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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25证券简称:陕西煤业公告编号: 2026-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3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表决的董事7名,董事赵文革、独立董事王秋麟因另有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分别书面委托董事王联合、独立董事苏玉珠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赵福堂为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 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 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公布前述定期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 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 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2025年年度分红方案,拟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88.11亿元,以公司股本96.95亿股为基准,每十股分配现金股利9.09元(含税)。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6、 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议案》。

  同意并确认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及类型等情况。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陕煤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赵福堂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7、 通过《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陕煤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赵福堂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 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从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止。2026年度审计费用与2025年度一致,其中年度审计费708.74万元、内控审计费180.26万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9、 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及摘要。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10、 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 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落实情况及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落实情况及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落实情况及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12、 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公布前述定期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13、 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1、中期分红的条件:(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2、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 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2025年度董事长不在公司领取薪酬,3名独立董事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领取薪酬,每人15万元,其他3名董事均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相关规定考核后发放,不以公司董事身份领取薪酬。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发放情况,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15、 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薪酬兑现与发放的议案》。

  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薪酬兑现与发放情况。

  本议案涉及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薪酬兑现及发放情况,关联董事赵文革、王联合、李晓光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 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企业管理制度规范>和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企业管理制度规范》,同意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7、 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战略投资类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及《战略管理办法》,原《战略管理办法》更名为《战略规划工作指引》。

  本议案已经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投资管理办法》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8、 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可持续发展暨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制定公司《可持续发展暨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9、 通过《关于调整战略委员会职能并修订<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将战略委员会调整为战略(ESG管理)委员会,并下设ESG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和推进公司日常ESG管理相关工作,ESG办公室设置在证券部。同意修订公司《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 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就有关股东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议题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决定并以最终发出的股东会通知为准。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4日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陕西煤业”)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度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履行职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王秋麟,男,汉族。1982年12月出生,MBA学历,现任和君小镇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北京和君咨询有限公司咨询师、上海和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2022年4月至今担任陕西煤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出席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出席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人均未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2025年度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均符合法定程序,其他重大经营决策和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合法有效。召开董事会议前,本人主动了解并审查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资料和议案,详细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及时向公司管理层询问,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本人以公司整体利益为重,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建议和意见,对董事会的决策均做出了独立的意愿表示。同时,独立行使对董事会决议的表决权和监督权,保证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本人分别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投资风控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参加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经理层成员2025年度目标责任书、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聘请审计机构、股权投资制度制定等重大事项的专项会议。

  2025年,公司共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投资风控委员会会议1次,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出席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了1项议案,为:《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并向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提交了书面审核意见。

  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了6项议案,分别为:1、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3、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4、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5、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6、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安排》的议案,并向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提交了书面审核意见。

  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核了1项议案,为: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向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提交了书面审核意见。

  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 次会议,审核了1项议案,为: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向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提交了书面审核意见。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了1项议案,为:关于制定公司经理层成员2025年度目标责任书的议案,并向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提交了书面审核意见。

  3、投资风控委员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投资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了1项议案,为:关于制定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向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提交了书面审核意见。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审核意见,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根据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规定,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就公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做了专项审议。

