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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关于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股票须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即: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授权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十)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3、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承销与保荐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实际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发行方案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11、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2、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二、风险提示

  鉴于目前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正在进行中,为确保本次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延长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授权期限,授权期限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9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修订,现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2025年8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并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997,492,462元。公司于2025年11月完成了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并已取得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此次注册资本变更是由于在2024年11月15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福蓉转债”转股导致公司股本增加所致。

  自2025年7月1日起至今,公司“福蓉转债”共转股47,966,898股。因此,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已由2025年6月30日的997,492,462股增加至1,045,459,360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显示,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已变更为1,045,459,360股。因此,公司注册资本须相应变更为1,045,459,360元。

  基于前述,公司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按照修改内容编制《公司章程》(修订本),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的情况具体如下: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以上修改内容编制《公司章程》(修订本),并将《公司章程》(修订本)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订本)后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章程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并且公司经营层有权按照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修订本)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补充。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修订本)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5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

  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在其向银行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总额不超过10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以前年度已审议担保额度及前述担保额度内,公司累计实际发生担保余额应不超过70,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15,005.44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情况概述

  (一)融资额度申请情况

  为确保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有充足的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2026-2027年度拟向各家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整,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具体向每家银行机构申请的融资金额及具体内容将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对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在经批准的融资额度内,根据实际需求确定、调整给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融资额度的银行机构。

  (二)担保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拟在2026-2027年度向各家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公司将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和/或银行机构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在担保期限内累计担保额度不超过105,000万元(在以前年度已审议担保额度及前述担保额度内,公司累计实际发生担保余额应不超过70,000.00万元)。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实际金额将视全资子公司的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

  2、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与银行机构签署与上述融资业务、担保业务相关的协议文件,办理具体的业务手续。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担保预计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盛波

  2、注册资本:3.1亿元整

  3、住所:福建省罗源县松山镇可湖17号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铸造;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盛波

  2、注册资本:6.4亿元整

  3、住所:福建省罗源县松山镇松岐南路1号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模具销售;模具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住房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而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机构审核同意,最终担保额度在担保事项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以公司与银行机构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求,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合计为105,00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16%。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4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市场状况并结合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计划在2026年分别投资30,716万元、19,770万元和64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具体投资计划如下:

  

  以上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6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末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91,290,541.47元,2025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8,356,647.13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截至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045,459,360股,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3,367,214股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4,630,136.06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6.85%。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说明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批准后实施。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与未来发展是相匹配的。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公司代码:603327                                                  公司简称:福蓉科技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截至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045,459,360股,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3,367,214股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4,630,136.06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6.85%。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1.消费电子行业

  铝制结构件不但具有良好的散热效果、强度高、易于加工和表面处理等优点,而且使用了铝制结构件的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的外观更加时尚美观、机身更薄、质感更好,深受消费者的喜爱和认可,因而铝制结构件在手机、平板电脑和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中得到了广泛应用,推动了产业链的快速发展。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的需求主要来自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及笔记本电脑市场。

  (1)智能手机市场

  2025年中国国内手机市场全年出货量2.85亿台,同比小幅下降0.6%。国内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市场份额名列前五的品牌分别是华为4,670万台(16.4%)、苹果4,620万台(16.2%)、VIVO 4,610万台(份额16.2%)、小米4,380万台(15.4%)、OPPO 4,340万台(15.2%)。由于受高端需求持续攀升、新兴市场需求增长等因素的影响,2025年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全年出货量为12.6亿部,同比增长1.9%,实现连续两年增长,但增速放缓。

  

  IDC数据显示,2025年苹果以2.41亿部的出货量排名第一,市场份额19.13%;三星手机的出货量为2.39亿部,排名第二;全球出货量排名第三到第五的品牌,都是中国品牌,其中小米排名第三,出货量1.65亿部,VIVO和OPPO手机的出货量分别为1.05亿部、1亿部,分居第四、五位。

  

