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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上接D289版)

  (上接D289版)

  机场信息化方面,近年来,公司紧抓“四型机场”建设机遇,推出具有普适性的中小机场航班运行解决方案,构建从前站起飞到落地、地面保障、本场起飞航班运行全流程管控服务“一张网”、安全监视“一张图”,打造一批具有推广价值的航班生产运行保障信息化产品,有效支撑机场“天地一体、协同运行”,助推加快机场装备国产化进程,推进我国机场技术和装备一体化、现代化、国产化纵深发展。成功取得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机场工程业务发展进入新阶段。

  低空方面,公司依托四十余年高空治理的技术积淀与龙头优势,现已成为国内低空飞行管理服务平台研制领域的领军主体,凭借自主研发的“天牧-M”低空飞行服务管理平台及配套解决方案在全国十余座重点城市落地应用,在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领域形成显著领先优势,同时公司通过深度参与国家-省-市三级低空飞行管理与服务保障体系论证、参与行业标准化建设、构建低空智能网联体系,持续巩固在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核心地位,成为国家低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主体。

  (2)城市道路交通管理

  近年来,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行业正经历深刻变革,受财政影响传统交管信息化项目预算收紧、回款周期拉长,同时以“人工智能+交通运输”、“车路云一体化”等新兴政策为代表的产业新方向加速落地,行业竞争焦点正从单一设备供给转向全栈式解决方案能力。受此行业形势影响,公司交通管理业绩及市场份额有所波动。与此同时,莱斯信号机品牌在省会及直辖市主城区市场占有率仍处于行业前列。2025年,公司积极调整竞争策略,收缩低效集成类业务,加速向交通运输领域及“产品+服务”的模式转型。成功中标的山西省交通运输信息监管平台二阶段项目也为公路数字化转型产品研发提供了更多项目契机。紧抓智能网联产业发展契机,已形成覆盖云端、路侧、车侧的车路云一体化整体解决方案,“智核”超融合终端等核心产品已在鄂尔多斯、南京等多个城市投入使用。正在加速从传统交通系统集成商向核心产品服务商转型。

  (3)城市治理

  公司主要以城市级综合治理指挥控制为核心,公共信用、国防动员等行业应用为支撑,在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城市综合治理方面,紧抓国家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与“人工智能+”行动的战略机遇,发挥“数据+AI”的双轮驱动作用,推进以数据底座为支撑,以城市治理场景为牵引的综合治理产品体系研发和迭代升级,打造多个全国城市治理的标杆性工程。国防动员方面,公司自1998年承研第一套指挥自动化软件系统以来,已在相关领域深耕二十余年,为国内国防动员指挥信息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主要提供商。公司相继承建多个国家部委级国动领域信息化建设项目,有效占据国防动员军、民两侧顶层市场,同时抢抓地方“数字国动”平台建设蓬勃发展机遇,开展传统业务技术迭代,提升市场竞争力,持续强化行业市场地位优势;打造卫星通信专网整体解决方案,已成功应用于能源、广电等新领域。公共信用方面,拥有江苏省信用信息工程研究中心和南京市公共信用大数据应用工程实验室,具备国家、省、市、区县4级信用信息平台核心产品和服务能力,具有行业市场占有率高、产品化程度高、行业影响力大等优势。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低空经济

  ①国家顶层政策持续加码,产业定位不断提升

  低空经济连续三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纳入《纲要》,政策红利持续释放,产业成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增长极,为行业全产业链发展奠定政策基础。全国空域管理政策持续优化,精细化管理成为核心方向,全国统一低空航图与技术标准加快形成,打破区域空域运营壁垒。2025年我国低空经济市场规模已达1.5万亿元,2026年行业将由“试点飞行”迈入“常态运营”元年,无人机运营、eVTOL等细分领域市场需求高速增长。公司“天牧”系列产品已支撑全国十余座重点城市低空建设,未来将凭借成熟的解决方案,充分受益于市场规模化发展,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

  ②构建低空智联网体系,引领技术研发与生态协同创新发展

  在低空领域的新技术研发上,依托空管领域技术积淀攻坚城市低空空域数字管理核心技术,构建起包含通信、导航、监视、气象多维度的低空智联网体系,打造出可实现高空-低空-地面全维度覆盖的技术体系,且持续迭代优化“天牧-M”低空飞行服务管理平台核心能力以契合国家顶层建设技术要求;在新产业布局上,公司跳出传统空管、机场信息化服务范畴,向低空经济板块核心企业转型升级,深度参与国家-省-市三级低空飞行管理与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成为低空经济核心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主体,推动低空产业向体系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在新业态打造上,以低空飞行管理服务平台为核心,融合地方产融联动优势,为千行百业定制低空经济落地解决方案,同时与高校合作探索低空培训与场景运行保障验证产品研发,催生低空数智化服务、低空人才培养等多元新业态;在新模式构建上,公司从单一的技术与产品研发者转变为低空经济生态构建者,通过“平台+解决方案”的模式为全国十余座重点城市提供低空能力建设全流程服务,形成“标准制定-技术研发-平台搭建-场景落地”的一体化发展模式。

