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6 证券简称:三江购物 公告编号:2026-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安鲜(宁波)冷链集配中心建设项目
● 新项目名称:门店升级改造项目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安鲜(宁波)冷链集配中心建设项目部分资金8,000万元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项目计划建设期为三年,期间随着各门店升级改造结束,逐步产生收益
● 延期项目:安鲜(宁波)冷链集配中心建设项目延期一年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8月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8〕1286号《关于核准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18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6,919,6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66,408,916.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13,773,584.90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1,452,635,331.10元,此款项已于2018年8月22日汇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到位资金再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485,072.0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51,150,259.09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800370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延长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将“安鲜(宁波)冷链集配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8,000万元用于新增设“门店升级改造项目”,同时将“安鲜(宁波)冷链集配中心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对本次事项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已投入金额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注2:安鲜(宁波)冷链集配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不变,仅将该项目部分资金8,000万元用于门店升级改造项目。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项目“安鲜(宁波)冷链集配中心建设项目”前身为仓储物流基地升级建设项目,2016年11月开始实施,实施主体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调整后投资总额95,138.70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95,138.70万元,计划完成时间为2026年5月。经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项目先后完成名称及资金投入调整,截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累计投入36,692.97万元,投资进度38.57%。
设立及历次变更情况如下:
经公司于2016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2016年12月5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的议案。根据该公告,设立“仓储物流基地升级建设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3亿元,详细内容可查阅2016年11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经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据此,从超市门店全渠道改造项目中拆分出人民币5.5亿元资金,投入“奉化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由“仓储物流基地升级建设项目”变更)。具体内容可查看2021年4月1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三江购物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
经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22年9月13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重新论证》的议案。超市门店全渠道改造项目结项后,结余募集资金1,546.85万元及利息8,591.85万元,共计10,138.70万元,全部用于“奉化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相关详情可参考2022年8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三江购物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重新论证的公告》。
经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奉化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更名为“安鲜(宁波)冷链集配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1. 原项目延期的原因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安鲜(宁波)冷链集配中心建设项目已进入竣工收尾阶段。整体项目(含各子项、配套设施)尚未全部建设完成,后续尚需完成各项验收验证、工程决算、合同款项支付等必要流程,为保证项目质量及长期效益,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将本项目完成日期延期一年至2027年5月。延期期间,公司将有序推进后续验收验证、结算及支付工作,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募集资金变更投向的原因
经测算,安鲜(宁波)冷链集配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较为充裕,可足额保障该项目后续各项款项支付。鉴于公司现阶段亟需投入资金开展门店升级改造工作,且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用于主营业务,且需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创新能力。故公司拟将安鲜(宁波)冷链集配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8,000万元变更用于公司门店升级改造项目。
三、 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门店升级改造项目
2. 实施主体: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3. 实施地点:公司下属门店所在地
4. 项目内容:对现有存量门店进行升级改造
(二) 投资计划
1. 资金具体投向:门店的建筑安装建设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铺货及其他费用。
2. 投资方式: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安鲜(宁波)冷链集配中心建设项目部分资金8,000万元)。
3. 计划投资进度:本项目建设期为三年,根据业务发展逐步投入。
4. 回收期:本项目预计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4.5年,项目经济效益良好。
(三) 可行性分析
1.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趋势
2024年11月15日,商务部、发改委、住建部等7部门联合颁布《关于印发〈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聚焦零售商业设施改造提升,通过推动场景化改造、品质化供给、数字化赋能、多元化创新、供应链提升,实现零售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11月28日,商务部、发改委、工信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推动批发零售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计划》,提出推动零售业创新提升,赋能传统零售业态,改造传统零售门店,提高市场分析、进销存管理水平,并拓展时尚化、主题化、智慧化消费场景,提高商业设施运营效能。综上,本次门店升级改造项目紧扣政策导向,契合零售业高质量发展的行业趋势,具备良好的政策环境支撑。
