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6-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情况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相微”或“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七)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八)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董事会在认为必要时可以授权其他人士具体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
12、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事项尚待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2、经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具体发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6-009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次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一)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信用及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减值测试结果,2025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5,593,148.88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2,475,221.46元,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117,927.42元(币种:人民币,下同),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注: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应收款项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2025年度合计需要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475,221.46元。
(2)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入减值损失。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5年度需要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5,593,148.88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117,927.42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3,117,927.42元。公司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数据已经由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二、 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公司对截至2026年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信用及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减值测试结果,2026年1-3月份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金额-1,290,400.53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1,668,447.38元,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958,847.91元(币种:人民币,下同), 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注: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应收款项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2026年1-3月合计需要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290,400.53元。
2、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入减值损失。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6年1-3月需要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1,668,447.38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958,847.91元,增加公司2026年1-3月利润总额2,958,847.91元。公司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其他说明
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6-012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外汇市场风险,降低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等业务,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利润的影响,以积极应对外汇市场的不确定性。
● 交易金额及期限:公司及子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该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交易额度。
● 审议程序: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外汇市场风险,降低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等业务,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利润的影响,以积极应对外汇市场的不确定性。
2.交易规模
公司及子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
3.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以及银行的授信额度,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境外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5.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在该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交易额度。
6.授权事项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 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公司及子公司进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以套期保值为基本目的,以风险中性理念为基本原则,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风险、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降低或规避相关风险,并且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且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人,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可行性。
