度收入金额及占比较高。

  请公司:(1)分业务列示2025年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的具体金额、占比及同比变动情况,以及各业务板块前五大客户情况,包括客户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作期限、是否为新增客户或关联方、销售内容、销售金额、应收账款余额与账期,以及截至回函日的回款情况,就变动较大之处说明原因,并说明是否存在大客户流失的情况或风险;(2)结合以往年度营业收入的季度变化趋势,说明2025年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的原因,与往年是否存在明显差异,如有,请说明原因。

  回复:

  (一)分业务列示2025年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的具体金额、占比及同比变动情况,以及各业务板块前五大客户情况,包括客户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作期限、是否为新增客户或关联方、销售内容、销售金额、应收账款余额与账期,以及截至回函日的回款情况,就变动较大之处说明原因,并说明是否存在大客户流失的情况或风险

  1、公司主要产品

  (1)高新视频解决方案

  面向5G,在完善4K高清视频产品线的基础上,创新升级多屏互动业务、多视角超高清直播业务;强化提升超高清视频编解码能力,优化视频传输效率,进一步完善后台视频管理系统;推进超高清业务在电视大屏、AR、VR设备上的应用;针对高码率、高帧率、高清晰度的直播、点播业务进行多场景验证,助力内容生产及新消费场景的构建。

  公司的高新视频业务主要面向电信运营商视频公司、广电企业,头部互联网企业,提供覆盖直播、点播、XR全业务场景。具体包括视频前端4K、8K显示,后台软件超高清升级、多终端高清视频传输、AR全景展厅,AR、MR培训等业务。

  (2)AI视频大数据解决方案

  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对海量视频数据进行自动化采集、智能分析和深度挖掘,形成可视化、可决策的数字化应用体系,生成客户需要的决策依据,帮助客户降低风险,节省成本,提升管理和效率。AI视频大数据产品主要面向运营商视频公司、运营商政企客户、交通运输部门、港口运营企业,在智慧海洋、安全管控、智慧码头、智慧园区等领域有着广泛应用。

  (3)融合媒体运营平台项目

  基于云架构,通过能力建设、开放接口、流程重构,在满足传统业务流程的同时,进一步实现媒体融合的多业务流程。为多模态版权内容提供统一的生产、运营、分发、交互等部署平台,并通过智能化服务满足市场需求。公司主要面向新闻媒体单位和音视频内容运营企业、国央企的媒体平台提供相关融合媒体业务服务。

  2、分业务列示2025年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的具体金额、占比及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注1: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注2、其他收入增长主要系2025年合肥产业园租金收入85.72万元。

  3、公司2025年预计主要三项收入实现营业收入的具体金额、占比及同比变动情况,以及各业务板块前五大客户情况,包括客户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作期限、是否为新增客户或关联方、销售内容、销售金额、应收账款余额与账期。

  截至回函日的回款情况列示如下:

  (1)高新视频解决方案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AI视频大数据解决方案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融合媒体运营平台项目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025年,公司高新视频业务和融合媒体业务受宏观环境、客户预算及公司主动转型的影响,业务规模较2024年均有所下降;AI视频大数据解决方案,2025年较去年同期业务规模基本持平。2025年是公司业务转型的关键年份,战略上着重发展人工智能业务,以软硬一体化及SAAS服务为主要形式为客户提供AI能力服务。业务转型推进稳中有进,产品成熟度日臻完善,为公司发展提供新的业务驱动。

  2025年,公司在调整业务结构基础上,加强与核心客户的技术交流,进一步迭代产品与服务。在新业务领域中与客户形成了良性的长期稳定、互利共生的合作生态,积极拓展了诸如上港集团等优质客户。从客户收入实际构成来说,过去三年,公司的前两大客户中国移动集团及中国电信集团收入稳定在80%以上。2024年,公司与阿里云开展媒体业务合作,2025年进一步拓展上港集团智慧码头项目。公司在保证核心业务稳定的基础上逐步开拓新市场,不存在核心客户流失情况及风险的迹象。近三年前五大客户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结合以往年度营业收入的季度变化趋势,说明2025年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的原因,与往年是否存在明显差异,如有,请说明原因。

  公司近年各季度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受到客户预算,采购节奏,收入确认规则等因素影响,公司第四季度收入占比比重偏高。公司过去三年的报告显示,每年1-4季度确认收入的比率平均为23.07%、27.82%、20.39%和28.72%,第四季度占比偏高。

  根据公司业绩预告中披露,2025年第四季度开展了国产信创相关业务,收入规模约6100万元。在业绩预告发布时,公司已获得项目实施地全部区域公司出具的验收报告,在期后深度论证过程中,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获得合同方出具的整体验收证据,基于谨慎性原则,该笔国产业务收入将在整体验收后确认,2025年四季度不予确认。扣减后的全年收入预计变更为25,577.50万元,仍处于业绩预告收入区间。

