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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江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安立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孝灵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吴江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安立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孝灵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江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安立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孝灵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9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的委托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以及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发行的固定收益类产品。禁止购买风险等级被评定为中高风险(即第四级或PR4级或R4级)及以上的委托理财产品或银行结构性存款。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授权额度范围内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计划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风险等级较低的投资品种,但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自有资金的配置,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通过合理的投资理财规划,期望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二)投资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的委托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以及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发行的固定收益类产品。禁止购买风险等级被评定为中高风险(即第四级或PR4级或R4级)及以上的委托理财产品或银行结构性存款。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授权额度范围内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计划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风险等级较低的投资品种,但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委托理财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的委托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以及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发行的固定收益类产品。禁止购买风险等级被评定为中高风险(即第四级或PR4级或R4级)及以上的委托理财产品或银行结构性存款。

  4.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办理。公司财务部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5.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流动性资金满足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目的是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资金周转与经营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608号文”批准,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巍华新材”)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634.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145.26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988.4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1,156.81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24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保荐人本年度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二、保荐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保荐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巍华新材2025年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并将相关文件内容与对外披露信息进行了对比。

  基于已执行的核查程序,保荐人认为,巍华新材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信息披露文件,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巍华新材在本次持续督导阶段中不存在按《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4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刘波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波平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波平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刘波平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刘波平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刘波平先生在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志峰先生(简历附后)为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将本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个人简历

  张志峰先生,1981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市场销售部部长、浙江闰土染料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明盛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浙江闰土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浙江瑞华化工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志峰先生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股东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3,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2%。因张志峰先生现任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市场销售部部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张志峰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张志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0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东阳市瀛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瀛华控股”)、实际控制人吴江伟、吴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金茶仙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锁定期延长12个月至2030年2月14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634.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17.39元,并于2024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34,534.00万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增发、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根据《巍华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关于业绩下滑延长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控股股东瀛华控股、实际控制人吴江伟、吴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金茶仙综合客观评估内外部发展环境、研发投入情况及相关风险,对公司若出现下述业绩下滑情况特承诺延长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具体如下:

  1.公司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企业/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2.公司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企业/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3.公司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企业/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上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届时所持股份”是指承诺人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

  三、相关股东股份锁定期延长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9,841.69万元,较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48,983.71万元下降79.91%,触发上述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的履行条件。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公司相关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注: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顺延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行为符合其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不存在有损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本次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2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十三号——化工》的要求,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2026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为36,087.50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35,132.19万元,其他业务收入为955.31万元。公司主要产品产销情况如下:

  

  注1:三氟甲基吡啶系列系浙江方华化学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开始投产形成销售。

  注2:原药及制剂系列主要系江苏禾裕泰化学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销售。

  注3: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三、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四、风险提示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会计师审计且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的要求,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有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6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巍华新材”)于2025年2月25日披露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自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并落实有关工作,持续优化经营、改善治理,强化投资者关系,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对2025年度行动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明确2026年度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2025年,全球化工行业面临周期性调整、供需结构转变及同质化竞争加剧的严峻挑战,公司业绩也因此受到较大影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1,236.8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922.14万元。面对逆境,公司聚焦氟化工产业链主业,通过稳生产、快建设、深改善的多轮驱动,为穿越行业周期积蓄动力。

  重点项目方面,公司年产5000吨邻氯氯苄、4000吨三氟甲苯系列、13500吨二氯甲苯和8300吨二氯甲苯氯化氟化系列产品项目部分产品已投产并持续优化产能,年产18500吨甲苯氯化氟化物系列产品项目部分产品开始试生产。子公司浙江方华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华化学”)年产2.22万吨含氟新材料及新型功能化学品项目三氟甲基吡啶系列、年产4900吨含氟新型原药项目中的氟虫腈开始试生产。

  产业链整合方面,公司通过子公司方华化学成功收购江苏禾裕泰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裕泰”)70%股权,这是公司沿氟化工产业链向下游原药领域延伸的关键布局,直接获得了成熟的农药原药产品组合及国内外客户资源,为后续丰富产品线、实现客户资源交叉销售奠定了基础。

  运营管理方面,公司全面推行持续改善制度,启动TPM(全员生产维护)项目,并引入设备管理、SRM采购平台等数字化系统,以数据驱动降本增效,内部运营效率得到系统性提升。

