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6-021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一)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14日,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24楼
法定代表人:张书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56685112XE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18H232010001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4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并在《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各组织机构在内部控制中的职责。财务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了对董事会负责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建立风险管理部和稽核审计部,对财务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稽核。财务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中,建立了两个层级、三道防线的管理架构:两个层级是风险管理决策与风险管理执行两级,风险管理决策机制包括财务公司党委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行风险管理体系工作中的决策、监督职责。风险管理执行机构包括经营层和各职能部门,其中包含风险管理的“三道防线”,第一道防线是金融部、营业部、投资研发部,负责在日常业务中识别风险、评估风险、采取风险应对策略。第二道防线是风险管理部与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风险管理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与规划,并对第一道防线的风险管理工作、内部控制开展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同时承担重大风险的核心管理与组织职责。第三道防线是稽核审计部与纪检室,负责对财务公司风险与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监督,对第一及第二道防线部门的工作进行事后稽核、审计和监察。
(三)重要控制活动
1、贷款业务的内部控制: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信贷管理体制,做到审贷分离。根据贷款规模、种类、期限、担保条件确定审查程序和审批权限,严格按照程序和权限审查、审批贷款。设立信贷审查委员会,作为信贷业务的决策机构。建立和健全信贷部门和信贷岗位工作责任制。信贷部门的岗位设置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确。
2、票据贴现、承兑业务的内部控制:贴现、承兑的票据应是以真实的商品交易为基础而签发的商业汇票。办理成员单位商业汇票的承兑与贴现时应核实取得的汇票的合法性,以及汇票项下各项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和单据等的有效性、真实性。
3、存款业务的内部控制:存款利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浮动利率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接受成员单位开户申请及相关资料后,应仔细核对印鉴、账号、金额、期限等内容。应经常检查账户收支情况,及时对账,切实做到财务公司与各单位的账务相符。持续监控存款账户,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进行跟踪和分析。不得变相吸收非集团成员单位存款及个人存款,吸收存款的期限结构应与贷款的期限结构相匹配。
4、同业拆借业务的内部控制:开展同业拆借业务应分析利率变化情况,防止因市场利率变化引起的价格风险。开展场内拆借业务须经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批准。拆入资金只能用于弥补头寸不足,严禁用拆入资金发放贷款或做投资业务。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拆出资金应核实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并对拆借交易限额做出相应合理的判定和选择。场内拆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7天。拆出资金期限不得超过对手方由人民银行规定的拆入资金最长期限。同业拆借到期后不得展期,也不得以其他方式变相展期。
5、中间及表外业务的内部控制:办理内部转账结算业务应遵守“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财务公司不垫款”的原则。办理成员单位内部转账结算业务应对结算凭证进行审查,确认委托人收、付款指令的正确性和有效性,并按指定的方式、时间和账户办理资金划转手续。办理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业务应明确财务公司与委托人、借款人或被投资人的责权利关系。每笔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金额不超过委托存款金额,财务公司不得垫付资金。稽核部门应掌握表外业务的经营状况,了解表外业务可能对财务公司经营产生的重大影响。风险管理部门应建立计量、监控、报告各类表外业务风险的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准确反映单个和总体业务风险及其变动情况。
6、会计的内部控制:财务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务通则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并执行规范化的会计账务处理程序。会计的内部控制要求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7、信息系统的内部控制:财务公司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内部控制,建立与经营管理相适应的信息系统,促进内部控制流程与信息系统的有机结合,实现对业务和事项的自动控制,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财务公司应建立科学的信息系统风险控制制度,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项目立项、开发、验收、运行和维护整个过程实施有效管理。
(四)内部控制总评价
财务公司管理制度健全,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开展,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整体风险可控。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营业收入为扣除利息支出前的金额。
(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内部控制有效,风险可控,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四、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余额为429,150,000.00元,存款余额为1,162,881,609.89元。公司在其他银行贷款余额为7,187,275,548.51元,存款余额为384,186,320.33元。
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财务公司给公司提供了良好的金融服务平台和信贷资金支持,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及信贷头寸不足而延期支付的情况。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存贷款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制定了《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每半年查验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财务报告或者财务报表,评估其经营与财务风险,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与公司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
六、风险评估意见
经评估,公司认为:财务公司持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具有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资质。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之规定经营,经营情况良好,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6-016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采用股票股利分配方式,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4,771,520.43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91,475,8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3,721,382.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33,721,382.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6.35%。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不采用股票股利分配方式,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上表中现金分红比例是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比例。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7,458,165.84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33,721,382.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要从事风能发电、光伏发电、新型储能等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及建设运营。在“双碳”战略目标背景下,能源强国战略深入实施,国家围绕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顶层设计与配套政策。截至2025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总装机达到23.4亿千瓦,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超过1亿千瓦,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逐步完善,绿色电力交易规模持续扩大,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步伐加快,新能源行业正处于规模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阶段。
(二)公司发展现状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深耕新能源行业,目前控股发电总装机约179万千瓦,已运营项目覆盖了陆上风电、海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分布式光伏、新型储能等多种业务类型。当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公司将坚持“深耕省内、开拓省外、聚焦海上、择优开发”的指导原则,以规模拓展为主线、提质增效为导向、价值提升为核心,依托技术优势与资本平台,持续扩大装机规模、优化能源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三)公司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86,839,063.62元,同比下降0.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7,458,165.84元,同比增加21.73%。截至2025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3.34%,资本结构稳健,偿债能力较强。当前,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新能源项目投资建设需求持续加大,为推动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公司在项目建设、日常生产经营等方面尚有较大的资金需求。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新项目开发建设和日常经营,公司将立足长远发展战略规划,积极拓展优质项目资源,规范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创造长期、稳定的回报。
