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68 公司简称:ST中珠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德皓审字[2026]00001564号),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德皓核字[2026]00001015号)。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14,191,646.83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59,129,991.32元,2025年初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2,827,433,403.31元,2025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086,563,394.6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亏损年度及存在未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鉴于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公司2025年度不满足利润分配的条件,因此,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行业情况说明
1、医药行业
2025年,医药行业作为“十四五”规划收官与“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的关键交汇点,在政策协同深化、创新质效提升、国际合作拓展的多重驱动下,全面迈入高质量发展转型的深水区,产业生态呈现系统性重塑特征。医药行业从规模扩张转向价值竞争,政策、市场、技术多维度形成合力,推动产业向创新化、规范化、国际化方向稳步迈进。与此同时,医疗健康需求呈增长态势,人口老龄化深化与居民健康意识提升推动优质医疗服务需求持续释放,行业正围绕“价值医疗”核心,构建以创新为驱动、以合规为底线、以效率为支撑的发展新生态,为聚焦主业、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
(1)健全双目录保障体系,支持创新药械发展
2025年12月,国家医保局正式发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及首版《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年)》,形成医保与商保互补的双目录格局。新版医保目录进一步覆盖肿瘤、罕见病、儿童用药等重点领域;首版商保创新药目录的出台,明确界定了基本医保与商业健康保险在创新药支付领域的边界,将临床价值高但价格昂贵的创新药交由商业健康保险来承接,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补充作用。政策通过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既提升创新药械可及性,又反向激励医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创新药和医疗器械高质量发展。
(2)优化集采政策规则,实现质价兼顾发展
2025年,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向规范化、精细化推进,国家明确“稳临床、保质量、反内卷、防围标”的政策导向,持续优化集采规则。医药集采与医保支付改革步入精细化治理新阶段。集采从单纯降价转向质价兼顾,提高投标门槛,建立保供预警,延长采购周期,并扩大至中成药、中药饮片,兼顾降价、保供与提质。此外,通过设置“锚点价”、引入复活机制、防范关联企业围标等措施,引导企业理性报价,遏制极端低价竞争,形成国家与省级(含省际联盟)集采互为补充的立体架构,在降低群众用药负担的同时保障产业可持续发展。
(3)扩大医疗开放试点,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2025年,国家以服务业为重点扩大市场准入,进一步扩大生物技术、外商独资医院等领域开放试点,压减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在生物技术领域,部分自贸区内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从事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外商独资医院试点有序推进,多家外资企业生物技术项目落地,首家外商独资三级综合医院正式开诊,可统筹进口药品和原研药,开辟国外创新药械审批绿色通道。政策通过扩大开放促进国内外医疗资源双向流动,丰富医疗服务供给,为行业发展注入新活力。
(4)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完善特色发展机制
2025年,国家持续加大中医药产业支持力度,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与中西医结合发展,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中药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30年)》,从原料基地建设、产地初加工、新药研发等多维度赋能产业升级。政策完善中医药特色审评证据体系,支持名老中医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向中药新药转化,鼓励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改进已上市中药品种;同时加强中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健全中医医疗器械标准体系,推动中医药在基层医疗服务中广泛应用,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
(5)加码创新药政策支持,多举措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5年7月,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发布《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作为此前创新药相关政策的延续与完善,从支付端、流通端多维度为创新药发展保驾护航。文件中单独支付、双通道等多项支持措施已落地实施,商保目录联动等举措逐步推进,具体成效将依托后续落地进展与执行力度释放。整体来看,相较于传统制造业面临的发展压力,创新药领域获得的政策支持力度持续提升,成为医药产业升级过程中政策坚定不移的支持方向,为创新药研发、落地与市场化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撑。
2、医疗行业