  2025年,各季度收入占比确认比率为29.12%、20.71%、18.18%、31.99%。公司的收入确认节奏与往年相比不存在明显差异。由于2025年总体收入规模缩减,四季度收入占比相对2024年、2023年略高。绝对金额较往年无较大偏差。总体收入确认情况符合公司业务实际。

  (三)年审会计师意见回复:

  1、核查程序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计划并执行了相应的审计程序。目前正在开展2025年度全年营业收入的审计工作。截至现阶段,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已实施的主要程序包括:

  ①了解并评价管理层与营业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②检查销售合同,识别单项履约义务与控制权转移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或时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③检查收入确认的支持性文件,包括合同、发票、客户或第三方验收单据、签收记录等,以评价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会计政策;

  ④检查客户回款情况;

  ⑤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对收入及毛利率按业务类型进行变动分析等。

  ⑥选取样本执行函证程序,验证交易金额及往来余额的真实性;

  ⑦比对近三年的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

  我们拟进一步实施以下程序:

  ①保持职业怀疑,增加审计程序执行的不可预见性,扩大抽样范围,开展更细维度的分析性复核;

  ②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回款情况,评价相关交易的真实性;

  ③评价营业收入及相关信息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与披露是否恰当;

  ④执行截止测试,并根据业务类型适当扩大测试期间,必要时延伸至审计报告日前,以识别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况。

  ⑤获取回函,对回函结果进行进一步分析,审慎评价回函的可靠性。

  2、核查结论

  截至本回复日,我们的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最终的审计意见尚未形成。针对上述问题,基于目前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及已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未发现2025年前五大客户存在新增客户;未发现公司各业务板块前五大客户存在关联方关系,未发现存在大客户流失的情况;公司第四季度确认收入金额与往年不存在明显差异。

  随着审计工作的推进,我们可能获得新的或进一步的审计证据,由此可能导致本回复内容与我们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最终发表的审计意见之间存在差异。本回复不构成对公司的任何保证,具体审计意见以本所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为准。

  二、问题2:

  2.业绩预告显示,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与国产信创相关的业务收入规模约0.61亿元,但该笔业务的会计处理尚待审慎论证。前期公告中未见公司披露该业务情况。

  请公司补充披露:(1)国产信创业务的开展情况,包括具体内容及业务模式、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及关联关系、与公司现有业务的相关性等,结合该业务的获取方式、供应商的选择过程、公司在业务链条中所处的环节及必要性,说明2025年第四季度该业务收入快速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具有商业实质;(2)国产信创业务所涉的具体履约义务、是否可以拆分及依据、收入确认时点等,说明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等情形;(3)国产信创业务的购销定价政策、结算方式、合同签订、货物流转、资金流转等情况,结合公司具体参与程度、承担的存货风险、是否具有定价权等,说明公司属于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采用总额法或净额法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4)国产信创业务的毛利率、现金流、应收应付账款余额及期后结算情况,说明是否存在融资性贸易特征,并说明原因。

  回复:

  (一)国产信创业务的开展情况,包括具体内容及业务模式、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及关联关系、与公司现有业务的相关性等,结合该业务的获取方式、供应商的选择过程、公司在业务链条中所处的环节及必要性,说明2025年第四季度该业务收入快速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2025年3月,工信部颁布信创产业三年行动计划,中国电信集团将国产信创规模化落地作为核心战略目标之一。一直以来,公司紧密围绕安徽电信信息化战略开拓业务,完成多期安徽电信基础设施平台建设。客户在综合评判公司供应商资质、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后,认为公司具备实施国产信创集成及适配的承接能力。2025年11月,安徽电信向公司发出邀标,公司通过商业谈判自主报价方式,陆续获得相关国产信创业务合同。

  该国产信创业务涵盖软硬件采购与安装适配全流程,包括制定需求方案、设备采购、系统迁移、适配调试及最终验收等环节。交付内容涉及信创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安全系统以及应用的全线替代。公司业务模式以硬件交付为主,软件集成服务为辅,主要流程包括:根据客户需求方案采购国产信创软硬件,完成系统迁移与适配工作,并配合最终验收任务。

  在整体业务采购和销售过程中,公司依照客户需求、项目预算、采购成本、结合自身商业逻辑需求,通过自主报价获得客户的销售机会,供应商的选取主要考量商品价格、供货周期、当地化服务能力、后期渠道拓展等多方面综合因素,业务具备商业实质。公司于2025年10月开始与供应商陆续签订采购合同,执行时间同步在10月-12月。由于公司提前根据客户集成需求了解业务,知悉交易商品内容,因此销售和采购合同的商品数量基本是一一对应的。在该国产信创业务中,公司与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的供应商与客户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国产信创业务所涉的具体履约义务、是否可以拆分及依据、收入确认时点等,说明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等情形

  2025年,公司通过自主商业谈判方式获得中国电信相关国产信创项目相关合同总金额为71,138,670.53元。

  中国电信集团系国产信创项目的总包方,我司提供其部分信创项目的软硬件设备供应及集成服务。销售合同分信创软硬件设备供应和集成服务单独签订,其中软硬件供货合同总金额为69,955,334.01元,集成服务合同金额为1,183,336.52元。