(五)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建立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提问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8日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暨2025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及时解答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公司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为中小股东参与决策提供便利。
(六)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并制定了《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确保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发展,不断提升公司装机规模,增强核心竞争力,努力提升经营质效,积极回报股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6-022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推动公司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现将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每人每年10万元(含税),按季度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中,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领取相应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或薪酬。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或薪酬。
(三)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是年度基本收入,根据任职岗位、承担的责任与风险、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考核评价结果等相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具体金额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应年度的考核结果核定。
四、其他说明
(一)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下列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3、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实际绩效等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6-013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在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国信大厦15楼吉祥厅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0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陈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5人,非独立董事乔兵、陈琦文,独立董事巫强、冯永强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后期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同意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同意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5年度法治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2025年度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同意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6-01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后期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后期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如果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不采用股票股利分配方式,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实际工作情况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最终确定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陈琦文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陈琦文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陈琦文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对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通过审阅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财务报告,评估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公司认为:
财务公司持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具有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资质。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之规定经营,经营情况良好,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陈琦文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评估及制定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制定《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后期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6-018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交易是基于普通的商业交易条件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遵循了自愿、公开、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陈琦文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5月13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实际发生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公司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的2025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的期末余额(不含未到期应收利息),下同。
(2)表格中部分数据加总数与列示的相关汇总数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下同。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范围内,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之间,额度可以进行互相调剂。
(2)在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前,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继续有效。
(3)公司与江苏国信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包括2026年双方可能签署的2027年度电力市场交易合同金额上限。
(4)2026年度,公司在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除按上表中预计额度执行外,同时遵守公司与国信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中关于每日最高存款限额、授信限额、存款利率、贷款利率等约定。
(5)公司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的2025年1-3月实际发生金额为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的期末余额(不含未到期应收利息)。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35724800G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吴本辉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02月22日
经营范围:国有资本投资、管理、经营、转让,企业托管、资产重组、管理咨询、房屋租赁以及经批准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江苏省人民政府
与公司关联关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2,566.42亿元,净资产1,284.85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07.63亿元,净利润110.77亿元。(未经审计)
2、江苏国信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国信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MA1N9RY76G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邵衍伟
注册资本:2041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1月09日
经营范围:电力燃料的采购、储运与销售;电力采购、输配与销售;天然气采购与销售;能源输出系统、分布式能源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力相关经济信息及技术咨询;节能技术开发、推广、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钢材、建筑材料、机械电器设备、五金、日用品、橡胶制品、仪器仪表、润滑油、计算机及辅助设备、金属材料的采购、储运与销售;供应链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10.67亿元,净资产2.33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6.56亿元,净利润0.11亿元。(经审计)
3、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56685112X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24楼
法定代表人:张书璟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4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控股股东:国信集团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259.33亿元,净资产31.74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4亿元,净利润1.37亿元。(经审计)
4、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34751352N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58号-28五、八、十、十一、十五层
法定代表人:陈冬宁
