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6-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3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上午9: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楼水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肖作平先生、辛阳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述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和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楼水勇先生、谢宙宇先生、宋光耀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10、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楼水勇先生、谢宙宇先生、宋光耀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招商证券关于公司使用配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发放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与社会”之“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相关内容。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与社会”之“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相关内容。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陈宗潮先生、黄小鹏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辛阳先生辞任,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董事会同意提名亓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同意选举后,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交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5、公司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6-05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详细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楼水勇先生、董事兼代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宗潮先生、独立董事肖作平先生、财务总监潘利君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6-06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
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及下属研究所及公司、中电科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东信”)及其控制的公司、珠海市珠海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包括采购产品、销售产品或服务、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租赁等事项,预计总金额不超过3,300万元。2025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565.28万元,未超出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本议案关联董事楼水勇先生、谢宙宇先生、宋光耀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范围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注:由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旗下关联人数量众多,公司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公司在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时采用简化披露的方式。若关联双方2026年度发生单项金额较大且超过本次预算的关联交易,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予以单独履行决策审批程序。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国电科及下属研究所、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研究所、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海波
注册资本:2,153,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 27 号
经营范围:承担军事电子装备与系统集成、武器平台电子装备、军用软件和电子基础产品的研制、生产;国防电子信息基础设施与保障条件的建设;承担国家重大电子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民用电子信息软件、材料、元器件、整机和系统集成及相关共性技术的科研、开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从事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组织本行业内企业的出国(境)参、办展。(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中国电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第二款规定,中国电科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构成公司的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电科东信及其控制的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电科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法定代表人:万谦
注册资本:98,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39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金属材料销售;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关联关系
电科东信为公司控股股东,受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3)履约能力分析
电科东信是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二级成员单位,坚持以信息通信、智能科技、数字安全为核心产业,以智能制造和资产经营为支撑业务,为政府、公安、电信、金融、交通等关键行业,提供更加安全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产品及服务,其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与其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形成坏账的风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珠海市珠海通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市珠海通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颖砚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云峰路99号13栋综合楼五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商用密码产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玩具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鞋帽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咨询策划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招投标代理服务;试验机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旅客票务代理;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软件外包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科普宣传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制作;外卖递送服务;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办公用品销售;新鲜水果零售;电子产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日用百货销售;销售代理;互联网设备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食品销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医疗服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程治国先生担任珠海通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第二款规定,珠海通与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珠海通作为公司的合营公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与其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存在形成坏账的风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公允定价原则,以关联公司在招标活动中的投标报价为依据,如遇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变动由双方协商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未签署框架协议,依据业务需求采用签订订单或合同的形式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需要,属于公司与关联方的正常业务往来,且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的原则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小,不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有关公司 202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并了解相关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2025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6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6-07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49号文核准,公司获准以总股本346,325,336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截至2019年2月19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配售不超过103,897,600股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最终确定发行数量为100,160,748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04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04,649,421.9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9,353,102.0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5,296,319.87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环验字〔2019〕02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75,592,304.55元,其中,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余额329,143,118.48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3.0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余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并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专项存储情况
根据《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本公司会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美景支行、中信银行珠海五洲花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公司对“基于NB-IoT技术的安全接入解决方案研发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
2、公司对“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存放于交通银行珠海美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对原对应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详见附表1中“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中的内容。
3、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中“基于NB-IoT技术的安全接入解决方案研发项目”“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基于NB-IoT技术的安全接入解决方案研发项目”旨在通过对eSIM模块、NB-IoT模组及物联网服务接入部署和管理平台的研发,加强公司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公司研发实力,从而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该项目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是对智能卡现有生产线进行智能化改造,该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但对于提升单人劳动生产率,改善设备综合效率,优化产品质量,间接提高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在此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截至2019年2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22,754,032.14元,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关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19〕022810号)。
2019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2,754,032.14元。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9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20年10月12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0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21年10月11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22年12月5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23年12月6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26年4月8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一)部分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1.“NB-IoT项目”已基本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该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额合计8,630,792.03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2.“医保平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受市场环境及相关国家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项目推进不达预期,基于投资风险控制、公司产业战略发展以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等多方面因素考虑,公司终止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公司终止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后,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或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3.“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由“中央集成控制系统”和“产线改造”两个子项目构成。根据项目实际建设需求,公司对该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进行了调整,将“产线改造”项目中智能物流改造部分的募集资金投入由2,839.40万元减少至2,328.40万元,该部分减少的募集资金转投入至“中央集成控制系统”的MES系统,同时,由于该项目中PMS系统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全部由自有资金实施完成,故将该部分相应的募集资金同样转投入至MES系统。调整后,MES系统的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额由729.00万元调整至1,500.00万元,项目募集资金总投资额不变。
该项目因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已予结项,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额合计33,955,589.47元存放于公司交通银行珠海美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募集资金余额转出后,公司将该项目原对应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二)部分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0年2月12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同时调整“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募投内部资金投入计划。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月23日、2020年2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东信和平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9)。
2.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的议案》,同意对“NB-IoT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同意“医保平台项目”终止实施。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7日、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东信和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22)。
3.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1年9月7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对“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结项。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1日、2021年9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1)、《东信和平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35)。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6-09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分析,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25年共冲回资产减值损失(含信用减值损失)32,584.91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合计增加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32,584.91元。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相应会计处理已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反映及披露。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6-10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上述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6-11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8〕1749号),公司以总股本346,325,336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截至2019年2月19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103,897,600股,发行价格为4.04元/股。根据实际申购情况,最终配售新股 100,160,748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04,649,421.9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9,353,102.05元,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5,296,319.8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众环验字〔2019〕020004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2,754,032.14元,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19〕022810号”)。
2、公司于2019年10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20年10月12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21年10月11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的议案》,同意对“基于NB-IoT技术的安全接入解决方案研发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医保基金消费终端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及运营项目”终止实施,该项目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或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5月29日,公司将“基于 NB-IoT 技术的安全接入解决方案研发项目”节余 募集资金863.08万元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对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进行了注销。
5、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对“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结项。该事项已经2021年9月7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8月13日,公司将“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395.56万元存放于公司于交通银行珠海美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对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进行了注销。
6、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22年12月5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7、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23年12月6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8、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26年4月8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的后续使用计划等情况,提前归还该部分募集资金。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高风险投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
四、本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优化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增强公司的业务拓展能力和竞争力,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结论性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等相关要求。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东信和平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配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6-12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
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辛阳先生的辞职报告。辛阳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辛阳先生的原定任期为2020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3日,辛阳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辛阳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辛阳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辛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辛阳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辛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查,董事会同意提名亓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亓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亓峰先生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发生变动,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在公司股东会同意选举亓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后,亓峰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1、辛阳先生辞职报告;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亓峰先生简历
亓峰,男,中国国籍,1971年生,计算机应用硕士学历。现任北京邮电大学计算机学院教授,中国通信学会监事,全国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通信学会区块链专委会委员。曾任职于北京市天元伟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天元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格林伟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9月至今兼任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亓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董事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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