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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6-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46,296,981.6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9,081,36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862,204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1、回购注销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并完成注销的金额,不包含股权激励回购注销;

  2、现金分红比例(%)=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二、年度合计分红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已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5,862,204元;公司2025年特别分红已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5,862,204元;本次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预计上述三次分红金额合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7,586,612元(以2025年12月31日股本测算),占当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64.49%。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四、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发布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项征求投资者意见的公告》(详见2026-012号公告),在征求意见期间(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收到投资者的意见1份(该份意见建议公司每10股送3股)。董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2015年已经进行了较高比例的股份送转,目前公司总股本适宜,暂不考虑通过股份送转的方式继续扩大总股本,因此2025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年度合计现金分红每10股已达到4.50元。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6-022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审计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上会所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1年1月,系财政部在上海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12月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改制为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系改制成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首批获准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等相关资质。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截至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113人

  截至2025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51人

  截至2025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91人

  3、业务规模

  2025年度业务收入:6.92亿元

  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4.84亿元

  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2.38亿元

  2025年度共向87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收费总额0.74亿元,涉及行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余额:0万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10亿元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2号)的规定,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得低于8,000万元;上会所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上会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上会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2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1)拟任2026年度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刘曙萍,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至今从事IPO和上市公司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至今为多家企业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审计及上市重组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任2026年度质量控制复核人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金波,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上会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任2026年度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俊,注册会计师。202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0年起进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至今为多家企业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审计及上市重组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2年开始在上会所执业,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具体如下:

  

  (三)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万元(含税),两项合计人民币70万元(含税)。上述费用以上会所实际投入审计项目的专业服务工作量为基础,综合考虑项目团队的专业能力与经验、实际投入项目人员构成及其耗用工时等要素后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较2024年度无变化,预计2026年度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上会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同意续聘上会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同时,聘任上会所为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以及聘请2026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6-026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情况

  

  注:王武军先生于2025年3月26日离任,以上薪酬仅包含其2025年1月-3月的薪酬。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25年总额变化情况符合此前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方案原则。

  二、2026年度薪酬标准

  根据公司薪酬体系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2026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独立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支付每位独立董事年度工作津贴为人民币5万元(税前,按月支付),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按公司规定报销。

  (二)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2、对于非专职董事,拟根据其担任的董事履职情况发放一定的履职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年),非专职董事在公司担任其他管理职务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领取薪酬(不包含前述履职津贴)。

  3、对于专职董事,将根据工作繁简程度发放一定的津贴,具体金额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后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原则为参照行业内相应岗位薪酬市场平均水平、企业发展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所在岗位承担的责任等因素,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2026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较上年度最高调增不超过30%。

  5、将董事长、总经理的年度绩效奖励全额预留,其他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奖励,预留一定比例,预留部分在年度报告披露及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将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6、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方案将按相关规定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领取薪酬。

  三、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6-019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下午14:30在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一)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证券部已于2026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晓莉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独立董事高学敏先生、杜守颖女士与袁雄先生以现场连线方式参会)。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高学敏先生、杜守颖女士、袁雄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独立董事高学敏先生、杜守颖女士、袁雄先生回避表决。

  五、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六、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七、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八、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事前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九、关于《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事前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该报告全文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事前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

  董事会提议:拟以公告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当天收盘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50元现金红利(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26-020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公司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26-021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关于支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以及聘请2026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事前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董事会确认2025年度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酬为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的审计机构,同时,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聘期均为壹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26-022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五、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事前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六、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26-023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周晓莉女士、陈波先生回避了表决。

  十七、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事前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26-024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八、关于公司年度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执行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26-025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九、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26-026号公告。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事前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26-026号公告。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事前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周晓莉女士、陈波先生回避了表决。

  二十一、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5月15日(周五)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26-027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6-023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

  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晓莉女士、陈波先生已回避表决,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本议案进行事前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交易类事项

  

  2、非交易类事项

  ①湖南利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利普”)无偿提供设备给公司使用,未发生费用;

  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含已离职)履职薪酬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详见公司2026-026号公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张庆华先生在公司2025年获得薪酬73.68万元(税前),薪酬总额增幅未超过15%,无需另行提报董事会/股东会审批。

  (三)其他关联交易

  

  (四)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交易事项

  

  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为占公司2025年相关收入或支出比例,上述房屋租赁金额预计包括水电、物业、餐饮费用;上述房屋租赁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为预计单年发生金额占公司2025年租赁收入及水电、物业、餐饮费实收金额的比例;

  2、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为合同签订金额;

  3、 湖南恒兴睿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上年实际发生额为公司与其控股股东湖南恒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发生额。

  2、其他非交易事项

  ①湖南利普无偿提供设备给公司使用;

  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含已离职)履职薪酬

  在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由董事会制定专门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并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批。

  对于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领取薪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年度薪酬具体发放情况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审批,并报董事会备案,但单一年度薪酬总额增幅达到15%以上时需要另行提报董事会/股东会(如需要)审批。

  二、关联方与关联关系介绍

  (一) 关联方介绍

  1、湖南恒兴睿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湖南利普

  