四、 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由于汇率市场的不可预测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产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其他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品,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公司将选择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业务往来的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合作对手方,履约风险低。
3、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4、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就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批权限、内部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风险控制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有权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五、 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目的是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外汇市场风险,降低财务费用,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同时,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并采取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公司代码:688593 公司简称:新相微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报告发出之日,公司总股本459,529,41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3,970,253股后的股份数为455,559,159股,以此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500,162.16元(含税)。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公司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 √不适用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1.1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2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专注于显示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以Fabless模式运营,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领先的显示芯片系统解决方案。在显示驱动芯片国产化浪潮中,公司作为国内率先实现规模化量产的行业开拓者之一,凭借深厚的技术积累,构建了覆盖整合型与分离型显示芯片的完整产品矩阵,精准卡位显示技术向“全场景沉浸体验”升级的战略通道。整合型显示芯片:应用于移动智能终端、工控等领域,集成显示驱动、触控等功能,产品包括TFT-LCD显示驱动芯片(DDIC/TDDI)、AMOLED显示驱动芯片、触控芯片及MicroLED芯片。分离型显示芯片:主要用于平板、车载、IT设备及高端商显,产品包括显示驱动芯片、显示屏电源管理芯片、时序控制芯片等,产品全面覆盖各尺寸显示面板,适配主流TFT-LCD、AMOLED及微显示技术,具备显著的市场覆盖与技术协同优势。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以研发为核心驱动力,持续推动显示芯片向高端化、前沿化拓展,已完成多项关键产品的技术攻关,并加速其产业化进程:
新产品突破:陆续推出适用于智能手机的AMOLED显示驱动芯片、触控芯片,面向车载与大尺寸电视的时序控制芯片,以及适配AR智能眼镜的微显示芯片,产品矩阵覆盖智能穿戴、手机、车载、中大尺寸电视等多类终端,进一步完善了全场景显示芯片布局。
量产推进:目前多款新品已进入小批量产与供应链磨合阶段,公司正协同下游客户进行产线适配与工艺优化,全力保障产品性能稳定性与良率,推动从技术突破向规模化应用的快速过渡。
前沿技术布局:围绕显示技术迭代趋势,公司持续投入AMOLED、Mini/Micro LED等前沿领域,并拟将技术布局从显示领域延伸至更前沿的Micro LED光互连技术,目前公司正推动相关芯片与器件的定义与研发,目标面向下一代高性能计算、人工智能及数据中心内部的光互连应用,为AI算力提升提供核心硬件支撑,逐步构建“显示”与“AI”协同互促的长期技术能力。
市场与客户成果:凭借新产品在性能、功耗及集成度方面的优势,公司已成功导入多家主流面板厂商供应链,客户结构持续优化。随着与京东方等国内面板龙头企业合作的不断深化,构成了“芯片-面板-终端”的产业协同纽带,既保障了产品可靠性与迭代效率,也强化了公司在国产化供应链中的关键地位。公司以显示面板国产化替代为基,以技术升级与全场景渗透为翼,持续受益于车载显示、高端商显、物联网终端等创新应用的增量需求,助力公司构建更为坚实的核心竞争力。
2.2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采用主流的Fabless经营模式,专注于显示芯片的研发设计及销售环节,将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等生产工序委托给行业内专业的晶圆代工厂和封装测试厂商完成。该模式使公司得以在轻资产运营框架下,将资源高度集中于技术壁垒高、附加值大的研发设计环节,持续强化在显示驱动领域的技术纵深与创新能力。
面向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释放Fabless模式的协同效应,深化与产业链合作伙伴的战略绑定,通过“设计+制造”的深度耦合,提升对先进制程与特色工艺的响应效率。同时,公司将积极把握显示芯片国产化替代的历史机遇,依托本土供应链优势,推动更多高端显示芯片产品实现自主可控,助力提升中国显示产业链在全球竞争格局中的地位。
1、销售模式
公司构建了“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双轨销售体系,精准匹配显示芯片行业客户集中、需求快速迭代的特点。
直销为核:公司直接对接面板厂、模组厂等下游客户,通过缩短产业链环节,高效把握客户需求与技术动向,实现快速响应与协同开发。
经销为辅:依托经销网络延伸市场覆盖,触达更广泛的客户群体与区域市场,增强销售弹性与渠道渗透力。
基于此种双轨销售体系,公司进一步深化客户合作,拓展终端市场,形成了从面板厂商、模组企业到终端品牌的立体化客户结构,为业绩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客户结构稳固且层次清晰:公司已与京东方、深天马、维信诺等国内领先面板厂商,以及亿华显示、中显智能等知名模组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与此同时,公司产品已成功导入多家知名终端品牌供应链,在消费电子领域的渗透率与销售额持续提升。
销售模式赋能业务拓展:“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体系,兼具了客户深度与市场广度,不仅保障了与重点客户在技术协同、需求响应上的紧密衔接,也通过经销网络延展了市场触达面,为公司新产品快速导入与规模放量提供了有力支撑。
2、运营模式
在Fabless模式下,公司将设计完成的集成电路版图交由晶圆厂进行晶圆制造,随后将制造完成的晶圆交由封测厂完成封装与测试。在供应商筛选与管理方面,公司严格遵循行业标准,从工艺能力、质量管控、产能保障和商务条件等维度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估,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确保各项原材料采购及委外加工均向合格供应商进行。目前,公司与国内外知名供应商保持长期稳定合作关系。
3、研发模式
公司坚持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提升产品性能为核心,构建了体系化、流程化的自主研发创新机制。通过完善的研发管理制度与规范化的产品开发流程,确保从技术预研到量产落地的全过程高效、可控、有序。