  报告期内,智能手机市场呈现鲜明分化与创新趋势。区域市场方面,中国市场出货量小幅下滑,反映出消费者需求疲软;而印度、中东非、东南亚等新兴市场依托5G普及与换机需求,保持稳健增长。生成式AI成为厂商差异化竞争核心,2025年全球搭载该功能的智能手机出货量将突破3.7亿部,占总出货量的30%。随着应用场景拓展和用户认知提升,AI功能正加速向中端机型下放,苹果、三星、小米等主流品牌全面布局,中端机将成为AI普及主力。

  2025年全球智能手机市场整体增速放缓,但高端市场(售价600美元以上)表现突出。据Counterpoint Research数据,上半年全球高端市场销量同比增长8%,创历史同期新高,显著高于全球市场4%的整体增幅,且贡献了全球智能手机总收入的60%以上。全球高端市场中,苹果占62%、三星占20%、华为占8%;中国市场则由华为与苹果形成双雄格局,合计占据80%以上份额。

  折叠屏手机市场表现亮眼,IDC预测2025年出货量达2,060万台,同比增长10%,虽在总出货量中占比还很低,但潜力巨大。市场格局清晰,三星凭借完善产品线稳居霸主地位,Q3市场份额达64%,出货量同比增长32%,主力机型Galaxy Z Fold7凭借轻薄设计与优质铰链获得市场高度认可。

  (2)平板电脑市场

  2025年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达1.68亿台,同比持续增长,已连续多个季度保持增长态势。市场增长主要得益于三大因素:一是消费复苏与场景深化,平板电脑从单一娱乐设备向“轻办公+学习+创作”多场景转型,教育、商务、家庭娱乐成为核心驱动力,2025年教育场景渗透率从2024年的23%升至35%,商务场景从17%升至25%。二是产品形态创新,屏幕尺寸呈现两极分化,大屏机型向PC靠拢,小尺寸机型强化便携性;二合一平板因多功能性,出货量同比增长9.7%,消费级市场占比达23%。三是中高端市场增速突出,2,500-4,000元价格区间同比增长11.5%,反映消费者对性能要求提升,同时2,000元以下入门级平板仍占主流,占比51%。

  竞争格局呈现“头部集中、腰部突围”特征,2025年Q3全球前六大厂商合计份额达72.5%:苹果以34%份额领跑,面临安卓阵营追赶;三星以18%居第二,增长停滞;华为、联想均以9%份额跻身前三,同比分别增长10%、23%;小米以7.8%份额居第五,同比增长8%。

  区域市场差异明显:亚太地区为最大市场,中国厂商借本土化策略和政策红利快速增长;北美以更新换代为主,苹果、三星主导;欧洲增长平缓,教育领域Chromebook采购需求稳定;中东、拉美等地区成为增长补充,联想、华为凭高性价比产品抢占份额。

  (3)笔记本电脑市场

  2025年全球PC市场迎来实质性复苏,全年出货量突破2.7亿台,同比增长9.1%-9.3%,终结了2022-2023年连续两年的下滑态势。复苏主要由三大因素驱动:一是Windows 10停用推动企业升级,微软宣布该系统自2025年10月起停止支持,促使全球约5亿台老旧设备进入更换周期,政策红利下半年集中释放,成为企业采购核心动力。二是AI PC加速渗透,各厂商积极布局AI PC产品线,刺激换机需求,2025年末其市场份额达31%,出货量约7,780万台。三是区域政策与关税影响,美国关税调整促使厂商提前备货,日本GIGA 2.0计划推动Chromebook采购,中国国补刺激消费,导致市场增长节奏不均衡。

  产品结构上,笔记本仍是市场主体,2025年出货量2.204亿台,占总出货量78.9%;台式机出货量5,900万台,同比增长14.4%。高端市场表现突出,8,000元以上笔记本销量同比增长超70%,万元及以上超高端机型激增81%,反映用户对高附加值产品接受度提升。