  ③巩固在低空飞行管理服务领域领军地位,支撑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未来,公司将持续深化低空领域核心技术攻关,融合5G-A、卫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完善低空智联网体系,进一步拓展低空技术在多场景的应用边界;依托自身在行业标准制定中的参与度,推动低空产业上下游协同发展,助力低空经济形成技术研发-产品制造-场景应用的闭环生态;持续丰富低空服务新业态,深化“低空+”多领域融合应用,打造更具适配性的定制化解决方案;并不断升级生态化发展模式,从低空经济核心基础设施建设向全生态服务延伸,以技术、标准、生态的多重优势推动低空经济规模化、高质量发展,成为低空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发展的核心支撑主体。

  (2)车路云一体化

  ①国家多部门协同推进、城市规模化建设全面铺开,车路云一体化市场进入发展阶段

  2025年4月,商务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其中提到,开展“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推动相关基础设施规模化建设、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化发展。2025年9月,根据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北京“双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城市建设提速,已实现全市600平方公里“车路云一体化”基础设施连片覆盖,累计发放测试牌照超1100张,累计自动驾驶测试里程超4500万公里。2025年10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在20个城市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全国累计开放测试示范道路3.5万公里,部署智能化路侧单元超过1.1万套,制定发布国家及行业标准88项,牵头自动驾驶系统、测试场景等近10项国际标准制定,为创新技术应用创造了良好条件。“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持续拓展,网联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市场进入扩张发展阶段。

  ②车路云一体化建设加速交通基础设施数智化升级,满足日趋精细化的交通管理服务需求

  车路云一体化建设融合物联网、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构建起“车-路-云”协同的智能交通生态系统,加速全国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数智化升级。基础设施方面,智能路侧单元与车载终端广泛部署,让道路具备实时感知与双向通信能力,能精准采集交通流量、路况及环境数据,并快速传至云端。云控中心基于海量数据训练的算法模型,可动态优化信号配时、预测拥堵趋势、主动干预异常驾驶,将管理从“被动响应”升级为“主动预防”。服务层面,该系统打破交通业务信息孤岛,为交通参与者提供全场景智能服务。驾驶员能接收事故预警、最优路径规划等信息;管理部门可实时感知交通态势并科学决策;公众出行因多模式交通协同而更加高效便捷。随着技术迭代,车路云一体化系统正从单一功能向跨领域融合演进,持续满足交通管理精细化、个性化需求。

  ③紧抓车路云一体化建设契机,持续革新车路云产品体系,促进产业标准化

  在交通行业数智化转型升级浪潮的强力推动下,车路云一体化建设已经成为驱动产业升级的重大动力与关键路径。公司将紧密呼应国家政策导向,牢牢把握试点建设机遇,全力推进车路云产品体系革新进程。公司将以市场需求为精准导向,深入开展实际应用场景调研工作,精准把握用户核心痛点与潜在需求,对现有产品进行全面且深入的查漏补缺与优化升级。从车辆的智能感知与精准决策系统,到道路基础设施的全方位数智化升级,再到云端数据的高效处理与安全可靠传输,每个环节都将秉持精益求精的态度,确保产品具备卓越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兼容性。同时,公司还将积极发挥行业引领作用,联合行业内各方优势力量,共同制定统一、科学、合理的技术标准和规范。通过标准化的有力引领,打破信息壁垒,促进车路云各系统之间的无缝对接与高效协同运作,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推动车路云一体化产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3)数据要素

  ①深化信用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释放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5〕37号)等国家政策要求,社会信用体系作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关键载体,加速向产品化、服务化转型。公共信用信息依托覆盖全主体、全区域、全类别的数据基础,持续夯实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公司“公共信用档案高质量数据集”成功入选国家数据局《高质量数据集典型案例》,成为政务服务与社会治理领域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的标杆范例。

  ②强化技术支撑与场景牵引,加速信用数据要素价值释放

  面向数据要素流通新需求,公共信用进一步将数据要素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分布式大数据技术、多方计算、隐私计算等)深度融入信用体系建设,深化信用数据要素市场化运营场景与技术支撑研究,公司以企业专用信用报告、合同履约监测、信用承诺核验、城市信用监测预警等高价值信用数据产品为抓手,在海南、黑龙江、江西、青海、新疆、陕西等重点省市开展数据要素场景试点应用,有效支撑金融、政务、互联网等行业对高质量信用数据的迫切需求。

  ③强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双轮驱动,赋能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

