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28日印发的《关于同意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76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2.9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2,699,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7,585,884.32元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95,113,315.68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4月7日出具德师报(验)字(22)第00173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监督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大道支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子大道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环球中心支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 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销户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结余少量余额,为便于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毕上述4个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结余资金及银行利息22.63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进行管理。同时上述4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YUANWEI CHEN(陈元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泽艳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军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YUANWEI CHEN(陈元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泽艳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YUANWEI CHEN(陈元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泽艳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军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5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725.26万元(合并报表),母公司净利润为-13,906.49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63,415.42万元。
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为保障和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为保障和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盈利状况,有利于保障公司的稳定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盈利状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9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其投资收益不排除会受到利率、政策等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资产收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现金管理产品类型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或银行理财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五)授权事项与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在有效期及前述资金额度内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和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上述决议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拟开展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现金管理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其投资收益不排除会受到利率、政策等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二)现金管理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有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4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公司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本事项时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董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投保人: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公司/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代表公司行为的雇员;
责任限额:每次及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人民币;
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数据为准);
保险期限:12个月/每期(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公司购买董高责任险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等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在以后年度公司董高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7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项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属正常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因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4日,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该议案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委员陈元伦已回避表决。
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属正常商业行为。相关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YUANWEI CHEN(陈元伟)、XINGHAI LI(李兴海)、陈元伦、代丽已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公司为关联方代收政府补助系按照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由本公司代高管及关联人员收取的需按照一定进度支付给相应个人的政府补助资金。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本公司为关联方代收政府补助系按照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由本公司代XINGHAI LI (李兴海)、代丽、WU DU(杜武)、陈元伦、樊磊、匡通滔、史泽艳、马红群、兰建宏收取的需按照一定进度支付给相应个人的政府补助资金。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自然人的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按业务开展情况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人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代收政府补助系按照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由公司代YUANWEI CHEN(陈元伟)、XINGHAI LI(李兴海)、WU DU(杜武)、樊磊收取的需按照一定进度支付给相应个人的政府补助资金。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分析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均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
(二)分析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按公司与其他主体交易的规则要求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交易行为,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1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唐松柏先生,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5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谢宇春女士,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闯先生,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情况如下: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等情况。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自律监管措施1次,具体情况见下表: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审计费用系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6年度公司拟支付的年度审计服务费与上一年度(2025年度)一致,为600,000.00元(大写:陆拾万元整)。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500,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内部控制审计费: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二、拟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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