2025年,医疗行业在政策引导、技术革新与市场调整的多重驱动下,正式迈入以“质量提升、创新赋能、合规提质”为核心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行业格局呈现结构性优化特征。政策层面,监管体系更趋完善,医保基金从“被动支付”向“主动赋能”转型;持续强化价格治理与合规监管,药品集采规范化精细化推进,既降低群众就医负担,又为创新产品预留合理发展空间。市场发展方面,医药市场规模略有调整,创新药与高端医疗器械成为核心增长引擎,国产替代进程持续深化,常规医疗器械领域国产品牌已占据主导地位,高端设备国产化率稳步提升,行业资源加速向具备核心技术与合规能力的企业集中。
(1)强化基层医疗保障,推动优质资源下沉
2025年,国家持续聚焦基层医疗与基本医疗服务提升,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健全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机制,加强县区及基层医疗机构运行保障。政策重点优化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与布局,扩大基层慢性病、常见病用药种类,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促进分级诊疗落地;同时强化儿科、精神卫生、急诊急救等薄弱专科建设,提升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稳步推进,基层医疗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成效逐步显现,为群众提供更可及、更优质的基本医疗服务。
(2)聚焦重点人群,构建“一老一小”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
2025年,国家围绕儿童青少年、老年人群两大重点群体,出台专项政策推动基层医疗拓展全周期健康服务职能,契合人口老龄化与民生健康需求。2025年12月,国家卫健委等13部门发布《儿童青少年“五健”促进行动计划(2026—2030年)》,围绕儿童青少年体重、视力、心理、骨骼、口腔五大健康维度制定五年行动目标,推动基层医疗机构从单纯疾病诊疗向儿童健康指导、专项筛查、营养干预等多元服务转型。2025年10月,国家发布《关于开展医养结合促进行动的通知》,明确到2027年底每个县(市、区、旗)至少1家医疗卫生或养老机构直接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引导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转型为康复医院、护理院,推动基层医疗拓展健康管理、康复护理、长期照护等职能,成为老年健康养老服务主阵地。
(3)完善支付体系,构建多元保障拓宽基层发展空间
针对基层医疗支付渠道单一问题,2025年国家从商业健康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两大维度发力,构建多元支付体系,为基层医疗发展注入持续动力。2025年9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推动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30年建成满足全生命周期需求的健康保险市场格局,重点引导发展长期护理保险、带病体保险,探索创新药械多元支付,支持将健康管理服务纳入商保保障范围,推进医疗与保险数据互通;同时将基层机构纳入商保服务网络,推动基层慢病管理、康复护理等能力转化为价值创造环节。
(4)强化合规监管,划定行业红线净化基层医疗生态
2025年,国家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行业发展秩序,针对互联网科普等新兴服务场景划定行为红线,推动基层医疗行业回归专业、公益本质。2025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3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医务人员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试行)的通知》,为医务人员线上健康科普划定“十不得”行为红线,明确禁止借科普发广告、直播带货牟利,禁止发布虚假信息、夸大治疗效果,禁止泄露患者信息等行为,同时明确医疗机构与监管部门管理责任;政策收紧了基层医疗民营机构通过医生个人IP商业化运作的空间,倒逼行业营销重心从“卖产品”转向“建立专业信任”,推动优质基层机构脱颖而出。
(5)数智技术赋能,以人工智能提升基层诊疗服务效能
为弥补基层医疗专业人才短缺短板,2025年国家出台专项政策推动人工智能与基层医疗卫生深度融合,以技术创新提升基层诊疗效率与精准度。2025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和规范“人工智能 + 医疗卫生”应用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要在2027年建成一批高质量医疗数据集,形成临床专病大模型,AI应用在基层医疗机构广泛落地;2030年实现基层AI辅助诊疗基本全覆盖,二级以上医院普遍开展 AI 辅助诊断与决策。政策通过推动AI在基层常见病、慢性病诊疗中的应用,有效提升基层诊疗准确性,减轻医生工作负担,同时为基层全周期健康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助力基层医疗向精准化、高效化、智能化发展。
3、医械行业
2025年,医疗器械行业整体韧性强劲,全年市场规模增速位居全球主要市场前列。国产替代深入推进,国产品牌在常规领域占据主导地位,叠加集采影响出清、技术创新与海外市场拓展,骨科等细分领域稳步回暖。产品创新与审评改革成效突出,国家药监局不断完善创新特别审查、优先审批等多元通道,区域产业创新动能持续释放,多地聚焦核心技术攻关与未来产业布局,创新医疗器械获批数量稳步提升,地方政策围绕强链补链、招商引资、资金保障持续发力。
(1)深化药械监管改革,筑牢产业高质量发展顶层设计
2025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作为行业顶层设计文件,明确2027年建成适配医药创新的监管体系、2035年基本实现监管现代化的发展目标,从研发创新、审评审批、合规监管、对外开放、监管体系建设五大维度提出24项核心举措,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研发端强化全链条支持,对临床急需创新药械实施“提前介入、一企一策”全程指导,完善中药特色审评证据体系,对罕见病药、儿童药等给予数据保护期和市场独占期;审评审批端全面提质增效,临床急需药械实行优先审评、即收即检,罕见病药械减免临床试验、简化注册检验要求;合规监管端推动数智化转型,要求疫苗、血液制品企业落实生产检验信息化,按风险等级优化检查频次,强化创新药械上市后警戒工作;对外开放端深化国际合作,推进国际监管规则转化,试点生物制品分段生产,简化港澳中成药、境外药械进口审批,支持药械出口贸易;监管体系端强化能力建设,完善国家药品智慧监管平台,推进全链条追溯体系和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应用,探索穿透式监管,构建与产业发展适配的现代化监管体系。
(2)规范生产与网络销售,完善医疗器械全链条监管