  深入落实国家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部署要求,公司依托陕西省公共信用技术服务运营项目,创新打造“秦信融”+国家“资金流平台”双轮驱动的融资信贷服务模式,并成功将平台能力复制至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通过高效归集多源信用信息,实现信用信息“应归尽归、广泛共享、精准赋能”,显著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与便利度,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坚实信用支撑。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74亿元,同比下降20.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55亿元,同比下降57.18%。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31          证券简称:莱斯信息       公告编号:2026-004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95,744,128.10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261,672.5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3,47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789,900.00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现金分红和回购注销金额合计27,789,9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29%。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31          证券简称:莱斯信息        公告编号:2026-007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结合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2025年度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6,530.51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考虑了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票据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及估计确认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2025年度,公司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合计6,275.04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6,490.67万元,系应收账款增加且部分原有款项账龄变化所致。

  (二)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性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公司对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经测试,2025年度,公司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55.46万元,其中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311.54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6,530.51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6,530.51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上述情况已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特此公告。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31          证券简称:莱斯信息        公告编号:2026-006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产生重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3日,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菲回避表决, 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

  1.“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2.其他关联交易系公司获得的科研项目补助款,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所属单位进行代收代付。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中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余额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发生差异,系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导致,属于正常经营行为,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现对2025年度超出预计金额予以追加确认。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海波

  注册资本:2,15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2年2月25日

  企业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

  经营范围:承担军事电子装备与系统集成、武器平台电子装备、军用软件和电子基础产品的研制、生产;国防电子信息基础设施与保障条件的建设;承担国家重大电子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民用电子信息软件、材料、元器件、整机和系统集成及相关共性技术的科研、开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从事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组织本行业内企业的出国(境)参、办展。(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10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942.3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2,589.46亿元,202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4,175.4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7.04亿元。

  2.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法定代表人:杨志军

  注册资本:58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4日

  企业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30号院2号楼1011、3-8层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2.6226%。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285.21亿元,净资产117.12亿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8.27亿元,净利润9.17亿元。

  3.数字金华技术运营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凌青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8日

  企业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西关街道四联路398号金华网络经济中心大楼11楼(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销售代理;互联网安全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股东:金华市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8%;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6%;金华理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各为8%。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147.80万元,净资产3,451.39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855.50万元,净利润38.01万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数字金华技术运营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子公司。

  (三)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经营带来风险。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出售商品及提供劳务、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关联租赁、与关联人的财务公司金融服务等,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相应的协议,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交易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将在协议签订时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产生重大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上述确认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截至目前,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人同意上述莱斯信息确认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特此公告。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31         证券简称:莱斯信息         公告编号:2026-012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8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8号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1307)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8日

  至2026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除议案9以外的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6、7、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电莱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8号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通过现场、信函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非现场登记的,参会登记资料须在2026年5月21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登记地点,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需注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联系电话及“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登记资料(地址见“六、其他事项”)。登记资料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参会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公司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8号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5-82285907

  电子邮箱:les@les.cn

  邮政编码:210014

  特此公告。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31          证券简称:莱斯信息       公告编号:2026-011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业绩表现等实际情况,根据董事身份及工作性质,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年(含税)。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

  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具体按照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3.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

  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董事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三部分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其中,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其完成年度经营指标核定;中长期激励包括年金、岗位分红、股权激励等。具体按照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四、其他说明

  1.以上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基本薪酬(津贴)按月发放,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根据完成个人年度工作目标的绩效评价情况核发,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31          证券简称:莱斯信息        公告编号:2026-008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固定资产残值率的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无需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具体影响取决于公司本年度预计新增的固定资产具体数量及金额,尚无法准确估计。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公司重新评估了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并结合行业状况,拟对2026年及未来新增固定资产的残值率进行变更。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时间

  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三)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固定资产残值率的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无需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具体影响取决于公司本年度预计新增的固定资产具体数量及金额,尚无法准确估计。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 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于2026 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日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 年4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为可靠、全面、准确的财务信息和数据。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已披露财务报告数据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31          证券简称:莱斯信息        公告编号:2026-013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和转回资产

  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结合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269.58万元,转回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及合同资产减值损失893.16万元,合计转回各类资产减值准备623.58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二)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考虑了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票据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及估计确认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合计转回信用减值损失621.65万元,其中转回应收账款坏账损失857.32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性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公司对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经测试,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合计转回资产减值损失1.93万元,其中转回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93万元。

  二、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对应收往来款项可回收金额进行充分评估分析,鉴于部分客户因破产、资产清算已无清偿能力,或账龄较长,多次催收无果且已过诉讼时效,部分款项经法院调解无法清偿等,公司决定对资产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应收账款金额1,197.83万元,公司仍保留对前述债权的追索权。

  三、本次计提和转回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合计转回各类资产减值准备623.58万元,本次核销资产合计1,197.83万元,增加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623.58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上述情况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特此公告。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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