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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5年4月1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家雯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听取。

  (五)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5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二次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确认2025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沈家雯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09)。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全体董事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董事沈家雯女士、李岩先生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听取。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关于2025年度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4)。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6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0.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938,602.4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57,033,379.8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9,73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491,9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0.2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

  (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9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北路585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9日

  至2026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5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沈万中、沈家雯、沈家琪、罗文婷;议案6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沈家雯、黄瑾。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北路585号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四)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在邮件上须注明“股东会”字样,并注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述所列材料的扫描件,电子邮件须在2026年5月18日17:00前发送至公司指定联系邮箱。

  (五)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北路585号

  电话:0573-86028565

  传真:0573-86028565

  邮箱:psrzqb@psr.cn

  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张女士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方案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12万元/人/年(税前),按月发放。除前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获取额外利益。独立董事不参与与公司业绩挂钩的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

  (二)非独立董事

  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构成,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合计金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参照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等相关规定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未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可向其发放董事职务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构成,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合计金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参照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等相关规定领取薪酬。

  四、审议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将上述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沈家雯女士、李岩先生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听取。

  五、其他说明

  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按照实际任期、履职情况及考核结果计算并发放。

  方案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规定为准。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

  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各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相应确认、转回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2025年度,公司计提和转回的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3,564.0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一)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

  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结合资产性质及减值迹象开展减值测试,据此确认相应资产减值损失并计入当期损益。合同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参照公司金融工具有关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确认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损失,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发生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059.36万元。

  (二)转回信用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和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合计4,623.42万元。

  二、核销资产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依法合规、规范操作,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做核销处理。本次核销的应收款共计人民币648.61万元,主要系应收款项长期未收回,经诉讼后法院判决结案。

  三、本次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期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计对公司2025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3,564.06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转回及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事项。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此次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战略发展所需资金,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发展需要以及国家金融政策,结合公司投融资计划,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保函等,具体授信金额、期限及相关权利义务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授信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递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申请综合授信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为自身发展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协议签署情况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5年度关联交易

  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联方为公司实际经营所需提供关联担保,有利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采购设备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务行为,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沈万中、许海珍、浙江嘉诚动能设备有限公司、浙江嘉顺金属结构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担保,系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实际经营所需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浙江嘉诚动能设备有限公司之间的采购设备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务行为,双方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实施和2026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沈家雯回避表决,8位非关联董事全部投票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关联担保方将在预计担保金额的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贷款、开立保函等事项,为公司提供保证、资产抵押或质押等形式的担保。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信息

  1、浙江嘉诚动能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惠诚路159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杨通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04月14日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货物进出口;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浙江嘉顺金属结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嘉善县惠民街道世纪大道3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胡寒阳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07月17日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建筑劳务分包;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3、关联自然人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所涉关联自然人为沈万中、许海珍。沈万中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海珍为沈万中的配偶。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浙江嘉诚动能设备有限公司2026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其采购混床罐体、过滤器罐体、再生设备罐体等常规水处理容器罐体,价格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公司出于经营需要,接受沈万中、许海珍、浙江嘉诚动能设备有限公司、浙江嘉顺金属结构有限公司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贷款、开立保函等。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合理性、定价公允性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具有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并未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对公司无不利影响。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担保为公司受益行为,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对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向浙江嘉诚动能设备有限公司购买设备的交易,交易价格系参照市场化公允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关联交易定价显失公允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上述关联交易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严格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7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2025年收入总额219,612.2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55,067.5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3,164.18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97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4,918.51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4次。中兴华所从业人员4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次、监督管理措施34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8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黄明先生,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先后签署了上市公司天正电气(605066)及挂牌公司等多家公司的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东东,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21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银江技术(300020)、天正电气(605066)、顺治科技(833060)等多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施兴凤,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负责过哈森股份(603958)、天伟生物(871471)、冠明新材(836230)等多个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

  2、诚信记录

  陈东东(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施兴凤(拟签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黄明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3、独立性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具体审计费用(包含2026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以及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华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华所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该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尚需股东会审议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4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5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7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3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1,182,5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52,777,265.99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405,234.01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5月10日全部到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1]415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5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0.96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066.40万元,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人民币381.25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915.34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2,240.03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原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浙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721899991013000025734账户、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原支行201000275907609账户、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3304040160000706470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33050163712700001282账户已注销。

  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4,915.34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③存储余额各分项相加不等于合计数系四舍五入所致。

  2025年12月,公司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浙江)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被部分冻结,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12月23日公告的《关于银行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冻结资金仅为57.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0.34%,占比相对较小。除上述账户被冻结的少量资金外,账户内其他资金可正常使用,公司其他主要银行账户不存在使用限制等情况。本次冻结金额事项未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11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已将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5年11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4,915.34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公司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比进度较为缓慢,公司将尽快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落实募集资金的使用,并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力源科技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在被部分冻结的情形,本次冻结金额较小,该事项未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关注后续事项进展的信息披露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①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主要系募集资金专户存在利息收入所致;

  ②表格中如存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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