完善的研发流程体系:公司产品研发遵循严格的多阶段管控流程,涵盖:新产品开发提案、可行性评估、产品设计、设计审查、流片与工程测试、功能审查与客户验证、试生产及量产测试审查等关键环节。研发部门全程主导,保障各环节衔接顺畅,实现产品从定义到交付的闭环管理。
持续加码高端技术布局: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聚焦AMOLED显示驱动、Mini/Micro LED等前沿技术领域。通过内部研发与外部协同相结合,持续推动新技术从方案突破向产业化快速转化,强化在高端显示芯片领域的长期竞争力。
研发支撑战略落地:系统性的研发体系不仅是产品迭代的保障,也是响应客户需求、实现技术领先的重要基础。未来,公司将继续以研发为引擎,锚定显示技术演进方向,加速创新成果落地,巩固并扩大在显示芯片设计领域的核心优势。
2.3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终端应用市场的变革正重塑显示芯片的发展路径。人工智能、物联网等领域的持续扩张,对显示芯片提出了更高规格的技术要求,大尺寸、高分辨率、高刷新率、低功耗等产品需求增长,进一步催生出更为多元的显示应用场景。新型显示技术的突破,推动下游应用边界持续拓宽:以Micro LED为代表的下一代显示技术加速成熟,微显示相关技术商用化进程提速,AR/VR眼镜等创新场景逐步落地。伴随国内显示面板企业在技术能力和产能规模上的双重提升,我国已成为重要的面板生产基地,带动本土显示产业链实现整体提升。从消费端到面板制造,再到晶圆代工与封测,产业链各环节协同发展,为显示芯片设计企业创造了良好的产业生态。在国产化进程加速和下游需求持续释放的双重作用下,行业市场规模稳步扩大。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随着“十五五”规划的开局,新型显示产业迎来政策支持。2025年7月,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上海市下一代显示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6-2030年)》(“沪经信信〔2025〕494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旨在“加快构建上海市“1+2+3+4”下一代显示产业体系,以终端需求作为龙头牵引,发展两大技术路线,布局三大未来方向,攻关四大核心环节。到2028年,打造产业链完整、产业生态完善、技术水平领先的下一代显示产业集群,与全国产业链深度联动,锻造一批长板环节。到2030年,下一代显示产业竞争力、配套竞争力和区域竞争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业链更加完整、更有韧性。”“行动方案”明确“关键产品实现突破、未来技术前瞻布局、产业生态持续优化”等为目标,公司身处作为产业高地的上海,积极响应政策号召,将持续加大在先进显示驱动技术、新形态终端适配等方面的研发创新,并在Micro LED等前沿技术领域的积极创新,与“行动方案”目标方向高度吻合。公司加大在技术攻关、市场渗透、产业协同等方面的投入,以技术创新驱动产业升级,持续巩固并深化公司在行业领域的优势与领先地位。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历经多年深耕与发展,国内已构建起规模大、覆盖全的面板制造体系,在传统领域建立起显著优势,在Mini/Micro LED等前沿技术领域实现与国际同步布局。当前,显示产业正迈入以技术创新与生态协同为核心驱动的新发展阶段,产业重心之一转向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实现产业链高水平自主自强。新相微作为国内先进的显示芯片设计企业之一,将紧抓产业链核心环节深度协同创新的战略机遇,依托自身在显示芯片领域深厚的技术积淀优势,持续攻坚高端显示芯片技术。
显示产业正加速向下一代技术演进,并与人工智能、智能交互等前沿领域深度融合。一方面,“AI”技术持续赋能产业链,推动芯片设计、生产工艺等环节的智能化升级,显著提升研发效率与产品性能;另一方面,“AI+显示”正催生新的产品形态与价值场景,面向AI终端、智能座舱等创新应用的显示芯片,正逐步集成环境感知、自适应调节等智能功能,实现从单一驱动向智能交互核心节点的跨越。
公司立足上海这一显示产业高地,积极把握行业“行动方案”等政策机遇,坚定以技术创新驱动产业升级。依托区位与政策双重优势,加速推进前沿技术的研发与商业化落地,深化与产业链各环节的协同创新,不断巩固在显示芯片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为提升显示产业链的自主可控能力贡献价值,在显示产业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1)AI与显示双向奔赴,共筑产业融合新生态
2025年,AI与显示产业进入深度融合,从单向赋能走向双向驱动的发展新阶段。人工智能技术预计将加速渗透进显示产业的研发、制造与运营全流程。企业纷纷将AI能力内化为竞争力,通过构建覆盖全链路的体系,推动产业从经验驱动向数据驱动转型。AI在产品终端检测、良率优化等环节的应用日益发展;同时,“AI+显示”的加速开发融合,将缩短新技术从实验室到量产的周期。AI将为显示产业提质增效、降本创新发挥关键作用;同时,AI与显示的深度协同将成为驱动产业发展的关键引擎。
(2)高规格显示需求驱动,高性能高集成度芯片引领市场新浪潮
显示技术持续升级与新兴应用场景拓展,共同驱动显示驱动芯片向高性能、高集成度加速演进。高分辨率、高帧率与低功耗、高集成度已成为当前技术迭代的明确方向:
高分辨率:4K/8K 超高清内容普及,推动对支持高 PPI(像素密度)的驱动芯片需求日益增强;
高帧率与低功耗:实现高帧率与低功耗的平衡是核心挑战,系统性的技术协同与创新是突破这一挑战的关键;
高集成度:高集成化芯片不仅有助于简化终端设计、降低成本,更在新兴领域拓展出显著增量空间。
在这一趋势下,具备高性能、高集成化能力的显示芯片,正逐步成为推动终端体验升级与产业价值增长的关键力量。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Peter Hong Xiao(肖宏)通过New Vision(BVI)间接控制新相微16.68%的股份,通过Xiao International间接控制新相微5.24%的股份,通过新余曌驿间接控制新相微3.10%的股份,通过新余俱驿间接控制新相微1.87%的股份,通过一致行动人周剑控制的新余驷驿间接控制新相微2.88%的股份,合计控制新相微29.77%的股份。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322.80万元,同比增加20.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8.76万元,同比增加7.76%。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6-021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变更名称及其工商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新余市曌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上海曌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市驷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上海驷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市俱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上海俱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通知,其完成名称及其他工商信息变更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上述工商登记信息变更不涉及该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变化,对公司经营活动不构成任何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6-011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5年12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暂不涉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若涉及相关业务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19号准则解释。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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