2025年,国家健全医疗器械全流程监管体系,先后出台两项核心政策,分别规范生产环节与网络销售环节,全方位保障公众用械安全有效,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a. 落地网络销售管理规范:2025年4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质量管理规范》,明确网络销售经营者与电商平台经营者的双重管理责任。对销售经营者,要求建立适配的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资质与产品信息展示、销售记录、运输防护及售后服务,对特殊品类设置专属警示信息;对电商平台,要求落实实名登记、资质审核、信息监控等义务,对平台内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置并报告监管部门,保存全流程交易数据,定期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实现网络销售环节的规范化、可追溯化管理。
b. 升级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5年11月,国家药监局发布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明确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在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管理要求,强化风险管理与质量保证,对机构人员、厂房设备、文件数据、设计开发、生产管理等关键环节提出细化标准,明确委托生产双方责任,同时鼓励企业数智化转型,要求建立持续改进、不良事件监测、产品召回等机制,夯实生产环节质量管控基础。
(3)全链条支持高端医疗器械创新,打造新质生产力
2025年7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优化全生命周期监管支持高端医疗器械创新发展有关举措的公告》,聚焦医用机器人、高端医学影像设备、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新型生物材料等塑造医疗器械新质生产力的关键领域,从优化特殊审批程序、完善分类命名规则、健全标准体系、明晰注册审查要求、强化沟通指导机制等方面推出系统性支持举措。对国内首创、国际领先且具有显著临床价值的高端医疗器械实施创新特别审查,简化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变更注册及跨平台等同审评流程,推动审评核查关口前移,为高端医疗器械研发注册与快速上市提供全流程政策保障。
同时,公告围绕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监管作出细化安排,进一步完善上市后监管会商机制与重点产品检查要点,加强国家级检查员培养和地方监管能力建设;强化高端有源器械使用期限管理与不良事件监测,推动上市后主动监测、信号挖掘与循证研究,切实保障产品临床使用安全。此外,通过定期发布获批产品清单、开展产业发展研究、推进监管科学攻关、参与全球监管协调合作、支持企业拓展海外市场等方式,持续激发产业创新动能,全面提升我国高端医疗器械的核心竞争力与国际影响力。
4、房地产行业
2025年,我国房地产行业处于深度调整、动态筑底阶段。政策围绕“稳市场、惠民生、防风险、促转型”目标,呈现系统性、结构性、差异化特征。中央明确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推动政策重心由短期应急转向中长期制度建设,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需求端全面松绑限购限售,叠加房贷利率下调、低首付、购房补贴等金融财税支持,精准激活市场需求;供给端坚持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推进土地供应缩量提质、存量商品房收购转保障房以及“好房子”建设,不断优化行业供给结构。
与此同时,保障体系与制度改革同步深化,各地密集出台公积金优化政策,大幅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城市更新上升为国家战略并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在政策合力下,市场呈现趋稳信号,库存去化取得成效,二手房成为交易主力,但行业分化格局进一步加剧,核心城市与三四线城市、优质房企与弱资质主体表现迥异,行业整体仍处于缩表调整阶段,为“十五五”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1、医药行业
医药行业正处于高质量发展转型的关键深水区,恰逢规划收官与谋篇布局的重要节点。行业已告别规模扩张的粗放模式,转向以价值竞争为核心,在政策协同、创新提质、国际开放的多重驱动下,产业生态正在发生系统性重塑。核心围绕“价值医疗”构建以创新为驱动、以合规为底线、以效率为支撑的发展新生态,创新药、高端器械、中医药成为行业核心增长极,医保与商保双目录互补、集采精细化推进、市场开放扩大等政策形成合力,推动产业向创新化、规范化、国际化稳步迈进,聚焦主业、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企业获得更广阔发展空间。随着居民生活水平提升、健康意识增强、人口老龄化加深以及政府医疗卫生投入持续加大,医疗健康需求持续稳定释放,进一步强化了行业需求的稳定性。即便受集采等政策短期调整影响,行业整体仍能保持稳健运行,长期增长逻辑清晰。
2、医疗行业
医疗行业已迈入以质量提升、创新赋能、合规提质为核心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行业格局呈现结构性优化特征。政策层面持续完善监管体系,医保基金从被动支付向主动赋能转型,通过规范价格治理、推进集采精细化,在降低群众就医负担的同时,为创新产品预留合理发展空间。市场层面,行业规模稳步调整,创新药与高端医疗器械成为核心增长引擎,国产替代进程持续深化,行业资源加速向具备核心技术与合规能力的企业集中,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3、医械行业
医疗器械行业整体韧性强劲,处于结构优化、创新升级、稳步复苏的关键阶段。历经前期行业调整后,国产替代进程成效显著,国产品牌已在常规医疗器械领域占据主导地位,骨科等细分领域随集采影响出清、技术创新推进逐步回暖。行业正从规模扩张向价值创新转型,高端器械领域加速突破,审评审批流程持续优化,区域产业创新动能不断释放,地方政策围绕强链补链、招商引资、资金保障持续发力,推动产业向智能化、精准化、国际化方向升级。随着行业调整到位、政策支持加码,行业逐步复苏,高附加值产品增长势头明显,长期发展确定性强。
4、房地产行业
房地产行业正处于深度调整、动态筑底的关键阶段,同时也是从止跌回稳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过渡期。行业已告别传统增量扩张模式,进入“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的调整期,开发投资、销售、开工等核心指标仍处于调整状态,但市场已出现趋稳信号。政策环境处于历史宽松区间,围绕稳市场、惠民生、防风险、促转型发力,需求端全面松绑,供给端优化升级,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行业正逐步向存量提质、稳健可持续的新发展模式转型,行业分化格局持续加剧。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持续聚焦医疗大健康核心主业,落实“稳根基、调结构、促转型”发展思路,构建起医药制造、医疗服务、医疗器械三大战略板块协同发展格局,全力推动公司经营提质增效。同时,公司持续开展存量地产项目去化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情况具体如下:
(一)医药制造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旗下潜江制药开展医药制造业务,专注于眼科用药及特色化药制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潜江制药的产品以化药制剂为主,主要聚焦于眼科领域专用药品的制造和销售,包括:(1)眼科专科用药:涵盖缓解视疲劳、抗病毒、抗敏、抗菌、抗炎等多个滴眼液品种,如珍珠明目滴眼液、阿昔洛韦滴眼液、色甘酸钠滴眼液、氧氟沙星滴眼液、双氯芬酸钠滴眼液等品种;(2)口服制剂:复方西吡氯铵含片(国家新药,用于急性咽炎、慢性咽炎急性发作的辅助治疗)、曲昔匹特片(II类新药,用于治疗胃溃疡,改善急性胃炎及慢性胃炎急性发作期的胃粘膜病变等功能)、阿奇霉素颗粒等差异化品种;(3)抗生素注射剂: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等品种;(4)外用制剂:双氯芬酸钠搽剂(用于缓解肌肉、软组织和关节的轻至中度疼痛,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等品种。
公司医药制造的主要平台潜江制药采用重点省区、终端推广、招商代理的多样化模式,覆盖全国主要核心省区,通过与多家大型连锁医药公司及行业知名企业建立深度协作,成功合作多款重点产品,有效扩大市场覆盖范围。与此同时,由供应部统一负责对外采购工作,坚持以销定产的原则来制定生产计划,在生产安排上严格遵循GMP要求,充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工作能够正常开展。潜江制药立足实际需求,依托内外部合作研发资源,联动推进产品工艺改进与剂型优化相关工作。报告期内重点推进曲昔匹特原料药的药学相关研究及分析方法转移工作,推进硼酸冰片滴耳液的生产,开展阿奇霉素注射液等产品的工艺改进,提升市场竞争力。未来,面对改革冲击,潜江制药将积极行动,一方面,强化产品研发力量,依托“国家眼科用药生产基地”的品牌优势,加大对相关产品及剂型的生产与研发投入;另一方面,加大技改投入,提升智能化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以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医疗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旗下两家国家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桂南医院与六安开发区医院,持续深化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构建“实体医疗+互联网医疗”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
1、桂南医院
桂南医院作为玉林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现有核定床位400张,开放床位453张,医院服务于玉柴社区及周边县市区居民、厂矿企业,提供医疗卫生、健康管理、职业健康与防护、教学、科研等多元化服务。2024年,桂南医院成功获批广西首家医保定点互联网医院资质,通过“桂南阿康互联网医院”平台突破服务时空限制,实现线上问诊、慢性病续方及医保实时结算功能,显著提升服务水平及能力。
桂南医院以临床卫生服务为核心,延伸健康管理、职业卫生管理等增值服务。同时,医院作为玉林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广西医保定价标准,服务对象覆盖玉林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桂南医院业务发展与属地医保政策深度绑定,现行DRGs支付改革等政策对运营效率提出更高要求;报告期内,桂南医院通过互联网医院资质获取,拓展非医保服务项目与互联网医疗业务,构建“线下实体+线上服务”双轮驱动模式,有效拓展业务范围,增强经营韧性。未来,桂南医院将继续按照医院“大专科、名专科、小综合”的发展战略方针,加强技术创新及服务创新,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构建“线下实体+线上服务”双轮驱动模式,不断增强医院的核心竞争力。
2、六安开发区医院
六安开发区医院是国家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目前开放床位150张,主要承担区域基本医疗、预防保健、急救应急等公共卫生职能。六安医院业务以住院、门急诊、健康体检与职业健康检查及预防保健为主,开设内科、外科、骨科、妇产科、儿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康复医学科、口腔科、急诊科(含120急救站)、麻醉科、检验科、放射科、中医科、血透中心、防保科。同时,强化医联体协作,接入省级远程会诊系统,提升疑难病症诊疗能力。未来,六安开发区医院将继续以新技术新业务为突破,提高科室技术特点与亮点,努力引进优秀人才或学科带头人,满足现有诊疗需求和学术研发需要,进一步提升医院的核心竞争力。
(三)医疗器械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旗下一体医疗、西安一体开展医疗器械研发、销售、医疗技术服务及设备维保业务。
1、一体医疗
报告期内,公司医疗器械的主要平台为公司下属深圳一体医疗公司,现有主要产品包括全身热疗系统(ET-SPACE-I)、输液加热器(ET-TF-II)等。一体医疗的商品销售模式采用直接销售与经销两种模式。合作肿瘤诊疗中心经营模式以外购设备如直线加速器、PET/CT 等大型医疗设备及提供技术与支持服务作为投入,医疗机构以场地、机房与医技人员作为投入,双方合作建立肿瘤诊疗中心,一体医疗按照约定的分成比例分期收回投资并获得收益的模式。另外,一体医疗会采用设备租赁模式将外购设备租赁给医院,医院在租赁期内按月支付固定金额的租金给一体医疗。同时通过比较完整的技术服务与咨询团队为医院项目运行过程提供全程的完整价值链服务。未来,一体医疗将以全身热疗系统等产品为主导进行产品推广,从而实现医学、市场相互联动;推进建设肿瘤中心项目,以标准化运营与规模化拓展,优化全流程服务标准,将一体医疗打造成具有科技驱动、技术创新、服务规范等特点的业内知名的公司。
2、西安一体
公司聚焦肿瘤放疗领域,以医疗设备服务与耗材代理为核心业务布局。主营相关设备的换源及维保服务,同时拓展直线加速器、其他品牌伽玛刀等医疗设备的维修保养业务。
(四)地产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旗下中珠红旗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有序推进存量项目开发与销售工作。