  公司与中国电信集团的国产信创销售合同分软硬件设备供应和集成服务单独签订,每个合同均具有完整的合同要件,为单独履约义务。

  基于2025年12月31日,中国电信集团尚未完成国产信创业务项目进行总体验收,公司未获得系统整体终验证书,在审计师函证中客户确认该项目还未完成最终验收。基于谨慎性原则,报告期内该业务不确认收入。在公司获得完整客户验收文件后,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收入确认。

  国产信创业务中,软硬件设备供应与集成服务分属独立合同,是两个单项履约义务。硬件标准品可独立运行,软件为通用授权。集成服务软件为安装适配部署服务,与软硬件采购可明确区分。以上合同均在公司获得独立且完整验收文件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收入确认。软硬件设备供应合同收入确认后分类为贸易收入,集成服务合同收入确认后分类为技术服务收入。

  相关软硬件供货销售合同涉及的具体履约义务如下:

  

  注:维保为六年,约定公司提供六年维保,同时原厂厂商提供六年维保。客户发生维保时,先联系我司,我司再根据维修问题,判定是否可自行解决,在我司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如硬件问题,我司再向原厂申报维修服务。

  (三)国产信创业务的购销定价政策、结算方式、合同签订、货物流转、资金流转等情况,结合公司具体参与程度、承担的存货风险、是否具有定价权等,说明公司属于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采用总额法或净额法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前期与客户就项目具体情况进行沟通,为顺利执行该合同,公司通过自主谈判定价提前组织了货物采购。向供应商全额或按一定比例预付货款后,供应商将货物发往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网达所在的产业园,由公司员工对货物进行初步验收,并存放于子公司合肥网达办公地点,采购具备完整的进销存管理,并承担了存货风险。

  在商业谈判获取销售订单的过程中,公司依照客户需求、项目预算、结合自身商业逻辑需求,通过自主报价获得客户的销售机会。

  在合同履约环节,公司员工在合肥网达办公地点所在加工车间中,对所采购的信创硬件设备、软件产品及应用进行适配、安装、调试等工作,以达到最终用户的使用标准,完整地承担了向客户提供相关销售服务的主要责任,后续再通过第三方物流或者客户自提的方式将货物运输至指定地点。采购订单的运输全部通过第三方物流,销售合同的交货物流24.26%是通过自提,75.74%为通过第三方物流。

  1、相关收入适用方法的判断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四条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中“1-15按总额或净额确认收入”之规定,综合公司在货源组织,商业谈判及最终交付的具体过程,及销售合同及采购合同条款,公司在该业务中承担的主要责任如下:

  (1)存货风险方面:公司先向供应商采购商品,并由供应商委派第三方物流运输到合肥子公司经相关负责人验收入库。公司人员组织进行安装、适配、调试后再发运至客户指定地点。在此过程中承担了存货的灭失风险。依据公司采购合同,硬件产品设备签收后只能换货不能退货,我司的采购合同亦无最终用户验收的约束条款。公司采购货物的时间要早于销售合同的签订时间,公司承担了采购货物至签订销售合同之间的价格变动风险,承担了商品销售的主要责任。由于最终客户尚未完成统一验收,该部分商品在存货——发出商品中进行核算。

  (2)自主定价方面:对于客户,公司以最终用户预算为参考依据,结合自身商业回报的需求及商业竞争环境自主确定商品报价。对于供应商,公司主要考量商品价格、供货周期、当地化服务能力、后期渠道拓展等多方面综合因素进行筛选,采购价格为以上综合因素结合公司商业逻辑确定,非甲方指定。

  (3)违约责任方面:客户与我司签订了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销售合同规定,货物验收过程中1-5日,对货物有权更换及补充发货,费用我司承担;验收后1-3个月对货物有质量问题,可提出异议,费用由我司承担;违约条件:我司签署的采购合同中针对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约定为每逾期1日支付0.1%的违约金,但在销售合同中约定逾期交货违约金比例为合同总价款1%,且部分合同约定逾期7日,买方有权解除合同。针对供应商交货物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外包装经双方确认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为重新协商价格、根据货物的具体情况负责补齐、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更换而支付的实际费用。而在我司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中,存在验收不合格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条款。

  (4)售后服务方面:公司与客户及供应商合同中均有约定6年质保条款,客户向公司对接售后问题,再由公司分析问题原因,决定是否向供应商或原厂申请对应的质保服务。

  公司认为在该业务过程中,我们独立报价、自主选择供应商、承担货物退货、灭失风险、承担主要售后责任,基本符合主要责任人身份。后续收入确认过程中将于会计师深入讨论具体确认方式。收入类型分类确认为贸易收入。

