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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112         证券简称:振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凤凰湖大道28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审议上述议案外,本次会议将听取以下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娄贺统、张少龙、贾海瑞2025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部分议案。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艾郎科技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

  根据登记机关的要求,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2026年3月31日、2026年2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8、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1)关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振石集团及其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桐乡华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桐乡泽石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桐乡宁石工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桐乡景石工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桐乡润石工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2)关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中国巨石及其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桐乡华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桐乡泽石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3)关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艾郎科技及其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桐乡华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桐乡泽石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桐乡宁石工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桐乡景石工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桐乡润石工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5月14日-5月15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二) 登记地点

  浙江省桐乡市凤凰湖大道288号公司证券法务部

  (三) 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 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 法人股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者邮箱(ir@zhenshi.com)在2026年5月15日16:00前发送相关材料办理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本次股东会,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573-88181081

  联系邮箱:ir@zhenshi.com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2、与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携本人身份证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112          证券简称:振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出具的《关于更换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说明》。公司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如下:

  中金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主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原委派苏海灵女士、唐加威先生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原保荐代表人苏海灵女士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中金公司现委派张秉昊先生(简历附后)接替苏海灵女士担任公司的保荐代表人,履行后续的持续督导职责。本次变更后,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张秉昊先生、唐加威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苏海灵女士在公司保荐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张秉昊先生个人简历

  张秉昊先生,硕士研究生,保荐代表人,现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曾负责或参与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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