  本人出席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4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了3项议案,分别为:1、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2、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3、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2025年8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了1项议案,为: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2025年10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了1项议案,为: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本人对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重大事项、方式及结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照证监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做好公司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公司财务部门、年审会计师分别进行沟通,确定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听取公司经理层关于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的汇报,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协调配合良好,其结合公司及所在行业特点开展工作,严格恪守执业准则,执业流程严谨、操作规范;所开展的审计工作不仅有效保障了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质量,更在推动公司治理完善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该事务所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执业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维度,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充分满足公司的实际运营需求。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积极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直接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日常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历次董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通过审阅定期报告、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等有关资料,全面、及时了解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日常经营情况,详实听取相关人员汇报,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沟通,主动搜索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并进行认真监督和核查,提醒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相关风险管控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发表独立意见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为更好的履行职责,本人采取多种方式了解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态势、国资监管政策和企业改革发展等情况,通过积极参加公司及监管机构组织的专题讲座和研讨会,系统、全面学习了上市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利用本人的管理专业优势,本人关注了公司在社会责任方面的落实情况,要求公司充分考虑职工、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了公司积极认真的贯彻。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未提议另行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独立的原则,重点关注关联交易、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信息披露、风险评估等事项情况,对重大事项认真审议。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履行了相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公司关联交易双方按照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签订并执行相关交易协议,且该等交易协议涉及的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审议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在认真查阅了选聘材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证明及业务介绍后,本人认为其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审议了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制定的相关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及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于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持续关注与监督。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健全,能够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报送及披露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风险评估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审议了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本人认为,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财务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对内控及风险管理方面进行了充分沟通,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等制度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公司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有效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四、履职总体评价

  2025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和优势,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针对陕西煤业特点,本人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管理能力提升、人事任免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公司积极认真的贯彻。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能和作用,有效增强了董事会科学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秉持严谨、认真的态度,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相关职责,进一步加强同公司中小股东、董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同时,本人将利用专业知识和相关行业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愿我们携手共同努力,积极推进陕西煤业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以丰厚的利润更好地回报广大股东和投资者。

  特此报告。

  报告人:王秋麟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2026-008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权计伟,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9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慧,201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3家。

  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田伟,2009年7月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12月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6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聘确定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收费,预计2026年度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总费用预计与2025年度一致,为889万元人民币,其中年度审计费708.74万元、内控审计费180.26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符合独立性原则,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方面均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服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本报告全文。

  2、本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

  √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战略(ESG管理)委员会、高管层、ESG办公室、各业务部门/各子分公司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

  √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通过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汇报等形式开展内部报告,至少每年一次。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

  √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董事会作为决策层,负责监督公司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目标、策略和管理,以及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战略(ESG管理)委员会、高管层作为管理层,负责推动可持续发展相关工作计划的实施并提供资源支持。ESG办公室、各业务部门、各子分公司作为执行层,负责配合落实公司可持续发展工作计划与安排,推动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定期报告可持续发展相关资料及工作进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陕西煤业基于监管要求、行业共性及经营业务特性,识别出21项核心可持续发展议题,并以影响力重要性和财务重要性为评估维度首次开展双重重要性分析。基于影响力重要性和财务重要性的评估结果,对议题进行综合排序,形成陕西煤业2025 年度可持续发展议题双重重要性矩阵。通过ESG 办公室牵头,邀请管理层及财务、证券、审计等相关部门对上述结果进行综合评议,最终判定具有财务重要性的议题为安全生产、产品质量与服务、能源利用,具有双重重要性议题为安全生产和能源利用。除上述议题以外,公司识别循环经济、反不正当竞争、乡村振兴、供应链安全、创新驱动、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尽职调查、利用相关方沟通、平等对待中小企业、社会贡献为非重要性议题,上交所设置的科技伦理议题不适用于公司业务,相关议题均已在报告中进行披露或解释说明。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陕西煤业”)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度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履行职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苏玉珠,女,汉族。196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西安市长安区政协常委,西安财经大学管理学教授,经济师,西安交通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生,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学、工商管理学及审计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企业管理研究协会常务理事。陕西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理事,西安系统工程研究会理事。从事大型央企管理工作11年,高等教育工作30余年。2024年9月至今担任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出席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公司共召开股东会3次,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出席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人均未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2025年度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均符合法定程序,其它重大经营决策和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合法有效。召开董事会议前,本人主动了解并审查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资料和议案,详细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及时向公司管理层询问,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本人以公司整体利益为重,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建议和意见,对董事会的决策均做出了独立的意愿表示。同时,独立行使对董事会决议的表决权和监督权,保证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本人分别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薪酬与考核、投资风控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参加各专门委员会就董事会换届选举、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聘请审计机构、公司经理层成员2025年度目标责任书、股权投资制度制定等重大事项的专项会议。