2. 试点改造经验为项目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多家门店的升级改造工作,改造后门店的客流、营业收入均实现稳步增长,验证了改造方案的可行性与有效性。公司已在门店布局设计、商品结构优化、数字化系统应用、施工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操经验,形成了可复制、标准化的门店升级改造流程,为新项目的全面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撑。
3.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具备战略实施基础
本次门店升级改造项目是公司向“以人为本”经营转型战略落地的重要举措,通过为消费者提供更合理的卖场布局、更舒适的购物环境、更高品质的商品及服务,精准匹配公司战略发展要求,公司现有数字化运营体系、门店管理团队、供应链资源将为项目实施提供全方位保障。
(四) 必要性分析
当前零售行业进入品质化、体验化、数字化转型关键阶段,消费需求持续升级,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对实体超市的门店形象、商品结构、服务能力与运营效率提出更高要求。公司部分现有门店存在设施陈旧、场景体验不足、数字化水平不高等问题,难以匹配消费者对便捷化、品质化、场景化购物的新需求,亟须通过系统性升级改造提升核心竞争力。实施门店升级改造,是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落实区域零售战略的必要举措,有利于优化卖场布局、提升生鲜与即时商品占比、完善便民服务功能,推进全渠道融合发展,增强门店聚客能力与单店盈利能力。同时,项目符合国家支持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政策导向,有助于巩固公司区域市场优势地位,提升长期经营质量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具备充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四、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变更不会影响安鲜(宁波)冷链集配中心建设项目的正常推进及款项支付,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门店升级改造这一公司主营业务范畴,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监管规定。且为现有募投项目之间的调整,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五、 主要风险提示
本次门店升级改造项目公司虽已结合行业趋势、自身运营实际制定了推进及管控方案,但项目仍可能面临市场、实施、运营等方面的潜在风险。
(一) 市场消费需求变化风险
消费市场偏好迭代较快,若改造后门店的业态布局、场景打造、商品结构未能匹配区域消费群体最新需求,可能导致改造效果不及预期。
(二) 项目实施管控风险
项目涉及施工改造、智能设备采购安装、动线优化等多环节,可能出现工期延误、施工质量不达标、成本超预算等问题。
(三) 门店改造期间经营波动风险
门店改造期间,部分区域围挡施工或临时暂停营业,若客流疏导不当,将影响顾客消费体验。且区域内同业竞争加剧,可能导致客流被分流、营收短期下滑。
六、 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延长项目建设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延长项目建设期事项无异议。
七、 关于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公司本次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公司代码:601116 公司简称:三江购物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547,678,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54,767,84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后尚余350,985,183.88元,结转下一次分配。公司结存的资本公积不在本次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2万亿元,比上年增长4.0%。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增长3.9%。线上消费保持高景气,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增长18.2%,线上渠道对零售增长的拉动作用持续凸显。
消费市场温和复苏,零售行业仍处于调整期,存量竞争加剧,传统商超盈利压力较大,核心指标改善有限。行业变革持续深化,硬折扣超市、会员店等新业态快速发展,江浙沪区域竞争尤为激烈;“超市+食堂”“生鲜+熟食”等融合业态不断升级,即时零售依托前置仓、店仓一体等模式渗透率快速提升。行业已由粗放增长转向以顾客为中心、效率为导向、供应链为根基的精益化发展,具备快速响应市场、商品力与运营效率优势的企业,将获得更大发展空间。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业务为社区生鲜超市连锁经营,有社区店、邻里店等业态。门店布局集中在社区周边,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出发点,聚焦居民日常鲜食消费核心需求,以“让老百姓用较少的钱,过更好的生活”为使命,全力满足社区居民一日三餐的品质消费需求。公司始终立足消费者视角,将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贯穿运营全流程。通过常态化用户心声调研与市场需求洞察,捕捉不同年龄段、不同家庭结构居民的消费偏好,以此为导向优化经营策略与商品结构;强化生鲜品类源头采购与供应链管控能力,从田间到门店层层把关,既保障商品新鲜度与品质,又严控成本以实现高性价比。凭借对消费者需求的深度洞察与贴心服务,公司不断增强核心品类市场竞争力,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新鲜、健康、实惠的商品,打造有温度、贴民心的便民消费场景。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增加1.33%;营业成本同比增加2.80%;销售费用同比下降5.78%;管理费用同比下降10.27%。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116 证券简称:三江购物 公告编号:2026-013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8月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8〕1286号《关于核准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18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6,919,6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66,408,916.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13,773,584.90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1,452,635,331.10元,此款项已于2018年8月22日汇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到位资金再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485,072.0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51,150,259.09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800370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剔除现金管理金额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178.36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明细见下表: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本公司及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原名: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海曙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海曙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宁波分行”)以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明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临-2018-030);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三江购物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建设银行海曙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增加了全资子公司浙江三江购物有限公司募集专户(临-2018-039)。
