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1 证券简称:莱斯信息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每年一次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备注:资源利用与循环经济、反不正当竞争、平等对待中小企业、科技伦理、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尽职调查、污染物排放、废弃物处理等议题,经双重重要性议题识别评估为低财务重要性和低影响重要性,相关内容已在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中披露。
证券代码:688631 证券简称:莱斯信息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程先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广辉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程先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广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程先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广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631 证券简称:莱斯信息 公告编号:2026-005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关于同意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5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87万股,发行价格25.28元/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3,319.3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6,979.59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6月21日出具了《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166号)。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2023年6月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军管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珠江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并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并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商业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及商业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商业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及商业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3,656.77万元,履行相应募集资金置换审批程序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莱斯信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莱斯信息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认为:莱斯信息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莱斯信息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管理和具体使用情况与莱斯信息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人对莱斯信息在2025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上述表格合计数若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证券代码:688631 证券简称:莱斯信息 公告编号:2026-009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斯信息”或“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所共有合伙人25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2,363人,其中95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天健所经审计的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29.8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01亿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5.47亿元。
天健所共承担756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客户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多个行业。天健所对莱斯信息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5.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章方杰,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丽尚国潮、物产环能、大庆华科、会稽山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于2025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方家元,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物产环能、科润智控、大庆华科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于2025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邱鸿,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兴蓉环境、汇宇制药、川网传媒、纵横股份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于2025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章方杰、签字注册会计师方家元,项目质量复核人邱鸿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为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共计716,666.67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600,000.00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16,666.67元(含税)。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价格水平,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协议,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公司选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31 证券简称:莱斯信息 公告编号:2026-010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促进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优化内部治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拟修订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部分治理制度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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