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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6-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24.5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4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2,622.31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15,613.2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7,009.02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3月1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350Z0002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此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注:此次募集资金净额167,009.0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67,009.02万元。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在研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为研发类项目,主要承担技术研究,不直接产生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以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能力,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调整后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已经2024年9月10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民生银行”指的是“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业银行”指的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指的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金证券”指的是“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杭州银行”指的是“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灵深瞳”指的是“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发展”指的是“格灵深瞳(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27日和2022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20,1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26日和2023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20,1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10日和2025年9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8,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使用44,200.00万元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进行高风险投资或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7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5,833.8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7,972.35万元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将“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研发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6,071.09万元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将“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12,788.29万元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该议案已经2024年8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格灵深瞳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除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外,在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专户内另外收到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净额总计1,274.9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1,274.9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已经2025年9月26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格灵深瞳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北京市海淀区东升科技园及延庆区中关村延庆园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东升科技园及大兴区联东U谷。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格灵深瞳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要,公司于2025年8月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现金管理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使用或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对应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格灵深瞳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5,833.8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7,972.35万元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将“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研发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6,071.09万元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将“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12,788.29万元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格灵深瞳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除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外,在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专户内另外收到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净额总计1,274.98万元。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1,274.98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已经2025年9月26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格灵深瞳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格灵深瞳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研发项目、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超过调整后投资总额系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公司将其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三、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梦 会计机构负责人:毛伟东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赵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梦 会计机构负责人:毛伟东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梦 会计机构负责人:毛伟东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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