注册资本:26613.439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9年03月0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Ⅱ、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中药饮片代煎服务;医疗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药品进出口;药品零售;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诊所服务;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中医诊所服务(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远程健康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医院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玻璃仪器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光学玻璃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
控股股东:国信集团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49.76亿元,净资产6.57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0.22亿元,净利润0.98亿元。(经审计)
5、南京国信大酒店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南京国信大酒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667357892Y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玄武区长江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吴小冬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25日
经营范围:住宿、餐饮(制售中、西餐)、游泳池、网球场(馆)、茶座、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百货销售;商务中心综合配套服务;物业管理;卷烟、雪茄、烟丝零售;汽车租赁;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代收代缴水、电、天然气费;不动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国信集团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0.55亿元,净资产0.05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27亿元,净利润0.0016亿元。(经审计)
6、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00140148699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射阳县临港工业区沿河东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吴江
注册资本:17830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年01月10日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售电;热力生产、供应;粉煤灰、石膏、煤炭批发、零售;电力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通用设备、起重装卸设备维护及检修调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69.48亿元,净资产21.97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97亿元,净利润3.71亿元。(经审计)
7、江苏国信新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国信新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2MAC2WHKB9G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开发区二期物联大厦6楼606室
法定代表人:李保洋
注册资本:2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11月04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控股股东:国信集团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88.87亿元,净资产17.80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75亿元,净利润0.36亿元。(经审计)
8、江苏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20584585F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南京市玄武大道699-22号-29幢
法定代表人:吴新成
注册资本:198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5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电子产品、电子计算机及软件、集成电器、通讯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国内贸易,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实业投资,商品信息服务,科技培训;设备设施租赁及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国信集团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10.43亿元,净资产-14.11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34亿元,净利润-6.42亿元。(经审计)
9、江苏国信数智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国信数智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6MADA9EPR76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128号和泰大厦11层
法定代表人:章明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年02月0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数字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对信贷逾期户及信用卡透支户进行提醒通知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安防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国信集团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0.88亿元,净资产0.55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60亿元,净利润0.04亿元。(经审计)
10、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6891849616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73号
法定代表人:陈加明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05月08日
经营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并列第一大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公司关联关系:关联自然人最近12个月内曾任董事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255.01亿元,净资产102.67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0.60亿元,净利润5.67亿元。(经审计)
11、江苏省国信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省国信研究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4MADP8U1PX6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1号南京中心61层C区
法定代表人:丁旭春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年06月1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政策法规课题研究;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标准化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国信集团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0.95亿元,净资产0.85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22亿元,净利润0.05亿元。(经审计)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依据历年来交易经验和合理判断,上述关联方均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与其发生交易不存在重大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因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向关联方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采购医疗商品等;接受关联方江苏国信数智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化运维等服务;向江苏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售电;向关联方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提供技术服务支持等劳务服务;接受关联方南京国信大酒店有限公司等国信集团控股酒店提供的餐饮、物业、住宿、会务等服务;接受关联方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提供的劳务服务;在关联方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收取存款利息;向关联方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借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借款、以借款人自有资产提供抵押/质押等方式借款)、支付借款利息及手续费;向关联方国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租赁办公楼、土地及屋顶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在交易方式和定价政策等方面,同与非关联方进行的该类交易基本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3年5月,公司与国信集团签署了《综合服务协议》,该协议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协议约定,在本协议所涉交易和服务中,双方应遵循公平、合理、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原则,保证这类交易和服务以正常的商业条款进行,保证不因大股东的控制而使中小股东的利益在这类交易和服务中受到损害。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2023年5月,公司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该协议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协议约定,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价格要优于或不差于独立的第三方所提供的同种类金融服务的价格,否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权选择其他第三方提供金融服务。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鉴于上述协议即将到期,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协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协议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三年,新协议生效后原《综合服务协议》、《金融服务协议》自动终止。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上述两项协议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业务的顺利开展,是合理的、必要的。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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