  (四)国产信创业务的毛利率、现金流、应收应付账款余额及期后结算情况,说明是否存在融资性贸易特征,并说明原因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具体实施过程中,公司会根据承揽合同的总体需求统一进行采购。由于不同订单财政预算存在差异,供应端市场价格变化,从单项合同的毛利率分析来看,不同合同存在毛利率差异,国产信创业务预期整体综合毛利率为3.36%。

  2025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国产信创业务预收账款1105万元,截止2026年4月22日,期后收到预收账款为500.77万元。公司向供应商支付货款7,182.34万元,尚余135.40万元尚未支付。

  业务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该信创业务具备完整商业实质,不符合融资性贸易特征:一是交易背景真实,系响应工信部“2+8+N“信创替代政策的刚性需求,电信集团作为独立第三方非关联方,针对信创项目,都进行了邀标流程和竞争性谈判流程。二是公司承担实质存货风险,包括价格波动、技术迭代及项目变更导致的积压减值风险,并负责交付协调与售后质量责任;三是货物流转完整,实体软硬件从供应商经公司交付至电信集团指定地点;四是定价符合市场逻辑,不同订单毛利率差异源于产品组合、集采规模、服务深度等正常商业因素,非人为设定固定收益率;五是公司作为主要责任人而非资金拆借。综上,该业务属于正常商品购销活动,不存在“虚构交易、融资性空转“情形。不具备融资性贸易的特征。

  (五)年审会计师意见回复:

  1、核查程序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计划并执行了相应的审计程序。目前正在开展2025年度全年营业收入的审计工作。截至现阶段,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已实施的主要程序包括:

  ①评价、测试公司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运行的有效性;

  ②实地走访了该业务主要客户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和中徽建技术有限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了解该业务的商业背景、合作模式、货物运输方式、结算方式等;

  ③实地走访了该业务主要供应商,了解该业务的商业背景、合作模式、货物运输方式、结算方式等;

  ④检查所有的销售合同及采购合同,比对主要合同条款,包括交易商品品类、商品单价、交货条件、验收标准、付款条件、售后条款等;

  ⑤实地走访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网达软件有限公司即采购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通过检查监控视频,观察业务发生期间的货物流转情况;

  ⑥通过天眼查查询该业务上下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⑦选取样本执行函证程序,验证交易金额及往来余额的真实性;

  我们拟进一步实施以下程序:

  ①保持职业怀疑,增加审计程序执行的不可预见性,扩大抽样范围,开展更细维度的分析性复核;

  ②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回款情况,评价相关交易的真实性;

  2、核查结论

  截至本回复日,我们的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最终的审计意见尚未形成。针对上述,基于目前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及已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

  ①公司第四季度确认收入金额与往年不存在明显差异,国产信创业务具有商业实质;

  ②有关国产信创业务,公司分别与客户签订了硬件销售合同与《基于MIX云视联网的集成应用服务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硬件销售合同与软件服务合同需分别进行验收,两份独立的合同及独立的验收,表明交易双方在商业安排上将两者视为可区分的商品和服务。客户可以在取得硬件后独立使用,后续的软件服务是在此基础上附加的价值,两者并非必须整合为一个组合产出才能使客户受益,因此国产信创业务涉及两项履约义务。

  ③我们已收到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的往来回函,回函内容为数据不符:“系统未获得整体终验截止2025年12月31日,我公司对该项目未终验,应付款项未到相应节点。”收到回函后,我们就回函内容对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进行了访谈确认。因此上述业务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不予确认营业收入。

  ④融资性贸易业务是以贸易业务为名,实为出借资金、无商业实质的违规业务。国产信创业务贸易背景真实,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不存在关联方关系,贸易标的交易前未由下游客户实质控制,不存在融资性贸易特征。

  随着审计工作的推进,我们可能获得新的或进一步的审计证据,由此可能导致本回复内容与我们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最终发表的审计意见之间存在差异。本回复不构成对公司的任何保证,具体审计意见以本所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为准。

  三、问题3:

  业绩预告显示,公司2025年度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1,050万元至1,550万元,同比增长0.22%至47.94%;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360万元至600万元,同比增长63.18%至171.96%,与收入变动趋势不一致,公告称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保持稳定,销售回款效率和现金流管理较好,不存在大额资产减值的情形。前期公告显示,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为3.49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1.73%,未曾计提减值准备。

  请公司:(1)列示各业务板块毛利率、成本费用主要构成,量化分析公司业绩变化的具体原因,并结合同行业公司情况说明公司利润与收入变化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2)补充披露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包括关键假设、评估方法及选取依据、主要参数及其合理性、具体测算过程等,结合该房产的权属情况、成新度、出租率等,说明相关减值计提是否及时、充分;(3)说明其他主要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是否存在应计提减值但未计提或者减值计提不充分的情况。

  回复:

  (一)列示各业务板块毛利率、成本费用主要构成,量化分析公司业绩变化的具体原因,并结合同行业公司情况说明公司利润与收入变化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收入成本及毛利率对比分析: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注:其他业务主要系房屋出租

