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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97             证券简称:梦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5年经审计总收入221,574.8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4,341.7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912.18万元。

  (8)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53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3,868.63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3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5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0次, 44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3人次、纪律处分14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肖明明,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凯,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罗跃龙,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成为资深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1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罗跃龙及项目合伙人肖明明、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凯最近3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 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肖明明、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凯、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跃龙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6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完成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在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报告客观、完整。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 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 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97             证券简称:梦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审议程序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670,358.88元,母公司报表2025年净利润20,621,839.57元,公司2025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75,462,665.2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56,888,752.86元。

  依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截至2025年末,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财务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不属于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 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文件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四、 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97             证券简称:梦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董事薪酬方案》《2026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6年董事薪酬方案》需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一、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限

  (一) 董事薪酬方案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产生之日止。

  (二)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产生之日止。

  三、 薪酬方案

  (一) 董事薪酬方案

  1、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发放,按照10万元/年(含税)的标准领取薪酬,不参与公司的绩效考核,每季度发放。

  2、 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根据其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以及中长期激励构成,其中绩效薪酬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根据其岗位职责为基础,参考行业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以及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确定。绩效薪酬按季度进行考核,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进行评价后支付。

  中长期激励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二)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以及中长期激励构成,其中绩效薪酬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根据其岗位职责为基础,参考行业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以及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确定。绩效薪酬按季度进行考核,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进行评价后支付。

  中长期激励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四、 其他说明

  (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及实际绩效考核结果核算薪酬。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可根据情节轻重,减少或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并有权全额或部分追回已发放的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

  (四) 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薪酬方案如与日后实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执行。

  特此公告。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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