  3、 湖南夕乐苑健康养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二)关联关系介绍

  公司前监事会主席肖满女士任湖南恒兴睿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兴睿思”)控股股东监事(肖满女士将于2026年5月20日离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满一年);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波先生兼任湖南利普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庆华先生为湖南夕乐苑健康养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夕乐苑”)董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恒兴睿思、湖南利普、夕乐苑构成公司的关联人,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拟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关联人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房屋租赁、技术服务等,定价按照公平合理原则,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依据当时的市场情况在每次交易前签署具体的单项协议,以确定关联交易的内容、交易价格、交货等具体事项。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暂未与关联人签署相关协议,本次董事会后,公司将在实际业务发生时与关联人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1)公司委托恒兴睿思对部分研发项目提供技术服务,有利于促进公司研究项目的进度提升。

  (2)公司将部分闲置厂房按市场价格对外招租,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升盈利能力。

  (3)根据公司2016年与LipoMedics,Inc.签署的《股份购买协议》,“自根据协议规定从方盛制药收讫伍佰万美元之日起7天内,LipoMedics,Inc.应向方盛制药支付贰佰万美元用于购买建造GMP车间所需的生产设备,生产设备归于LipoMedics,Inc.所有,但由方盛制药根据合作协议使用。自根据协议规定从方盛制药收讫贰佰伍拾万美元之日起7天内,LipoMedics,Inc.应向方盛制药支付壹佰万美元用于生产设备添加。”(详见公司2016-062号公告)根据上述协议内容,湖南利普本次将设备免费供公司使用为履行前次协议约定。有利于公司药品研发业务的正常开展。

  (4)公司按照市场定价的原则与关联人发生的技术服务及相关业务属于正常和必要的经营行为,与上述关联人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符合本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此类关联交易的存续,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定上述交易对象前,已经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较大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6-025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年度对外投资与资产

  处置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盛制药”或“公司”)对外投资事项、资产处置遵循按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的原则进行,依据具体的类型、金额按审批权限上报公司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及股东会进行审核。现将公司2025年经公司各有权机构审批的对外投资事项、资产处置执行公告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 2025年经审批的对外投资(新设、增资、受让)事项

  1、 股权类投资事项

  

  注:

  1)序号1为公司与合作方港捷有限公司、赵国灏、湖南筱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科祺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新设控股子公司“香港方盛堂大药厂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0%;

  2)序号2为公司与合作方湖南方盛新元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共同认购方盛融科新增注册资本,其中公司认购方盛融科新增的2,400万元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股35%;

  3)序号3为公司与广东暨大基因药物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周西生共同出资设立湖南方盛融美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公司持股90%,该公司后续拟承接公司受让的化药1类创新药物IMM-H024原料药及制剂项目的专利权并继续进行研发;

  4)序号4为公司认购云南芙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3,000万元,增资后,公司持股100%。

  2、公司及子公司对外的非股权类投资事项

  2025年度,经公司董事长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了缩短研发周期,降低研发成本,与南京威凯尔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华威医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宗极生物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慧泽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等分别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受让相关研发项目的生产技术。受让相关研发项目的生产技术(涉及3个药品生产技术、4个原料药生产技术、1个验证性临床服务合同),交易额共计4,595万元。根据化学仿制药技术转让合同的约定,由转让方负责根据药监局关于药品注册分类要求和相关技术指导原则等,完成向药监局提交药品上市许可申请前的所有研发和技术工作,受让方根据合同约定分期付款。

  二、2025年经审批的资产处置事项

  1、股权类资产处置事项

  

  注:

  1)序号1为控股子公司云南芙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昆明芙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2)序号2为控股子公司云南芙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将全资子公司云南喆雅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至全资子公司云南植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内部转让;

  3)序号3为公司将全资子公司云南植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至全资子公司云南芙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内部转让;

  4)序号4为公司将参股子公司湖南米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4.04%股权,转让至全资子公司云南芙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内部转让;

  5)序号5为公司对外转让参股子公司上海同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1.6%股权;

  6)序号6为控股子公司云南芙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3,000万元,减资后,公司持股100%;

  7)序号7-19为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注销相关子公司或合伙企业。

  2、非股权类资产处置事项

  

  三、已审批未实施或实施过程中出现变化的事项

  1)2025年3月25日,公司与康溢医药签订《药品品种所有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并于2025年6月20日签订(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约定方盛制药受让德国(曼菲达)脑活素等20个药品品种所有权。2025年8月,方盛制药、康溢医药与香港方盛堂大药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方盛堂”)共同签订《权利义务转让协议》,约定方盛制药将其在原协议与补充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香港方盛堂,即香港方盛堂取代方盛制药享有原协议与补充协议中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2)2025年4月26日,经董事长审批同意,公司拟与交易对手方签订《药品上市许可转让协议》,因涉及商业机密,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履行信息披露豁免流程并签署内幕信息知情人保密协议,暂缓披露该事项。2025年8月29日,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协商一致,签署《药品上市许可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终止前述药品上市许可的转让。

  3)2025年5月10日,经董事长审批同意,终止“复方瓜子金颗粒”药品上市许可对外转让事项,并与湘雅制药签订转让终止协议。

  4)2025年10月28日,经董事长审批同意,终止“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注射用盐酸头孢吡肟”药品上市许可对外转让事项,并与山东济坤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签订转让终止协议。

  四、后续工作计划

  1、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公司分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相关管理要求,对投后项目进行持续跟踪管理。如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出现重大变化,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汇报,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后续对外投资、资产处置事项,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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