根据2019年4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本公司已于2019年4月15日注销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明支行账号为24010122000812913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该专户全部存储募集资金(含利息)转存至中国银行海曙支行开设的账号分别为392276214188和398776351586的两个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在中国银行海曙支行又新增开设了四个募集资金专户,开户主体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并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中国银行海曙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临-2019-026)。为便于管理,本公司在中国银行海曙支行又新增开设了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投项目为奉化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原为“仓储物流基地升级项目”),开户的主体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方桥三江物流有限公司。为此,本公司与国泰海通、中国银行海曙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二)》(临-2019-038)。
根据2022年8月26日披露的《三江购物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为优化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本公司将新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及发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近期与中国银行海曙支行、建设银行海曙支行、浦发银行宁波分行(以下统称“开户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临-2022-037),新增募集资金存储专户账户五个。
根据2023年10月14日披露的《三江购物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为保证新增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顺利使用,保持合同签订主体、发票接受主体、款项支付主体三者的一致性,便于每笔款项支付所对应项目投资成本的归集与确认,以及区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区分每笔支付款项所对应的项目,同时也方便公司的内部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及发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近期与中国银行海曙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临-2023-066),新增募集资金存储专户账户二个。
上述签订的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述十个银行子账户,为募投项目安鲜(宁波)冷链集配中心建设项目(原为“奉化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连锁超市发展项目的实施主体。开设上述十个银行子账户是用于区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区分每笔支付款项所对应的项目之用,不做任何其他用途,且每日余额均为零。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见下表。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赎回9,700万元(2026年1月19日)、1,700万元(2026年2月12日)、1,100万元(2026年3月23日);购买6,000万元(2026年1月22日);现金管理余额88,000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9月13日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超市门店全渠道改造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共计10,138.70万元(含利息8,591.85万元)用于安鲜(宁波)冷链集配中心建设项目。相关明细见下表。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10,138.70万元包含利息8,591.85万元。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均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上述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25]10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公告格式-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2025年8月修订)》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三江购物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总体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超市门店全渠道改造项目结项后转入的利息8,591.85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01116 公司简称:三江购物 公告编号:2026-014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 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5,753,023.8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547,678,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4,767,84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9.2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7,399,322.39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54,767,84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本公司所处零售行业,已走过规模化扩张阶段,进入精细化运营新时期。采用连锁经营模式,本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7,399,322.39元,盈利水平保持稳定,偿债能力良好;结合行业特性、经营现状及未来发展规划,为保障日常运营与抗风险能力,本期适度控制分红比例。
(二)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留存利润主要用于提高员工薪酬待遇、完善福利保障及人才激励,稳定核心团队、激发经营活力,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依托长期稳健经营为股东创造持续回报。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及时披露利润分配相关议案,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等多元表决方式,充分保障中小股东便捷行使表决权,参与分红决策。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持续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盈利质量,严格执行股东回报规划,在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根据经营业绩、资金状况逐步优化利润分配方案,提高现金分红比例,切实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 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同时兼顾股东的整体诉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规定和指引的要求,在考量公司可持续发展规划、盈利情况、经营规划和资金安排的基础上,同时兼顾股东的利益诉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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