  2025年,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投资风控委员会1次,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出席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了1项议案,为:《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并向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提交了书面审核意见。

  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了6项议案,分别为:1、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3、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4、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5、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6、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安排》的议案,并向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提交了书面审核意见。

  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核了1项议案,为: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向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提交了书面审核意见。

  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核了1项议案,为: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向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提交了书面审核意见。

  2、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了1项议案,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向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提交了书面审核意见。

  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核了1项议案,为:关于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议案,并向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提交了书面审核意见。

  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了1项议案,为关于提名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的议案,并向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提交了书面审核意见。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了1项议案,为:关于制定公司经理层成员2025年度目标责任书的议案,并向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提交了书面审核意见。

  4、投资风控委员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投资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了1项议案,为:关于制定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向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提交了书面审核意见。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审核意见,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根据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规定,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就公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做了专项审议。

  本人出席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4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了3项议案,分别为:1、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2、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3、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2025年8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了1项议案,为: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2025年10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了1项议案,为: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本人对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重大事项、方式及结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严格遵照证监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做好公司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就和会计师就公司运营、内部控制、财务、业务状况以及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事项,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协调配合良好,其结合公司及所在行业特点开展工作,严格恪守执业准则,执业流程严谨、操作规范;所开展的审计工作不仅有效保障了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质量,更在推动公司治理完善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该事务所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执业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维度,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充分满足公司的实际运营需求。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积极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另一方面,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交流,为投资者更加全面、客观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答疑解惑,切实做好投资者关系维护。

  (六)日常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着审慎负责、积极认真的态度出席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相关会议涉及的重大事项,本人均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听取本公司管理层就有关情况的介绍说明,并提出了意见或建议,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除参加上述会议外,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还通过电话、网站等多种途径全面了解、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内部控制等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掌握公司动态,及时传导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提醒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相关风险管控措施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开展了审计委员会的有关工作,听取了公司对财务及内部审计情况的汇报,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就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和交流,了解了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在年审注册会计师结束现场工作并出具初稿后,对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初稿)进行了审阅,确保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如期披露。

  为更好的履行职责,本人系统、全面学习了证监会、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下发的各类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报告期内,本人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3次。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意识。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未提议另行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独立的原则,重点关注关联交易、风险评估、利润分配、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换届、信息披露等事项情况,对需要发表意见的事项认真审议。

  (一)关联交易和风险评估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实际业务发展需要,交易价格符合公允性原则,关联交易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财务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审议了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制定的相关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行业特点、公司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发展阶段、以及未来可能面临的风险等方面,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为投资者获取更大价值,保障公司稳健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本人参与审议了相关议案。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时该所对本公司业务情况较为熟悉,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换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第四届董事会换届工作,本人认为,公司换届程序和候选人资格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五)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持续关注与监督。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健全,且能够认真落实证券监管机构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指引要求,向资本市场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反映公司经营情况,信息披露工作依法合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履职总体评价

  2025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和优势,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针对陕西煤业特点,本人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管理能力提升、人事任免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公司积极认真的贯彻。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能和作用,有效增强了董事会科学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秉持严谨、认真的态度,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相关职责,进一步加强同公司中小股东、董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同时,本人将利用专业知识和相关行业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愿我们携手共同努力,积极推进陕西煤业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以丰厚的利润更好地回报广大股东和投资者。

  特此报告。

  报告人:苏玉珠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2026-007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909元(含税),不进行送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3.78亿元,以公司总股本96.95亿股为基准,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0.39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286.35亿元,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67.65亿元,扣除提取盈余公积14.50亿元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153.15亿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本次拟向公司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88.11亿元,以公司总股本96.95亿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9.09元(含税)。公司本次年度利润分配与前次中期利润分配金额合并计算,共计现金分红金额91.89亿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4.81%。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方案由董事会及相关人士负责组织实施并办理具体事项。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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