  2025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相对稳定,AI视频业务细分场景深度拓展具有成效,在销售额稳健的情况下,毛利率水平有所提升。高新视频业务受市场需求环境影响,收入规模有所下滑,公司核心业务综合毛利率水平受市场竞争影响略有下滑。

  2025 年公司销售、管理、研发三大费用同比全面下降,核心驱动因素均为员工薪酬缩减。目前软件行业正处于从标准化产品逐步向智能化服务过渡阶段,研发范式发生转变,以大模型为代表的AI技术深度融入需求、设计、编码、测试、运维全流程,承担大量标准化、重复性工作,研发人员聚焦架构与创新,实现人效、质量、周期的AI驱动升级。

  薪酬变化情况:

  单位: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以2024年已披露的年报为例,面向政府和企业的软件/IT服务上市公司,与公司业务形态、客户类型、所在地区相类似公司类比如下:

  

  根据目前测算,剔除其他业务成本的影响,公司2025年总体毛利额较2024年减少2182.04万,同比销售管理研发三大费用受人力成本缩减影响减少2084.38万元。在AI转型的技能重构趋势下,优化人员效能使得2025年公司利润与收入变化趋势不一致具备合理性。

  (二)补充披露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包括关键假设、评估方法及选取依据、主要参数及其合理性、具体测算过程等,结合该房产的权属情况、成新度、出租率等,说明相关减值计提是否及时、充分

  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系全资子公司合肥网达持有的产业园资产,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余额为 34,423.74 万元,用途主要为对外出租。建成后,产业园获得了合肥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蜀山区投资促进中心出具的支持函件,并已收到相应租金回报,公司前期将持有的合肥产业园项目资产按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本期审计期间,审计单位根据该产业园对应的不动产权属文件附记 “建筑性质为工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不得擅自转让”,认为该产业园资产无法单独出售或转让,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 —— 投资性房地产》中关于投资性房地产“可单独出售”的确认条件。经公司与审计机构充分沟通、审慎认定,将对上述会计列报事项予以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将该资产自投资性房地产重分类调整至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会计差错更正将随2025年报同步披露。

  公司委托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该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根据东洲报字(2026)第1027号评估报告的结果,该资产的不含增值税市场价格为3.62亿元,高于账面价值,不存在减值迹象。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用于出租的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测算情况如下:

  1、评估方法的选取。

  根据不动产权证附记记载:该建筑性质为工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不得擅自转让。依据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合同,该项目建成后不得出租、分割转让,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鉴于上述约定,委估房地产在转让、用途变更等方面存在限制条款,与市场法评估所依托的公开、公平、无特殊限制的市场化交易环境存在差异,因此本次评估不适合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委估对象有部分对外租赁,但已有租户间的租金水平差异较大且高于当地市场平均租金水平,另根据蜀山区投资促进中心出具的说明函,“对符合蜀山区主导产业方向的招商项目,经我中心报备同意后,可办理分割租赁手续”,委估对象的租赁存在产业准入限制与审批要求,对于此类产业准入限制与招商审批要求下的租金水平无法参考现有租赁案例价格及市场水平,租金较难合理量化,故本次评估亦不宜采用收益法。

  委估对象为工业房地产,一般为企业专门建造的工程,成本法一般能够体现其房屋的市场价值。委估对象包括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本次采用房地分估评估,其中房屋建筑物采用重置成本法、土地使用权价值采用市场法进行估值。

  2、估值方法介绍

  评估对象包括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本次采用成本法(房地分估)评估,其中房屋建筑物采用重置成本法、土地使用权价值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1)、房屋建筑物:

  重置成本法是指以现时条件下按照重建或者重置被评估对象房屋建筑物的思路,即在重建或者重置成本基础上,扣除相关贬值(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以此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资产评估方法。计算公式:

  评估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重置成本×成新率

  (1)重置成本的确定

  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的重置成本为更新重置成本,一般包括:建筑安装工程重置价(含增值税)、待摊投资及其他费用(含增值税)和资金成本。

  A.建筑安装工程重置价

  本次评估建安工程造价主要采用类比法及直接法,以类似房屋建筑物的造价指标为基础,经过对类似工程造价分析调整后获得委估对象的全新综合造价。

  B.待摊投资

  待摊投资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环境影响评价费等,根据国家各部委颁发的基准日有效的取价文件确定。

  待摊投资取费表

  

  C.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按照产权持有人固定资产投资合理建设工期或建(构)筑物的合理建设工期,参照评估基准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假定建设资金在工程建设工期内按均匀投入计算。

  资金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待摊投资)×正常建设期×正常建设期贷款利率×1/2

  D.可抵扣的增值税

  从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因此本次评估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的重置全价不含增值税。

  可抵扣的增值税=建安综合造价可抵扣的增值税+待摊投资可抵扣的增值税

  其中:建安综合造价的增值税税率取9%、待摊投资的增值税税率取6%

  (2)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A.对于价值大、重要的建(构)筑物采用打分法技术测定成新率和年限法成新率综合确定,其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权数+打分法技术测定成新率×权数)÷总权数

  其中:

  ①年限法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已使用年限:根据房屋建造年、月,计算得出已使用年限。

  尚可使用年限:主要通过现场考察房屋建筑物的工程质量、建筑物主体、围护结构、水电设施、装修等各方面保养情况,参照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完损程度的评定标准”和建设部、财政部发建综(1992)349号有关不同结构、用途房屋建(构)筑物使用年限的规定,确定尚可使用年限。

  ②打分法技术测定成新率的确定:

  依据建设部有关鉴定房屋新旧程度的参考依据、评分标准,根据现场勘查技术测定,评估人员结合有关工程资料并现场勘查:结构部分(地基基础、承重结构、非承重结构,屋面、楼地面)、装修部分(门窗、内粉饰、外粉饰、顶棚等),设备部分(水卫、电气、消防设施、通风通暖),根据勘查状况来确定各部分的完好分值,并对各部分赋予权重,最终确定建筑物的打分法成新率。

  计算公式:

  成新率=(结构打分×评分修正系数+装修打分×评分修正系数+设备打分×评分修正系数)÷100×100%

  ③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综合成新率采用加权平均法,年限法成新率权数取4,打分法技术测定成新率权数取6。

  B.对于结构相对简单的建(构)筑物,采用年限法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正后确定成新率,计算公式: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3)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2)、土地使用权:

  对土地使用权本次采用市场法评估。

  (1)市场法

  采用市场法求取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公式如下:

  土地评估值=比较实例宗地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日期修正系数×区域因素修正系数×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即V=VB×A×B×D×E

  式中:V:待估宗地价格;

  VB:比较实例价格;

  A:待估宗地情况指数/比较实例宗地情况指数=正常情况指数/比较实例宗地情况指数

  B:待估宗地评估基准日地价指数/比较实例宗地交易日期地价指数

  D:待估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E:待估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在对可比案例进行系数调整时,需分别考虑其交易情况、市场状况、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的影响。

  A.交易情况的修正应考虑交易价格的客观合理,对各类可能造成可比实例交易价格偏离正常市场价格的因素需进行相应的修正。现我国土地使用权主要通过市场公开招拍挂取得,一般需选取实际成交的案例。

  B.对于土地使用权的市场状况而言,由于可比实例的交易日期往往不为基准日当天,期间的土地市场行情可能出现了变化,比如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各地政府批地规划、银行利率、经济环境等改变造成的市场状况变动,一般根据宗地所在地的相应国有土地使用权监测指数或相关市场指数进行修正。

  C.区域因素通常包括:聚集程度,交通条件,市政配套,环境景观,规划限制等。应根据委估对象与可比案例的实际差异,分别进行分析比对。

  D.个别因素通常包括:宗地面积,土地性质,临街深度,开发程度,地形地势,地质土壤等。应根据委估对象与可比案例的实际差异,分别进行分析比对。

  3、估值结论

  根据对部分资产于基准日市场价值的估算,最终确定该项固定资产在设定用途下的不含增值税市场价格为36,215.00万元。

  

  根据以上估值结论,该项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

  (三)说明其他主要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是否存在应计提减值但未计提或者减值计提不充分的情况。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注:后期审计调整后,投资性房地产科目转至固定资产中核算,投资性房地产科目余额为0,固定资产增加33,381.39万元,调整后固定资产余额为42,201.96万元;对应土地使用权金额1,042.35万元由投资性房地产科目转至无形资产中核算。该调整对公司合并报表的营业利润、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均无影响

  1、其他权益工具系通过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亚信科技股票,该股票具有公开市场报价,公司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系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公司于2023年作为有限合伙人设立上海兴富雏鹰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富雏鹰私募”)持股10%,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全部实缴金额2,000万元。根据已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有限合伙人权益金额为20,088.59万元,扣除应承担的管理费,公司可获得的分配金额约2,117万元。

  公司于2025年10月作为有限合伙人设立安徽曦合未来兴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曦合未来”)持股60%,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50%实缴金额1,500万元。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曦合未来2025年度会计报表列示,实收资本金额2,500万元,货币资金2,475.90万元,曦合未来尚未对外投资。

  3、长期股权投资系公司对其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公司按权益法核算并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i、因朔桔(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系一家主营为AI核保的人工智能企业,公司于2018年作为天使投资人投资该企业,该公司2020年进行了A轮融资,该公司2025年帐面投资余额已超过初始投资金额,公司业务增长情况良好。公司2025年总资产6203万元,销售收入9320万元。不存在减值迹象。

  ii、上海蛙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于2020年6月对蛙色进行了天使轮投资,蛙色主要创业领域聚焦在VR视频,是公司在业务技术上下游的有益补充,主营VR相关业务,其线下大空间VR娱乐厅的产品已开始获得商业收入验证,公司判断不存在减值迹象。公司2025年总资产385万元,销售收入866万元。