  竞争格局相对稳定,联想以25.4%份额稳居第一,出货量7,085.1万台,同比增长14.6%;惠普、戴尔分别以20.6%、15.0%份额位居第二、第三,形成“三巨头”格局;苹果、华硕分别以9.9%、7.2%份额位列第四、第五。

  2.新能源及汽车铝型材行业

  铝材因其密度小、强度高、耐腐蚀、易回收等特性,成为新能源汽车轻量化的首选材料。新能源汽车对续航里程和节能减排的高要求,使得铝材在车身、电池系统、底盘等关键部件中的应用日益广泛。新能源及汽车铝型材行业在政策支持和技术创新的双重驱动下,迎来了快速发展期。2025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1,662.6万辆和1,649万辆,同比增长29%和28.2%,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达到47.9%,同比提高了7个百分点,正式成为汽车市场的“主力军”。中国“双碳”目标的推进以及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迅猛增长,为铝型材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是推动铝型材需求增长的主要动力。

  

  储能行业尤其是光伏配套储能和工商业储能,对铝材的需求也显著增加。储能系统的电池包、电池托盘等部件对铝型材的需求较高。工商业储能的快速发展进一步推动了铝材需求。随着峰谷电价差拉大和储能系统成本下降,工商业储能的经济性提升,相关铝型材需求持续增长。2025年国内储能铝材需求量为71万吨,国内光伏铝型材的需求量为320多万吨。

  (二)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政策对所处行业的重大影响

  1.《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环资〔2025〕13号),主要内容: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家电以旧换新扩围,2024年已享补贴的消费者,2025年可重复享受同类产品补贴。

  2.《关于大力发展数字消费共创数字时代美好生活的指导意见》(商务部等8部门),主要内容:鼓励研发AI手机、智能穿戴、智能机器人、3D打印设备等,推动智慧家电互联互通,培育数字国潮品牌。推广AI在消费场景应用,打造沉浸式、体验式消费,建设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完善支撑体系:强化物流、支付、金融支持,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数字消费生态。

  3.《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中办、国办),主要内容:实施数字消费提升行动,推进“人工智能 + 消费”,加速智能穿戴、超高清视频等新产品推广。用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工具,扩大消费基础设施投资,促进消费扩容升级。鼓励企业参与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和氢能、储能系统开发建设。

  4.《铝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部门),主要内容:支持铝加工企业提升再生铝使用比例,培育一批符合规范条件、竞争力强的废铝加工利用企业,推动再生铝与原铝、铝加工融合发展和高值化利用。

  5.《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市场监管总局等5部门),主要内容:支持电子产品消费升级,推进家电“换智”、家装“焕新”,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畅通消费循环。加强消费电子质量、标准与品牌建设,推动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

  6.《电子信息制造业2025-2026年稳增长行动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要内容:推动手机、个人计算机、家庭网关设备、视听设备、服务器等整机和零部件迭代升级,持续提升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计算机外设可靠性,打造新型显示、智能安防、车载计算、智能可穿戴、智慧健康养老、智慧家庭等新兴产品,研发高性能轻量级扩展现实(XR)等新型终端设备,鼓励创新产品形态、提高质量水平、培育高端品牌。强化技术和产品形态创新,提振手机、电脑、电视等传统电子产品消费。支持汽车电子、海洋电子、航空电子、医疗电子等产业发展,助推产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帮扶企业有效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稳定手机、电脑、电视等重点产品贸易水平。

  7.《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主要内容:围绕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子信息、航空航天等应用领域,积极拓展高强、高韧、耐腐蚀铝材应用。

  8.《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工信部等八部门),主要内容:2025年力争汽车销量3,230万辆左右,同比增长约3%,汽车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左右。25个试点城市新增推广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等新能源汽车70万辆以上。持续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推进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落实购置税、车船税减免,深化新能源车险改革,优化商业车险基准费率。

  9.《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务部等8部门),主要内容:将国四燃油乘用车纳入报废更新补贴范围。报废符合条件旧车并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万元;买2.0升及以下燃油乘用车,补贴1.5万元。每位消费者每年最多享受一次补贴。

