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维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建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方垂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维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建木 会计机构负责人:方垂琳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张维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建木 会计机构负责人:方垂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维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建木 会计机构负责人:方垂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维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建木 会计机构负责人:方垂琳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维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建木 会计机构负责人:方垂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维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建木 会计机构负责人:方垂琳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6-023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7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维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3.01关于与付秋玲的关联租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维建、张奇炜回避表决。
3.02关于与杨双珠的关联租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维建、张奇炜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6-024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的分支机构福建省舒华健身发展有限公司泉州凯祥分公司(以下简称“舒华健身凯祥”)拟与关联自然人付秋玲、杨双珠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用于商铺经营,租期3年,前两年租金不变,第三年递增5%,租赁期限自2026年4月起至2029年4月止,租金合计约为人民币203.81万元(含税)。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维建、张奇炜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截至本公告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与付秋玲开展租赁业务合作产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9.16万元;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与杨双珠未发生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舒华健身凯祥拟从关联方处承租商铺用于经营,具体如下:
1、向付秋玲承租其位于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东段北侧凯祥大厦一层店面(面积总计232㎡)的物业用于商铺经营,每月租金18,560元(含税),租金自承租后的第三个月起计收,租期3年,前两年租金不变,第三年递增5%,租赁期限自2026年4月起至2029年4月止,预计租金合计约为不超过人民币67.93万元(含税)。
2、向杨双珠承租其位于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东段北侧凯祥大厦二层(面积总计1,485㎡)的物业用于商铺经营,每月租金37,125元(含税),租金自承租后的第三个月起计收,租期3年,前两年租金不变,第三年递增5%,租赁期限自2026年4月起至2029年4月止,租金预计合计约为不超过人民币135.88万元(含税)。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维建、张奇炜已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四)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付秋玲、杨双珠或其他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形。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此次交易的对手方付秋玲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维建兄长张维清的配偶;杨双珠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同时是实际控制人张维建的配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付秋玲、杨双珠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故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付秋玲
(1)住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
(2)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对手方付秋玲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维建兄长张维清的配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付秋玲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3)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付秋玲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杨双珠
(1)住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
(2)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对手方杨双珠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同时是实际控制人张维建的配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杨双珠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3)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杨双珠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此次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的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租赁价格参照同地区同等条件租赁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的确定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合同基本情况
1、付秋玲
甲方(出租方):付秋玲
乙方(承租方):福建省舒华健身发展有限公司泉州凯祥分公司
(1)租赁场所: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东段北侧凯祥大厦一层店面
(2)租赁面积:232㎡
(3)租赁期限:自2026年4月起至2029年4月止。
(4)租金计算:租赁期限内,每月租金为18,560元(含税),租金自承租后的第三个月起计收,租期3年,前两年租金不变,第三年递增5%。上述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用,物业管理费用由乙方自行按时缴纳。
(5)履约保证金:如甲方未要求乙方支付订金的,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5,680元(大写:伍万伍仟陆佰捌拾元整)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租期届满终止之日起或提前解除之日(包含因不可抗力原因解除)起30日内,双方应完成本合同项下费用结算事宜并及时上述保证金全额无息返还给乙方;逾期未返还的,应自逾期之日起按照逾期退还总金额的1%/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杨双珠
甲方(出租方):杨双珠
乙方(承租方):福建省舒华健身发展有限公司泉州凯祥分公司
(1)租赁场所: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东段北侧凯祥大厦二层
(2)租赁面积:1,485㎡
(3)租赁期限:自2026年4月起至2029年4月止。
(4)租金计算:租赁期限内,每月租金分别为37,125元(含税),租金自承租后的第三个月起计收,租期3年,前两年租金不变,第三年递增5%。上述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用,物业管理费用由乙方自行按时缴纳。
(5)履约保证金:如甲方未要求乙方支付订金的,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11,375元(大写:壹拾壹万壹仟叁佰柒拾伍元整)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租期届满终止之日起或提前解除之日(包含因不可抗力原因解除)起30日内,双方应完成本合同项下费用结算事宜并及时上述保证金全额无息返还给乙方;逾期未返还的,应自逾期之日起按照逾期退还总金额的1%/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租金支付方式
自计租日起按每3个完整月为一个交租期交纳。乙方应当在每个交租期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若25日为法定节假日则提前至法定节假日前最后一天),向甲方一次性足额支付下一交租期租金。乙方以银行转账方式缴付房屋租金到甲方指定的账户。
(三)协议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自然人为捺印)之日起生效。
(四)其他
1、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包括提前解除或租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完成搬迁与清洁工作,将租赁场所恢复原状后与甲方办理移交手续:乙方应向甲方及有关单位结清租金、水费、电费、通讯费等各项应付费用。
2、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为满足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参照了同地区同等条件租赁市场价格,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租赁有利于公司子公司业务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本次应参加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3人,事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在对该关联交易议案表决过程中,参会的关联董事张维建、张奇炜按照规定回避表决,参与表决的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租赁关联方物业的相关事项,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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