公司各房地产项目按年初计划有序推进建设,珠海地区在售项目分别为位于珠海市金湾区的中珠上郡、中珠山海间二期、中珠领域花苑及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的春晓悦居二期项目。目前中珠上郡及春晓悦居二期已基本售罄,山海间二期处于尾盘销售期。目前,公司地产经营项目以普通商住用地开发为主。公司在市场营销方面拥有自己专业的市场营销团队,并与优秀的营销代理机构保持长期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对于项目前期调研、产品定位及中后期销售、客户服务等环节,公司拥有完整的人员架构体系及业务操作流程,确保营销工作的专业化、标准化。未来,公司地产项目将以加快剩余库存的销售进度、尽快回笼资金为原则展开。地产业务将全面进入存量去化阶段,通过精准营销推进项目尾盘去化。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是公司经营发展攻坚破难的转折年。在这一年,公司经营管理层秉持“主动破局”的战略思维,将止损减损作为经营安全的核心防线,以坚决举措遏制亏损蔓延、努力盘活低效资产、果断清退亏损项目。经营上的一系列举措为公司轻装上阵、稳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根基。经过公司上下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2025年公司实现经营数据止跌回升,经营业绩大幅减亏,完成了从“风险处置”到“稳健经营”的跨越,实现了从“被动承压”到“主动破局”的根本性转变。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734.2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7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1,419.1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亏81.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213.2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78.82%。
2025年相关经营数据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6-025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的规定,现将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作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5年9月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2015年10月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26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向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96,071,607股股份、向深圳市一体正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28,020,843股股份、向深圳市金益信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6,671,485股股份购买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医疗”)100%股权。同时,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4,413,279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根据发行结果,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实际非公开增发普通股(A 股)74,370,70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299,999,975.84元,扣除承销保荐27,500,000.00元(其中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1,556,603.77元)后的金额为1,272,499,975.84元,已于2016年7月25日汇入本公司在浙商银行广州分行开立的账号为5810000010120100064253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扣除其他直接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264,515,605.13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74,370,708.00元,增加资本公积1,192,153,446.42元(其中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2,008,549.29元)。
截至2016年7月25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16]第71184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设立了专用账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5年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及经本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后修订。
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及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与浙商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南湾支行、深圳南山宝生村镇银行龙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南湾支行、北京农商银行丰台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分别签订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12月,本公司及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忠诚肿瘤医院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与北京农商银行丰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成都中珠健联基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本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11016856838004,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1,551.64 元。
2、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珠海南湾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44358301040024853,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11,913,631.93元。
