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至5月7日(星期四)16:00前通过公司邮箱WHXC@weihua-newmaterial.com向公司提问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提问。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5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将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吴江伟先生
总经理:夏卫平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任安立先生
独立董事:刘翰林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加人员会有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至5月7日(星期四)16:00前通过公司邮箱WHXC@weihua-newmaterial.com向公司提问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任安立、陆佳栋
电话:0575-82972858
邮箱:WHXC@weihua-newmaterial.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9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3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在公司301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及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江伟先生召集主持,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作 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吴江伟、吴顺华、刘波平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因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董事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1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
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主要修订情况对比如下: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相关制度修订情况
本次修订的2项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次修订的部分管理制度及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公司代码:603310 公司简称:巍华新材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5,34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9,068,000.00元(含税)。如在即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所属行业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氯甲苯、三氟甲基苯系列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所属氟化工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行业分类属于“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C26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中的“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二)行业发展
关于公司行业情况,敬请投资者查阅本报告第三节“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三)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含氟精细化学品领域,是一家研发和生产氯甲苯和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秉持以技术创新为基础,以制造含氯含氟特色化学品为发展方向,经过不断的技术研发和经验积累,目前已经形成了以甲苯为起始原料的氯甲苯和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的完整产品链。
公司产品主要有两类用途,一是作为新型环境友好型涂料溶剂,主要应用于汽车、桥梁、船舶、飞机等,主要市场为北美地区;二是含氟新型农药、医药、染料中间体,部分产品为世界农药、医药巨头专利保护期内的关键中间体,主要客户为BAYER、BASF等全球大型农药、医药企业。
公司通过坚持不懈的技术研发与改进,取得了技术上的重大突破,拥有了氯化、氟化、硝化、加氢、重氮化、氨化等相关工艺的自主核心技术,目前公司拥有29项发明专利。公司核心研发团队曾经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2022年度全国商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公司产品基本实现了自动化、连续化生产,如公司成功应用康宁全球首套万吨级年通量的G5微通道反应器,实现了重氮化反应、水解反应及下游分离纯化的全连续自动化稳定生产,极大提高了生产的本质安全性,节省了场地和人工,大幅降低了三废排放和能耗。
公司的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在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细分领域拥有显著的竞争优势,产销规模位居行业前列。公司凭借优异的产品质量和持续、稳定的供货能力,获得广大客户的认可及好评,与BAYER、BASF、FMC、Nufarm、SMC、联化科技、颖泰生物等国内外知名企业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
(四)公司主要的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分析详见第三节“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中“(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主要从事氯甲苯、三氟甲基苯系列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氯甲苯及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作为含氟有机化工中间体,主要应用于含氟新型农药、医药中间体以及新型环境友好型涂料溶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236.8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7.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922.1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3.27%。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
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巍华新材”或“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对《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全体独立董事经审慎核查,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3、其他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万元
注1: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子公司江西巍华在2023年9月14日至2025年9月14日期间与该银行签署形成的各项债权债务关系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文件,在最高债权额限度5,000万元内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5年12月31日,担保已经履行完毕。
注2: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参股子公司江西华聚向银行申请的22,520万元贷款按38%的持股比例为江西华聚提供总额8,557.6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25年6月24日至2034年8月16日。同时,江西华聚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2)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万元
注:公司子公司浙江方华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华化学”)与其股东浙江埃森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森化学”)签订借款合同,本期向浙江埃森化学有限公司借款14,350.00万元,累计借款本金26,6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5年,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本期计提借款利息542.49万元,累计借款利息884.30万元。
(3)关联方资产转让
方华化学于2025年12月将投资成本为6.00万元的大山作物科学(山东)有限公司投资款以6.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山东埃森化学有限公司。
(三)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结合2025年度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实施情况及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公司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9,4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巍华新材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公司可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总额不超过预计金额。
注2:因涉及关联方数量较多,且预计交易金额较小,未达到单独披露标准,故上表中所列关联方“受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为简化披露,范围为闰土股份控制的子公司。
2、关联方资金拆借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浙江方华化学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与方华化学另一股东埃森化学协商一致,按照各自在方华化学的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同比例分别向方华化学提供借款。2026年度预计新增借款20,000万元,其中巍华新材向方华化学提供借款11,800万元,埃森化学向方华化学提供借款8,200万元。借款期限为自借款协议签署日起5年。借款利率为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LPR。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与关联关系
1、东阳市巍华制冷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巍华制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586278463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1年11月17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东阳市六怀工业功能区
法定代表人:杜国浩
注册资本:1,111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电子元器件批发;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集装箱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股东:浙江巍华控股有限公司(52.00%)、杜国浩(21.95%)、周伟杰(21.05%)、潘敏(5%)
与公司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东阳市巍华制冷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吴顺华控制的其他企业,为公司关联方。
2、江西华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华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6MA39ATWR9J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9月23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路9号