  10.财政部、税务总局:新能源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延续至2025年底),主要内容:2024—2025年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每辆乘用车免税额上限3万元。2026—2027年减半征收,每辆减税额上限1.5万元。

  11.《以旧换新政策通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主要内容:支持汽车以旧换新,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新能源和汽车铝型材及其精深加工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有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新能源和汽车铝型材及其精深加工件。

  1.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用于:

  (1)制作智能手机、折叠屏手机的铝制中框,目前已应用于三星、谷歌、OPPO等品牌。

  (2)制作平板电脑的外壳,已应用于苹果iPad、三星、科大讯飞等品牌。

  (3)制作笔记本电脑外壳,包括盖板、底板和键盘等,已应用于苹果、联想、三星、戴尔等品牌。

  (4)制作MR、VR等头显设备的外壳、框架、支架等,已应用于三星、VIVO等品牌。

  (5)制作手表外壳、手机卡托、摄像头、按键、铰链等,已应用于三星、苹果、谷歌、华为、小米等品牌。

  部分产品应用如下图所示:

  

  2.新能源和汽车铝型材及其精深加工件,主要产品及用途如下:

  (1)新能源汽车电池托盘、储能托盘材料以及白车身结构件材料,已应用于比亚迪、吉利、时代星云等品牌新能源汽车。

  (2)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端侧板,已应用于标致、吉利、比亚迪、东风等品牌新能源汽车。

  (3)动力及储能电池热管理系统口琴管、蛇形管,已应用于理想、极氪、长安等品牌新能源汽车。

  部分产品用途如下图所示:

  

  (三)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包括直销和经销模式,以直销为主。

  ①直销模式下,公司与直销客户(消费电子品牌厂商、代工厂)签订买断式购销合同,客户按需向公司发出采购订单,并约定具体技术要求、销售价格、数量、支付条款、交货时间和送货方式等。直销模式下,公司也存在指定交易的情形,即公司通过品牌厂商的认证后,品牌厂商指定其代工厂向其认证体系内的供应商采购,具体交易条款由供应商与代工厂协商。

  ②经销模式下,公司通过经销商将公司产品销售给最终客户,并由经销商提供技术服务。公司对经销商销售产品采用买断方式,产品的售后服务也由经销商负责。公司重视对经销商的供货管理,保证及时供货,对经销商提供产品服务支持,增强经销商对终端客户的服务能力,提高客户满意度。同时,公司也会直接面对终端客户进行必要的技术沟通,了解终端客户对所供产品的技术和品质要求,特别是对于新项目、新产品,公司会协助经销商跟进终端客户的项目研发全过程,直至接单稳定供货,以提高项目研发及接单成功率。

  2.定价模式

  基于公司所属的行业特性、产品技术难度及市场竞争环境,公司产品价格按照“基准铝价+加工费”的原则,以成本导向为主同时兼顾市场竞争程度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价格。对于出口业务,采用LME价格作为确定基准铝价的依据,或者综合考虑铝价行情、竞争程度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价格。

  3.设计模式

  根据客户提供的图纸及技术要求,进行合金及产品研发设计,并对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及无法满足制造工艺要求的内容,与客户进行协商确认。

  4.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采购主要采取“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采购方式,公司所需原材料均由公司采购部统一进行。

  对于大宗物料如铝锭等物资的采购,公司实行战略供应商采购制度,与一些规模比较大、实力比较强的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保证了原材料采购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与价格水平。具体的订货数量以每次的订单确认数量为准,根据客户订单及生产经营计划采用持续分批量的形式向供应商采购。

  对于非关键原材料主要采用招标、比价等方式,根据当时市场价格情况,综合考虑性价比进行供应商选择。

  5.生产模式

  由于公司主要产品为定制化的非标准产品,用户对产品的合金成分、几何尺寸、性能要求均不同。公司的生产组织模式为“以销定产”模式,即完全根据客户的订单来安排、组织生产。