3、本公司在深圳南山宝生村镇银行龙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680210020000009566,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366.07元。
4、本公司在浙商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5810000010120100064253,该账户已于2021年8月18日销户。
5、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深圳景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44250100008600000349,该账户已于2019年9月29日销户。
6、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11016863715009,该账户已于2019年9月9日销户。
7、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337130100100269581,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3,650.68元。
8、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南湾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44358301040033987,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7,961.93元。
9、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忠诚肿瘤医院有限公司在北京农商银行丰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0208070103000000217,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0,874.34元。
10、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成都中珠健联基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15000102361592,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138.52元。
三、 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50,00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收购桂南医院60%股权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8,000,000.00元、增资收购中珠俊天85%股权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0,000,000.00元、新设肿瘤诊疗中心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383,583.76元、北京忠诚肿瘤医院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1,742,763.44元、临床肿瘤基因组学产业化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1,599,425.32 元。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募投项目的情况。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第一次变更
2018年8月,本公司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原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终止项目情况如下:
(1)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肿瘤诊疗中心投资项目
2016年3月,中央军委印发《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正式启动。《通知》指出,中央军委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分步骤停止军队和武警部队一切有偿服务活动;根据中央军委《通知》精神,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也发出《关于全面彻底清理医疗合作项目的通知》。
原“标的公司已开业肿瘤诊疗中心的新增投资”的肿瘤中心26家中有24家为军队和武警医院,截至2017年底,已全部终止合作;原“标的公司新增肿瘤诊疗中心的投资”计划投入的武警北京市总队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四九医院属于军队和武警医院,受军改政策性因素的影响,已不可能继续实施,于2017年底全部终止合作。
(2)“肿么办”——肿瘤垂直门户平台项目
原募投项目“肿么办——肿瘤垂直门户平台项目”是全资子公司一体医疗以“专注肿瘤、关爱生命”为理念搭建的一个互联网咨询服务平台。该平台是针对肿瘤患者、家属、医生三个不同群体,以分享、互助、传播正能量为核心的肿瘤垂直门户。该项目的建设目的为辅助肿瘤诊疗中心与医院的营销推广,前期已初步搭建基础平台,处于内部测试阶段。鉴于中央军委《通知》精神和医改的快速推进,一体医疗原有的肿瘤诊疗中心项目已发生较大调整,肿瘤垂直门户平台已无法实现建设的目的;同时“肿么办”项目周期较长,实际经济效益较难体现。因此公司决定终止“肿么办”项目的投资建设,在保持公司投资主营业务的前提下,拟将募集资金变更投入到医院、肿瘤诊疗中心等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且未来发展前景较好的项目。
截至2018年7月31日,第一次变更前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第一次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 第二次变更
2019年10月,本公司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原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如下:
鉴于部分原募投项目因设备配置、机房场地变化等原因已无法继续实施,为了更好地集中资源,贯彻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拟终止原募投项目“新设肿瘤诊疗中心投资项目”中的“兰溪瑞康医院有限公司”项目和“嘉鱼康泰医院”项目,并在保持公司投资主营业务不变的前提下,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于“北京忠诚肿瘤医院项目”、“临床肿瘤基因组学产业化项目”。