  2026年,公司将继续聚焦含氯含氟精细化学品主业,全面贯彻“拥抱变革、聚力同行”的年度主题,推动经营质量稳步提升。推进方华化学年产3.1万吨含氟新材料及新型功能化学品项目及年产4,900吨含氟新型原药项目的正式验收工作;加速完成方华制冷剂项目建设,力争年内步入试生产阶段,抢占第四代环保制冷剂市场先机。全力推动禾裕泰的收购后整合工作,发挥上下游一体化协同效应。通过拓展销售渠道、提升产能利用率、优化产品工艺等举措,力争禾裕泰于2026年实现扭亏为盈,增强公司在农药中间体及原药领域的一体化竞争力。坚定推行精益化变革,以数据驱动的运营卓越为目标,强化技术攻关与项目管理的闭环机制,系统性降低生产成本与运营费用,提升整体盈利水平。

  二、坚持创新驱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2025年,公司继续保持高额研发投入,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延伸产业链、丰富产品树。研发成果方面,全年授权发明专利5件、实用新型专利1件,申请发明专利12件。公司基于现有核心工艺开发新产品,在横向拓展新产品树、延伸产品价值链至高级中间体及原药方面取得积极进展,进一步巩固了质量优势和成本优势。

  2026年,公司将持续以技术创新驱动新质生产力发展。聚焦含氟特气、高端含氟医药农药中间体等领域,力争完成多项新产品的工艺开发与中试验证。建立常态化的技术联席会议机制,前瞻性把握核心客户在新产品开发方面的需求,提前布局研发资源。优化研发项目激励机制,完善人才发展体系,充分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与主人翁意识,打造一支高效、稳定的高质量研发团队。

  三、优化治理体系,强化规范运作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要求,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1次,召集召开股东会2次,所有会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积极响应新《公司法》及监管政策变化,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了监事会设置,强化了审计委员会职能,并系统修订了《公司章程》及配套治理制度,公司治理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2026年,公司将继续深化规范治理,筑牢发展根基。紧跟监管政策动态,及时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公司治理体系与时俱进、合规高效。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定期开展内部合规专项检查,确保公司运作的独立性与透明度。优先EHS(环境、健康、安全)管理,狠抓安全生产,提升全员安全文化意识,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2025年,公司持续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责任担当与合规意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顺利完成换届选举,组建了第五届董事会。公司积极组织“关键少数”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等举办的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董秘及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等多场专项培训,重点强化了战略执行质效与规范运作意识。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优化“关键少数”的履职保障与激励约束机制。持续组织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参与监管机构专题培训,及时传达减持新规、内幕交易防控等最新监管要求,不断提升合规意识。优化绩效激励体系,将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公司长期价值增长、股东回报水平更紧密地挂钩,强化收入与贡献的关联度,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五、健全回报机制,增强股东获得感

  2025年,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严格依照章程及法律法规实施分红政策。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顺利实施,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含中期已分配红利)总额241,738,000.0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5.32%,充分体现了公司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的诚意。

  2026年,公司将继续保持分红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在保障主营业务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统筹业务发展与股东回报,持续为投资者提供稳定的投资回报。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69,068,0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0.8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310,806,000.00元。

  六、畅通投资者沟通渠道,深化价值认同

  2025年,公司持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通过接待线下调研、专人值守热线电话、“上证E互动”平台及公开邮箱等多种渠道,构建了顺畅的投资者沟通网络。公司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及时、准确地回应了投资者关于公司经营、项目进展及行业动态的各类问询,有效维护了投资者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2026年,公司将继续秉持开放坦诚的沟通理念,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专业水平。确保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全覆盖,围绕经营业绩、项目进展及产业链整合等核心问题深入解读交流。持续提升“上证E互动”回复专业性与时效性,保障热线畅通,平等对待各类投资者诉求。主动通过公告及互动平台传递公司战略布局与应对行业周期的具体举措,帮助投资者理性认识公司长期价值,促进资本市场的合理反映。

  七、风险提示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规划、发展战略等系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受宏观政策调整、行业竞争加剧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方案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继续深耕主业,持续提高核心竞争力,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2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十三号——化工》的要求,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91,236.83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89,857.73万元,其他业务收入为1,379.10万元。公司主要产品产销情况如下:

  

  注1:2025年度氯甲苯系列销量及销售收入同比变动数据,系与2024年度“氯甲苯系列”与“其他”类别合并数据进行比较计算得出。

  注2:三氟甲基吡啶系列系浙江方华化学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开始投产形成销售。

  注3: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四、风险提示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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