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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210       证券简称:泰鸿万立       公告编号:2026-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9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海虹大道100号公司办公楼3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9日

  至2026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会听取报告事项:《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4、5、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海虹大道100号公司办公楼4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人:胡伟杰

  联系电话:0576-82887777

  传真:0576-82887777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210        证券简称:泰鸿万立        公告编号:2026-018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 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存在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及投资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结算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最近12个月指2025年4月28日至2026年4月25日

  二、 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现金管理受托方,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4、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5、公司内审部门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6、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 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泰鸿万立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210        证券简称:泰鸿万立        公告编号:2026-012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660号文《关于同意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51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6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186.00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307.6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878.31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5]230Z0027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以上金额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2:“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及置换先前投入的票据本期到期的金额。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等事项程序。

  公司已于2025年4月与保荐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25年5月与河北新泰鸿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2,494.86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280.13万元(不含增值税),合计置换募集资金人民币23,775.0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230Z1279号)。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存4,22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投资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金额的议案》,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2,878.3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低于《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15,008.47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终止年产360万套汽车功能件及车身焊接分总成件建设项目(二期),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详见公司2025年4月30日、5月2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泰鸿万立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管理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泰鸿万立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注2:“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证券代码:603210         证券简称:泰鸿万立         公告编号:2026-011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约为0.1175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及送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89,195,415.46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约0.117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0,4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000,000.0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9.92%。2025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780,782.35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40,0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公司所处的汽车零部件产业是汽车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汽车工业持续稳步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得益于汽车整车制造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其前景与汽车消费的市场需求密切相关。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结构件、功能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经过十余年发展,公司拥有了较强的生产制造能力、同步开发能力以及配套方案设计能力,在国内汽车配套领域拥有一定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凭借多年深耕汽车零部件行业的经验,已经形成了覆盖模具开发、冲压成型、焊接装配到自动化生产的完整工艺链条,并在多地建立生产基地,产能布局合理、响应效率高。依托持续投入的研发和智能化改造,公司在汽车结构件、功能件及动力电池结构件等领域均具备规模化、柔性化生产能力,能够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稳定可靠的产品,制造实力处于行业前列。公司产品下游应用场景十分广泛,不仅覆盖传统燃油车和商用车,还深入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现有客户包括国内外主流乘用车厂、新能源车企以及动力电池龙头企业,产品应用于车身、底盘、电池系统等多个核心环节。下游应用的多元化,不仅增强了公司抵御行业周期波动的能力,也为公司在“汽车+新能源”双赛道上实现长期稳健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当前阶段,公司需要将更多资金投入到产能建设、生产研发等关键环节,以实现技术和产品创新、市场份额提升、行业地位巩固,追求公司长远发展。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93,302,729.23元,同比增长35.81%;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780,782.35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3.6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258,134,152.45元,资产负债率41.60%。为有效推动公司中长期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在结合公司实际的资金需求与兼顾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下,拟定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截至2025年底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以后的年度经营计划,用于产能建设、生产研发等方面,努力提高公司生产效率,降本增效,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永续发展,为公司及公司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公司投资者信箱、上证e互动平台提问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同时,公司还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及时解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聚焦主业,努力提升经营业绩与质量,以切实的经营成果保障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水平,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兼顾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努力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210        证券简称:泰鸿万立       公告编号:2026-019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2026年6月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应正才先生、应灵敏先生、郑永茂先生、胡伟杰先生、吴建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张伟坤先生、程学林先生、方小桃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张伟坤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其中,方小桃先生的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9月29日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其他董事任期为三年,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郑开见先生即将卸任,任职期间,其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经营管理、业务发展、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郑开见先生为公司经营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就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条件等进行了审核,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均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未发现候选人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仍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应正才

  应正才,男,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EMBA学位。1997年4月至2022年9月历任泰发机电执行董事、经理,2022年9月至今任泰发机电执行董事;2005年8月至2012年9月任泰鸿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9月至2017年8月任泰鸿有限董事长;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应正才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7,843,900股;应正才先生的儿子及一致行动人应灵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478,600股,通过台州元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27,640股;应正才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应灵敏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合计95,350,14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8.01%,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正才先生为公司现任副董事长应灵敏先生的父亲。除上述情况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应正才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应灵敏

  应灵敏,男,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0年3月至2017年8月历任泰鸿有限监事、董事;2017年8月至2025年12月任公司副董事长、营销副总监;2026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应灵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478,600股,通过台州元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27,640股;应灵敏先生的父亲及一致行动人应正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7,843,900股;应灵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应正才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合计95,350,14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8.01%,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灵敏先生为公司现任董事长应正才先生的儿子。除上述情况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应灵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 郑永茂

  郑永茂,男,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92年7月至1999年6月任温州哥伦电器有限公司车间主任;1999年7月至2009年7月任泰发机电副总经理;2009年7月至2017年8月历任泰鸿有限副总经理、总经理、营销总监、董事;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营销总监。

  郑永茂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904,600股,通过东证期货泰鸿万立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976,744股,合计持有11,881,344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49%。郑永茂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永茂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胡伟杰

  胡伟杰,男,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9月至2017年4月历任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助理、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4月至2017年8月任泰鸿有限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7年8月至2020年3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3月至2020年10月历任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12月至2021年6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胡伟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东证期货泰鸿万立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220,930.2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6%。胡伟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伟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吴建夏

  吴建夏,男,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7年11月至2008年12月任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08年12月至2011年1月任永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1年1月至2013年1月任国威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3月至2017年8月任泰鸿有限财务总监;2017年8月至2021年1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吴建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00股,通过东证期货泰鸿万立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72,093股,合计持有972,093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29%。吴建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建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伟坤

  张伟坤,男,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6年1月至2004年7月任黄岩房屋开发公司财务科长;2004年8月至2011年5月任浙江液体智控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1年5月至今历任台州科技职业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教师、会计教研室主任、培训科长、办公室主任;2023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伟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伟坤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程学林

  程学林,男,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2年6月至1998年10月历任中国磁记录设备公司党政办秘书、北京办事处经理;1998年11月至2006年10月任浙江星韬律师事务所律师;2006年11月至2013年3月任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年4月至2015年8月任浙江赞程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年9月至今任北京德和衡(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2022年6月任浙江省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2023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程学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程学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方小桃

  方小桃,男,1971年8月出生,籍贯安徽枞阳,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汉族,中共党员。1997年7月至2010年8月历任浙江城市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秘书、秘书科科长、投资证券部负责人、企业管理部负责人、董事会秘书;2010年9月至2012年2月任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副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10年9月至2012年7月任浙江泰洋锂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7月至2011年11月任浙江信洋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1年9月至2013年1月任浙江贝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2月至2017年3月历任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7年4月至2020年1月任浙江星星便洁宝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2025年6月,任上海外服远茂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方小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方小桃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03210         证券简称:泰鸿万立         公告编号:2026-010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熊延森,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国机通用(600444)、双枪科技(001211)、华恒生物(688639)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屠灿,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艾可蓝(300816)、迎驾贡酒(603198)、国机通用(600444)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卫峰,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迎驾贡酒(603198)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项目质量复核人:汪玉寿,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瑞玛精密(002976.SZ)、江河集团(601886.SH)、和顺石油(603353.SH)、杭州解百(600814.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熊延森、签字注册会计师屠灿和陈卫峰、项目质量复核人汪玉寿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报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公司2026年度预计的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质,审计团队专业素养高、经验丰富,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审计工作的要求。并对容诚过往审计工作进行了全面评估,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因此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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