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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明健,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百普赛斯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马一超,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热景生物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家家悦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旭,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热景生物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智能自控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崔勇趁,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王明健、项目签字会计师马一超、项目签字会计师张旭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质量复核人崔勇趁于2026年1月受到安徽证监局出具警示函一次,除此之外,三年内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0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和评估,认为该机构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在审计工作中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状况,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圆满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建议董事会提请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5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

  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作出相应修订。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在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指定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管理部门实际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二、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拟制定、修订的制度中,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待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后同步实施。部分修订后的制度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0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6,045,116.97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截至2025年末,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了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和内部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以及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如果公司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已经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或在利润分配方案中拟通过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对于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10%以上的部分,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分配。”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不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条件和发放股票股利条件的相关规定,且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所处行业现状、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兼顾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将持续高度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实施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现金流状态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6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庆丰西路55 号公司三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8日

  至2026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及相关关联方对议案2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持股凭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并请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地点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庆丰西路55号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庆丰西路55号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102629

  邮箱:hotgen@hotgen.com.cn

  联系电话:010-50986527

  联系人:刘伊

  (二)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2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5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现就该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及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5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品种

  理财品种: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债券型基金、收益凭证、FOF资管产品等。

  (五)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理财投资等因投资标的选择、金融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而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投资收益不可预期。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证券投资制度》,对证券投资的决策权限及审批程序、管理部门与风险控制、信息管理、信息披露和内部信息报告程序等方面均作了规定。公司将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制度》,有效控制和防范操作风险。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理财产品。

  3、公司将安排财务人员及时分析和持续跟踪各种投资品种的动态变化,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投资产品盈利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等风险因素,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相应采取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所实施的投资决策,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业务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7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往来,符合正常商业逻辑及公平原则,在双方平等协商达成的交易协议的基础上实施,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进行上述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3,150.00万元。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林长青先生已回避表决。

  《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认为本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系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日常商业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三)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北京森普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 景益唐(香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3. 北京尧景基因技术有限公司

  

  4. 海南秦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5.杭州翱锐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6.杭州翱锐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经营,在过往的交易过程中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6年度关联交易与关联人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6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服务等,从关联人采购商品、服务等;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不会导致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发生。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往来,符合正常商业逻辑及公平原则,在双方平等协商达成的交易协议的基础上实施,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进行上述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4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景生物”或“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5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洪艳蓉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6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35)。

  4、2020年6月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0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7)。

  5、2020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9、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10、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1人个人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不能完全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184股(调整后)由公司作废。

  三、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事项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作废、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1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三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4月13日通过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长青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公司全体非独立董事属于关联方,均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公司董事长林长青属于关联方,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需听取该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需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公司董事长林长青属于关联方,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8、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子公司禹景药业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子公司禹景药业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公司董事长林长青属于关联方,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及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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