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6-022
债券代码:127109 债券简称:电化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湘潭电化”)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参股公司湖南省新能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研究院”)增资2,000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资事项概述
2025年,为强化技术协同创新,赋能前瞻性战略布局和产业升级,公司与关联方湘潭电化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化产投”)、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裕能”)以及非关联方浙江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远程”)共同投资设立省研究院。省研究院立足新能源材料领域开展技术验证与中试,推动成果转化;整合产业链与创新资源,打造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并发挥湘潭电化、湖南裕能龙头引领作用,深化高校产学研合作,多元探索研发路径,为产业升级提供强劲科技支撑。
近期,省研究院拟参与共建由中南大学申报、落地在湘潭的国家级“先进材料概念验证和中试熟化平台”(以下简称“中试平台”)。该中试平台依托中南大学在新能源新材料领域的优势开展建设,定位于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平台,旨在为高性能锂/钠离子电池材料等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原理或技术可行性研究、原型制造、二次开发、概念验证,加速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实现技术突破及成果转化应用。为保障中试平台共建投入,省研究院拟计划实施增资扩股,新增注册资本4,000万元,用于中试平台共建,共享该平台未来的技术研究成果,进一步夯实技术产业化基础,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与项目承接能力。
公司深耕锰基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立足自身主业发展战略,同时为深化自身与产业链相关方的协同联动、夯实在新能源电池材料领域的产业基础与核心竞争力,拟参与省研究院本次增资扩股,出资2,000万元,按1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认购新增注册资本。同时,湖南裕能亦增资2,000万元,电化产投和浙江远程放弃本次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省研究院的股权比例将由25%增加至37.50%,省研究院仍为公司参股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对省研究院增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刘干江先生、龙绍飞先生、丁建奇先生均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其他增资方(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300MA4L54TU10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84,334.0214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成立日期:2016年6月23日
注册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日丽路1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湖南裕能系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的联营企业,且公司董事长刘干江先生、副董事长龙绍飞先生均在湖南裕能担任董事,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湖南裕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省新能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300MAG04YPE4M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干江
成立日期:2025年10月15日
注册地址:湘潭经开区和平街道东风路31号创新创业中心1号楼401-09A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省研究院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增资的主要内容
1、增资价格和增资方式
根据湖南湘融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南省新能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湘融评字[2026]第0031号),截至2025年12月31日,省研究院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4,000万元。本次增资以前述评估值为基础,确定增资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
省研究院本次新增注册资本4,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增资2,000万元,湖南裕能以现金增资2,000万元,电化产投、浙江远程放弃本次增资。
2、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省研究院增资,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契合,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公司在新能源新材料领域的技术储备与产业协同优势,为后续业务拓展、技术迭代及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合理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省研究院成立时间较短,在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可能存在受行业政策、市场需求、技术研发等因素导致发展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及时关注省研究院经营管理及研发项目情况,督促防范各方面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1-3月,公司与电化产投(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81.37万元,与湖南裕能(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4.65万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名,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和关联方共同对参股公司增资,是基于参股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增资事项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审议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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