法定代表人:雷永权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股东: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8.00%)、浙江华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26.00%)、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20.00%)、绍兴市百佳美服饰贸易有限公司(16.0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吴江伟先生任江西华聚董事长,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任安立先生任江西华聚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江西华聚构成关联关系。
3、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闰土股份”)及其子公司
(1)浙江闰土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闰土热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592898351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2年4月9日
注册地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七东路1号
法定代表人:厉兴平
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热电技术服务,热水、蒸汽的供应;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100.0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闰土热电系公司关联法人闰土股份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与闰土热电构成关联关系。
(2)浙江闰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闰土新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595761115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2年5月2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七东路1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文
注册资本:2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次氯酸钠消毒液(有效氯含量4~5%)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有毒化学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股东: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100.0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闰土新材系公司关联法人闰土股份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与闰土新材构成关联关系。
4、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联环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564422655R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11月2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阮金木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热力生产和供应;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环保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50.00%)、闰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0.00%)、绍兴市上虞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10.00%)、绍兴上虞嘉宁贸易有限公司(5.00%)、绍兴市上虞杭州湾海旭工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5.0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原董事丁兴成先生、董事刘波平先生任众联环保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众联环保构成关联关系。
5、浙江埃森化学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浙江埃森化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79763945XA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1月17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江南二路335号
法定代表人:赵能选
注册资本:17,142.86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农药生产;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70.00%)、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30.0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埃森化学持有公司子公司浙江方华化学有限公司41%的股权,是公司子公司的参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埃森化学构成关联关系。
(2)山东埃森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埃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00614091154K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1998年2月12日
注册地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大路99号
法定代表人:厉永佳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辛硫磷、毒死蜱、颗粒剂、乳油、水剂、微囊悬浮剂(农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乙基氯化物5000吨/年、2-氯吡啶610吨/年、30%盐酸(副产品)14717吨/年、次氯酸钠溶液(副产品)4840吨/年、65%硫酸(副产品)2868吨/年***、硫氢化钠溶液(副产品)2477吨/年、硫磺1200吨/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生产销售:2-氯-6-三氯甲基吡啶、2,3,5,6-四氯吡啶、三氯吡啶醇钠、2,6-二氯吡啶、四氯吡啶甲酸、氯化钠;销售:2-氰基吡啶、2,3,6-三氯吡啶、2,3-二氯吡啶、四氯吡啶酸、有色金属、肥料增效剂、复混肥料、微生物肥料、水溶性肥料、有机肥料、冲施肥、塑料制品;经营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浙江埃森化学有限公司(100.0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埃森化学的全资子公司山东埃森构成关联关系。
(3)浙江埃森化学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埃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MADRQ83H7F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4年7月22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江南二路339号103室(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王晓丹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股东:浙江埃森化学有限公司(100.0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埃森化学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埃森构成关联关系。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关联交易协议约定的条款按时履行,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主要是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出售产品/提供劳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购买燃料和动力等业务。
(二)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各项日常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如有政府指导定价的,在政府指导定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如没有政府指导定价的,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确定,价格公允、合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同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0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最终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2.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信托融资及贸易融资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3.本次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3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36,983,719.2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5,34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9,068,0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0.8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说明如下:
单位:元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7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鉴于公司全体董事属于本议案利益相关方,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分配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挂钩;
(三)体现绩效优先,体现与公司收益分享、风险共担的价值理念;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
1.兼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按其所在具体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标准领取报酬。
2.未兼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二)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万元(含税),按季发放。
(三)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固定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和工作性质、工作时间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不同的薪酬标准,并提交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后执行。
1.固定薪酬是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获得的基本报酬及其他补贴、福利和社会保险等。
2.绩效薪酬是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完成业绩考核指标获得的风险责任报酬,根据公司设计的薪酬序列、薪酬等级进行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固定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年度绩效薪酬应当结合公司、部门业绩达成情况及个人绩效目标达成情况核定,绩效核算方式、发放周期参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3.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关的收入,是对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以及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其他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具体实施需另行制定专项方案并履行公司有权机构的审批程序。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三、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在发放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按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