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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沈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梅瑜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沈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梅瑜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沈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梅瑜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对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截至2025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事务所”)拥有合伙人113名,注册会计师551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91人。

  上会事务所2025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6.9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8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38亿元。2025年度上会事务所为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0.74亿元。上市公司客户分布于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会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之和为1.1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上会事务所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上会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2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耿磊

  耿磊,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上会事务所执业,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从事上市公司年审、IPO申报审计、重组改制等专业服务已逾32年,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思艺

  周思艺,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就职于上会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类审计服务近8年,至今为多家企业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审计、新三板年报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近3年签署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韧

  吴韧,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上会事务所执业,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复核过5家以上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服务收费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经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方面进行充分审查,并对其完成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实地反应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推荐继续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考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2026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未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原则上不领取董事津贴或薪酬;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为每人2万元/季度(税前)。

  3、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及专项奖励构成:

  (1)基本薪酬根据岗位权责、岗位价值、风险承担及行业薪酬水平确定;

  (2)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及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3)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依据相关激励方案执行;

  (4)公司对在效益提升、研发突破、重大项目建设、资本运作、重要荣誉争创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高级管理人员,依据相关方案发放专项奖励。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季度、年度及任期发放,其中,不低于20%的绩效薪酬在披露当年年度报告后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专项奖励按相应方案约定执行;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内辞职、任期届满、被解除职务等原因离任的,按照其实际任期及履职绩效计算薪酬或津贴并进行发放。

  3、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统一扣除相关税费后发放。

  4、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津贴发放及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该等议案分为两项子议案,子议案一为《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发放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委员杨一伍回避表决,子议案一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子议案二为《关于确认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发放及2026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关联委员孙清清、黄晓刚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发放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津贴发放及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该等议案分为两项子议案,均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子议案一为《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发放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兵、向文胜、陈小华、杨一伍、沈鑫回避表决;子议案二为《关于确认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发放及2026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孙清清、黄晓刚、李挺回避表决。该等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同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发放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向文胜、陈小华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中庄路299号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

  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和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议案10-议案2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8、议案10-议案2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5:张兵、蔡卡敦、向文胜、陈小华、杨一伍、昆山艾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昆山艾森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艾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关联方。议案7: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网址: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中庄路299号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和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或邮件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6年5月14日16:3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中庄路299号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15341

  联系人:徐雯

  联系电话:0512-50103288

  传真:0512-50103111

  邮箱:ir@asem.cn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需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出示能够证明其身份的相关证明文件,验证入场办理签到。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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