  (1)自主生产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公司计划物流部负责审核、接收销售部承接的客户订单,合理下达、跟踪和更新挤压、深加工生产线的日作业计划,配合生产部门做好提高机台生产效率和订单配套交付工作。

  (2)委托加工

  为满足客户需要,应对下游客户机型开发、新品发布等周期性生产高峰,确保按期交货,公司在产能无法满足订单需求时通过外协厂商适当开展委托加工业务,以迅速补充产能的不足。

  (四)产品市场地位及竞争优势

  公司深耕高精度铝制结构件材料领域多年,坚持技术创新,积累了深厚的技术底蕴,构建起独具特色的核心竞争优势,行业领先地位持续巩固。作为国内较早将航空级7系铝合金材料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的企业,公司已成功研发并量产多款7系铝合金结构件材料。凭借多年技术沉淀,公司成为国内少数具备7系可阳极氧化消费电子铝合金研发与生产能力的企业之一,也是国内7系铝制结构件材料质量最稳定的供应商之一。公司是苹果、三星、谷歌等品牌产品在国内的主力供应商,连续三年被三星电子评为A级供应商。

  在新能源汽车材料领域,公司持续深化与宁德时代、东恒新能源、宜宾凯利等核心客户合作,端板、侧板等产品实现规模化、稳定化供货;子公司高端制造公司凭借卓越的产品品质与服务能力,获得客户认可。

  (五)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业务驱动

  2025年,公司积极施策,聚焦老客户与重要客户维护,稳定存量订单。通过灵活定价、加快研发转化、创新合作模式,持续提升三星、苹果、谷歌等品牌代工厂及宁德时代、东恒新能源、宜宾凯利等核心客户的订单份额。公司优化销售策略,推动铝制结构件材料与高品质圆铸锭联动销售,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同时成功进入吉利汽车、欣旺达、时代星云等重点客户供应链,相关新项目实现量产。口琴管精密制造技术取得关键突破并批量生产,进入安徽新富、芜湖汇展等客户供应链。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及汽车铝型材业务产销持续攀升,同比大幅增长,成为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的重要支撑。

  2.科技创新驱动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研制6系、7系等新型铝合金材料,应用于三星、苹果、谷歌、OPPO、华为、联想、戴尔等多款消费电子终端;成功开发出行业目前强度最高的新型7系铝合金材料,批量用于三星第七代折叠屏手机和S系列旗舰手机;研发新型高强度铝合金结构件材料,首次应用于任天堂Switch 2支架。子公司高端制造公司通过技术改进,提升口琴管材料合格率与成品率并实现量产,获客户认可;通过IATF16949、RC回收成分认证,电池托盘型材、车用功能件型材等重点项目量产,进一步丰富了产品结构。报告期内,公司储备了较多的消费电子及新能源汽车新品研发项目,为后续转化为批量订单奠定坚实基础。

  3.管理驱动

  2025年,公司紧扣产品成品率提升核心环节,精准施策、多向发力,扎实推进降本增效各项工作并取得实效。采购管理上,持续优化采购流程,自主公开招标比例大幅提升;积极参与集团集中采购,有效压降物资采购成本;稳步推进进口备件国产化替代,进一步降低备件采购与运维费用。各子公司协同攻坚,全年产销量同比大幅增长,主要消耗指标持续优化,工序降本、存货管控均实现明显突破;综合成品率同比提升,为成本管控筑牢坚实基础。此外,子公司厂房屋顶光伏系统稳定投用,有效节约生产用电成本,进一步拓宽降本增效空间。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5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35.6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5.88%。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6.3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20.93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13%。

  2025年,公司消费电子材业务实现营收14.02亿元,同比减少10.09%,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58.91%;2025年该业务毛利率19.21%,同比增加3.13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及汽车铝型材业务呈现逐月爬坡上量的良好态势,产销量、营业收入同比均实现大幅增长,成为公司营收增长的重要支撑。2025年,新能源及汽车铝型材业务实现营收7.34亿元,同比增长299.69%,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30.83%,同比增加了20.88个百分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7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就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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