  以上两家企业公司聘请了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其进行了评估,就评估最终意见来看,不存在减值迹象。

  iii、安徽智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营信息系统业务的开发,可在公司业务发展上有较强的业务协同能力,投资初期是希望对方在视频市场可深耕发展,鉴于公司对其业务发展的判断,已于2024年计提了相应投资的减值准备,2025年没有进一步减值迹象。

  iv、峰盈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与峰盈银河有限公司的合资公司,合资公司的目的是期望嫁接双方的技术与市场资源,在公司视频业务领域有较大的突破与发展,根据2025年审计报告显示,全年利润为正,公司判断不存在减值迹象。

  V、上海航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聚焦航天卫星领域的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致力于打通从科研到产业的双向通道。公司认为,上海航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属于研发型企业,与公司整体战略具备较强协同性,从综合维度分析,该被投资单位不存在明显减值迹象。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于审慎性原则,考虑到该企业尚未形成规模化收入,未来经营情况及现金流量难以可靠预计,要求按净资产持股比例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公司接受了审计师的调整意见,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4、固定资产科目内容中涉及公司位于上海自用办公楼及合肥自建产业园区办公楼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上海总部办公楼于2017年投入使用,土地产权有效期到2055年9月份。目前账面余额单价为9,187.59元/平方米,通过网络查询周边平均交易价格为1.58万元每平米,显示该资产无减值迹象。

  合肥产业园于2024年投入使用,土地产权有效期到2065年5月,依照评估报告对合肥园区的评估,园区不存在减值迹象。

  生产设备主要系软件开发用的服务器及电脑设备及运输工具,折旧年限为3-5年。该部分设备每年都在计提折旧且都有盘点。目前不存在报废、灭失、损毁的迹象,不存在减值迹象。

  5、在建工程科目内容系合肥自建园区未达到验收标准的装修费支出。

  6、无形资产主要系合肥产业园的土地使用权资产,该科目原本在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由于土地附着物调整计入固定资产核算相应土地使用权调整至使用权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为50年,该项资产在2025年12月31日没有减值迹象。

  7、截止2025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系母公司单体报表的数据影响。2025年递延所得税资产较2024年下降174.80万元,主要系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造成,母公司未弥补亏损余额为13,157.7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025年的未弥补亏损较2024年增加3,988.37万元,该科目主要在母公司账面核算,2025年母公司利润总额为1,797.82万元,其中一次性亏损包括注销子公司上海众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产生投资损失1279万元及年度人员优化成本696万元。母公司七天通知存款账户注销,导致应纳税所得额调减729.51万元,剔除以上三项一次性费用后应纳税所得额为514.44万元,预计2026年母公司将有能力转回为弥补亏损。根据税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未弥补亏损可十年内转回。依照公司对未来业务发展的财务预计判断,未弥补亏损可在未来6-7年全部转回。公司认为该项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

  8、应收账款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15,234.49万元,公司应收账款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和单项计提两种方式足额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025年信用减值准备新增金额为-569.07万元。应收账款信用减值准备计提充足,不存在减值迹象。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的应收账款高度集中于中国移动、中国电信,账龄整体偏良性,合计超 80% 款项为 1 年以内短期应收,回款风险较低。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年以内计提5%,1-2年计提10%,2-3年计提30%,3-4年计提50%,4-5年计提80%,5年以上计提100%。参照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采取了谨慎、适当的会计估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用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9、存货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余额为10,614.99万元,其中合同履约成本4,128.26万元,存货——发出商品余额6,471.47万元,存货——库存商品余额15.25万元。合同履约成本对应合同额为8,153.99万元,合同履约成本占合同额比率为50.63%,该项存货不存在存货减值的情形存货——发出商品系国产信创项目,客户尚未验收所致,该存货亦不存在存货跌价的情形。

  10、货币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50,254.12万元。

  1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交易性金融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以上交易性金融资产都是保本浮动收益类型,其中的利息收益都已经在报表中体现。

  12、应收票据及合同资产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票据余额1,357.69万元、合同资产余额376.80万元,公司应收票据和合同资产按账龄组合方式已足额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需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客户。应收票据信用减值准备及合同资产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充足,不存在减值迹象。

  应收票据账龄分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合同资产账龄分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合同资产坏账计提比例为1年以内计提5%,1-2年计提10%,2-3年计提30%,3-4年计提50%,4-5年计提80%,5年以上计提100%。参照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采取了谨慎、适当的会计估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用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13、预付账款

  截止2025年12月31日预付账款余额为573.60万元,其中预付国产信创项目3.9万元,预付项目采购款569.70万元。目前项目正在进行中不存在减值迹象。

  (四)年审会计师意见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计划并执行了相应的审计程序。目前正在开展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截至现阶段,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已实施的主要程序包括:

  1、其他权益工具:

  ①获取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全年《证券投资基金估值表》

  ②独立向证券机构实施函证程序,函证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持有份额及股权公允价值,并已取得回函,回函金额与账面一致。

  ③通过公开市场查询截至资产负债表日亚信科技股票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一致,不存在减值迹象。

