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亚仁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共九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共九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主要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2026年度公司工作重点作出了安排。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董事会在2025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2026年度董事会工作重点作出了安排。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其自身在2025年度履职情况分别进行了总结。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以各自名义单独出具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总结。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该报告。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聘请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并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该报告。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5年公司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编制了《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七)在独立董事郭伟先生、郑春燕女士、邢连超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其余六位非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郭伟先生、郑春燕女士、邢连超先生对自身在2025年度的独立性情况分别进行了自查,并形成了各自的《关于2025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三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公司现任三位独立董事郭伟先生、郑春燕女士、邢连超先生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在2025年度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八)审议通过《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对公司在2025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进行了总结。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九)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依据2025年度的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指标完成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进行了总结和分析。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该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以及行业形势、市场需求等因素的影响,并在考虑公司目前经营能力的前提下,公司谨慎地对2026年度的经营情况进行预测并拟定了《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对公司2026年度主要经营情况、经济效益进行了预算分析。该财务预算报告仅代表公司对2026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的预测分析,不构成亦不作为公司对2026年度的盈利预测及利润承诺。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该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编制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作出了适当评价,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该报告。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编制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该报告及其摘要所涉及的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编制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该报告所涉及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及年度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与考核实施细则》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的工作绩效完成情况、专项管理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并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结果是根据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工作业绩完成情况、公司实现的效益情况等确定的,与公司2025年度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确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该议案。
(十五)在关联董事陈亚仁先生、胡俊强先生、盛波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其余六位无关联关系董事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绩效考核结果及年度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与考核实施细则》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内部董事在2025年度的工作绩效完成情况、专项管理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并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了公司内部董事2025年度薪酬。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董事薪酬考核结果是根据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考核方案,按照公司内部董事2025年度工作业绩完成情况、公司实现的效益情况等确定的,与公司2025年度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确定的公司内部董事2025年度薪酬。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6年公司生产经营综合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在综合分析了2026年行业形势、市场需求、公司生产能力等因素后,拟定了《2026年公司生产经营综合计划》。该生产经营综合计划仅代表公司对2026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工作任务的规划和安排,不构成亦不作为公司对2026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预测及业绩承诺。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6年公司生产经营综合计划》。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市场状况并结合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计划在2026年分别投资30,716万元、19,770万元和64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确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有充足的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2026-2027年度拟向各家银行机构申请的融资额度总计不超过600,000万元整,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具体向每家银行机构申请的融资金额及具体内容将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对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在经批准的融资额度内,根据实际需求确定、调整给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融资额度的银行机构。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上述融资额度范围内一切与银行授信、借款等融资事项有关的具体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承担。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该等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满足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全资子公司拟在2026-2027年度向各家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和银行机构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在担保期限内累计担保额度不超过105,000万元(在以前年度已审议担保额度及前述担保额度内,公司累计实际发生担保余额应不超过70,000.00万元)。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实际金额将视全资子公司的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切实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要求,推动公司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本)。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本)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现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在关联董事陈亚仁先生、胡俊强先生、盛波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其余六位无关联关系董事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6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推动公司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机制,合理地确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从而充分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为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计划,并参照行业以及地区的薪酬水平,拟定了《2026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实施细则》。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2026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实施细则》是根据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并参照行业以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制定<2026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实施细则>的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公司聘请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5年末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91,290,541.47元,2025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8,356,647.13元。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让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截至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045,459,360股,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3,367,214股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4,630,136.06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6.85%。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与未来发展是相匹配的,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落实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公司拟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该议案。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升核心竞争力,满足公司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依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事宜,授权期限为本次授权相关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莉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聘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自2025年7月1日起至今,公司“福蓉转债”共转股47,966,898股。因此,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已由2025年6月30日的997,492,462股增加至1,045,459,360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显示,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已变更为1,045,459,360股。因此,公司注册资本须相应变更为1,045,459,360元。
基于前述,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按照修改内容编制《公司章程》(修订本),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和《公司章程》(修订本)。
(二十七)审议通过《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持续提升上市公司经营质量、治理水平和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根据相关指引要求,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本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计划方案,旨在向投资者传达公司提升质量、回报股东的决心和方向,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本方案的实施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不确定因素影响。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该议案。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5月15日下午14时在福建省罗源县松山镇松岐南路1号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网络方式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1)。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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