截至2019年9月30日,第二次变更前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第二次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中珠医疗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财务顾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存放、使用与管理募集资金。财务顾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中珠医疗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与管理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6-030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7月1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1,722,801股,累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97%。上述回购的股份将于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披露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予以出售,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后36个月内用于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出售上述股份。
● 出售计划的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回购股份目的已实现,为妥善处置本次已回购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6号、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的用途,公司计划自披露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39,857,39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出售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售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约定,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公司已回购的部分股份。出售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 出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出售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出售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公司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出售方式、出售数量、出售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已于2024年7月18日披露《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号),表示本次回购股份将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予以出售,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后36个月内用于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
本次拟出售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其他事项
1、出售的原因和目的:公司已完成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开展的股份回购计划,公司回购目的已实现,本次出售回购股份事项是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约定完成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置。
2、出售所得资金的用途及具体使用安排:用于补充公司主营业务及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3、出售价格区间:视出售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4、预计出售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如完成本次出售计划,按照出售股数上限39,857,394股测算,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将由61,722,801股变更为21,865,407股,持股比例将由3.097%减少至1.097%,最终以出售期限届满或者出售计划实施完毕时公司实际出售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5、管理层关于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情况的说明: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收回金额与库存股成本的差额部分将计入或者冲减公司资本公积,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6、上市公司董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已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经核查,公司董事、高管在董事会作出出售已回购股份的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三、 出售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出售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照计划完成出售的情形。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存在出售数量、出售时间、出售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 出售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按照上述计划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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