  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①公司于2023年作为有限合伙人设立上海兴富雏鹰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富雏鹰私募”)持股10%,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全部实缴金额2,000万元。我们获取了由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显示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有限合伙人权益金额为20,088.59万元,扣除应承担的管理费,公司可获得的分配金额约2,117万元,大于投资成本,不存在减值迹象。

  ②公司于2025年10月作为有限合伙人设立安徽曦合未来兴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曦合未来”)持股60%,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50%实缴金额约1,500万元。我们取得曦合未来2025年度审计报告,报表列示实收资本金额2,500万元,货币资金2,475.90万元,曦合未来尚未对外投资。

  3、长期股权投资

  ①因朔桔(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蛙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我们取得了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两家公司出具的《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的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因朔桔(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可回收金额为22,378,700.00元,高于账面价值4,559,640.91元,不存在减值迹象;经评估上海蛙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可回收金额为6,174,000.00元,高于账面价值10,195,286.95元,不存在减值迹象。

  ②安徽智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峰盈科技有限公司

  我们获取了安徽智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峰盈科技有限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对上述两家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进行了分析,均不存在减值迹象。

  ③上海航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信息”)

  航天信息成立至今没有形成规模性的营业收入,2025年末净资产仅为1,629,458.07元,而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9,436,485.85元,即使570万元长期应付款在2026年顺利验收结转,公司按权益享有的份额仅增加约114万元,叠加现有净资产份额后,合计可享有权益仍显著低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涉及《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第六条中所述的经济绩效低于预期情形,未来商业化预测缺乏有力证据支撑。因此截止2025年12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航天信息存在大额减值迹象。

  4、投资性房地产(审计调整后为固定资产)

  (1)核查程序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计划并执行了相应的审计程序。现阶段,针对上述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及存货,我们已实施的主要程序包括:

  ①实地查看了位于合肥市蜀山区的产业园房屋现状及出租情况;

  ②访谈了当地房屋管理相关部门,对房屋出租前景进行评价;

  ③检查了相关出租协议;

  ④检查了相关产权证书;

  ⑤取得了合肥蜀山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支持合肥网达科技园打造专业园区的复函》;

  ⑥取得了蜀山区投资促进中心的说明函:

  ⑦取得了上海市尚法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2)核查结论

  根据不动产权证附记明确记载“建筑性质为工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不得擅自转让”,且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合同约定“该项目建成后不得出租、分割转让,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由此来看,企业对该房产的持有目的和物权行使受到制约,企业无法对该房产进行单独出售或转让,不具备《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所规定的投资性房地产“可单独出售”的核心特征。

  尽管合肥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蜀山区投资促进中心出具了支持函件,且部分租户已完成注册地址变更,但相关函件仅表明地方招商部门给予政策配合与项目导入支持,并未且无权变更不动产权证书及土地出让合同中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限制条款。上海市尚法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亦未完全排除潜在合规风险及行政处罚的可能。基于此,该房产不满足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条件,应调整至固定资产进行核算。截至回复日我们取得了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合肥产业园作为固定资产进行评估的初稿,估值结论未发生减值。

  5、递延所得税资产

  我们核查了公司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核实可抵扣亏损明细及可抵扣期限;获取公司报告期内盈利预测数据、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及相关支撑资料;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的规定,分析公司关于可弥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的会计估计合理性。公司未来可产生足额的应纳税所得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符合谨慎性原则及预计转回时间,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6、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1)核查程序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计划并执行了相应的审计程序。现阶段,针对上述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及存货,我们已实施的主要程序包括:

  ①获取公司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明细以及账龄表;按照迁徙率模型测算预期信用损失,复核了坏账政策的适当性及坏账计提的充分性;

  ②通过天眼查查询客户的基本信息,查看客户是否存在注销,经营异常等状态,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③对大额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进行函证;

  ④获取了公司存货明细,分析期末存货构成及变动情况;

  ⑤获取公司期末存货库龄情况,分析一年以上的长库龄存货占比及形成原因;

  ⑥获取公司期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计提情况,了解公司存货跌价提准备计提政策及方法;

  ⑦检查固定资产房屋的相关产证,通过网络查询核实可比实例房屋出售市场报价,与账面单价进行比对;

  ⑧实地查看位于合肥市蜀山区的产业园房屋装修情况;查看相关装修合同。

  我们拟进一步实施以下程序:

  ①获取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回函,对回函结果进行进一步分析;

  ②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回款情况,评价相关交易的真实性。

  (2)核查结论

  截至本回复日,我们的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最终的审计意见尚未形成。基于目前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及已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未发现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存在大额减值风险。

  随着审计工作的推进,我们可能获得新的或进一步的审计证据,由此可能导致本回复内容与我们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最终发表的审计意见之间存在差异。本回复不构成对公司的任何保证,具体审计意见以本所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为准。

  四、重要风险提示

  本回复中关于公司2025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均为未经审计的初步测算数据。鉴于截至本回复公告之日,公司2025年度年报编制工作尚在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请以公司经审计并正式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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