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6-006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公司共有董事9人,出席现场会议董事7人,副董事长焦岩岩女士和董事李剑峰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十五项议案,会议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焦强先生主持。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精神,审计委员会坚持独立判断与客观监督,切实发挥了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在监督外部审计质量、提升内部审计效能以及督促内控完善等方面持续发力,确保公司合规运作,通过这一系列专业且严谨的监督举措,审计委员会不仅夯实了公司的内控基础,更有效促进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忠实履行了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责任,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6-007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监管规定,结合自身内控制度与评价办法,通过日常及专项监督,对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客观评估。该评价报告可作为审计机构发表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的合法、有效依据。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0,716,808.2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结余-581,219,221.76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901,936,030.01元。
鉴于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和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符合《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不进行送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6-008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公司聘请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6-009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银行融资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需要,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公司2026年拟向银行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2,860万元。
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拟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权属的房产、土地、机器设备、采矿权等资产进行抵押,或者通过其他担保等方式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七台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黑龙江勃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珠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春江支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有关的协议,同时授权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并由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包括到不动产登记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七台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资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质押等相关事项的登记手续,董事会可按银行要求出具相关文件和手续,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本次审议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公司预计2026年度对控股孙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6年度对控股孙公司担保额度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6-010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6-011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制定<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政策相关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方案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6-012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记录;
2、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6-011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5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0,857.14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7,211,425.1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22,351,510.0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14,859,915.10元,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2月28日出具了中审亚太验字【2022】000009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A股普通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共计人民币380.63万元。公司2025年度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86万元,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1,866.62万元,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9月1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总裁负责按照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组织实施。使用募集资金时,由具体使用部门(单位)填写申请表,经总裁和财务总监会签后,由公司财务部负责执行。
公司会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具体反映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24日通过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财证券”)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开立的23001695551050502782账户内。于2022年3月4日,公司、保荐机构川财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桃南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七台河桃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以下简称“建行七台河分行”)、七台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台河农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2025年8月完成注销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与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2022年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为12,666.37万元。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按期足额归还:其中2,000万元于2024年末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剩余1,000万元于2025年7月11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本报告期末已全部归还完毕,具体详见公司临2025-036号公告。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额募集资金的情形,无超募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亦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形。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1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与内部投资结构及预计达到联产试运行时间进行调整。
公司结合生产需要对募投项目的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注:募集资金净额为1,214,859,915.10元,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银行利息收入共计3,859,907.16元(截至2024年11月30日),合计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为1,218,719,822.26元。该总额包含了银行手续费52,142.43元,扣减银行手续费后承诺投资金额应为121,866.77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现将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实际投入总额对比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募投项目之间存在部分用途微调,实际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与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总额存在5.36万元差额,主要系支付相关款项过程中产生的银行手续费等费用所致。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投向及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本报告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6)003627号】,报告认为:宝泰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宝泰隆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宝泰隆已披露情况保持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文件
1、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6)003627号】;
2、《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表: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上表内合计数差异系尾差调整所致。
注2: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调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与内部投资结构、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为121,871.98万元。该总额包含了银行手续费52,142.43元,扣减银行手续费后承诺投资金额应为121,866.77万元。
注3: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5.36 万元。主要系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总额包含了银行手续费5.21万元,扣减银行手续费后承诺投资金额应为121,866.77万元。其余差额为2025年度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注4:披露时间为项目预计达到联产试运行时间。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10月公司完成焦炉全面检修。经公司财务部依据焦炭市场行情,对焦炭及附属产品的经济效益进行综合测算,目前焦炭及附属产品的收入与成本出现倒挂现象。公司将持续关注焦炭市场行情,择时启动焦炉投产。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焦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怀 会计机构负责人:常万昌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焦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怀 会计机构负责人:常万昌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焦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怀 会计机构负责人:常万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焦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怀 会计机构负责人:常万昌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焦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怀 会计机构负责人:常万昌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焦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怀 会计机构负责人:常万昌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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