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6-017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8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69.135万张,面值总额36,913.50万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913.50万元,扣除承销佣金及保荐费754.72万元后,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账户(账号为:33050165653509556677)人民币9,189.39万元、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账户(账号为:33050165653509776688)人民币2,290.0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账户(账号为:33050165653509556699)人民币5,114.83万元、中国工商银行嵊州支行账户(账号为:1211026029200586882)人民币19,564.56万元。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及其他费用187.0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971.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3年3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171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使用和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3年3月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因公司更换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分别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新港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向陌桑现代茧业供热管道及配套管线项目”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及累计产生的利息收益共计4,348.86万元全部投入“向嵊州经济开发区浦口片区新建供热管道项目”。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新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管理新募投项目“向嵊州经济开发区浦口片区新建供热管道项目”的资金;同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前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情况
1、向陌桑现代茧业供热管道及配套管线项目系匹配陌桑现代茧业及其所在片区的用热需求,可间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该项目需与公司锅炉机组等主要生产设备配合方可实现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2、高效化、清洁化、智能化改造项目系对现有3台锅炉部分部件改造及SCR模块布置、信息中心机房和监控机房软硬件升级改造,无法与原有锅炉机组效益分别测算,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测算效益。
3、向嵊州经济开发区浦口片区新建供热管道项目系匹配浦口开发区的绍兴弗迪电池有限公司、嵊州陌桑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及劳密园区等工业用户的用热需求,可间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该项目需与公司锅炉机组等主要生产设备配合方可实现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部分地形条件复杂、地质条件较差路段,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施工难度较大,安全、环保要求提高,经专业施工队评估后,公司重新采用盾构机定向钻施工技术,故项目推进时间延期。公司拟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投资内容的情况下,将“向嵊州经济开发区浦口片区新建供热管道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自2025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6年3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新港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向陌桑现代茧业供热管道及配套管线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5,114.8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23日原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856.47万元,配套辅线供热管道和原艇湖段供热管道扩容已建设完毕并投入运行,已基本满足嵊州陌桑现代茧业有限公司目前的用热需求,主线管道尚未建设实施。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战略布局及业务规划,并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除预留尚未支付的工程尾款72.16万元外,公司将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及累计产生的利息收益共计4,348.86万元全部投入“向嵊州经济开发区浦口片区新建供热管道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3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中汇会鉴[2026]7626号《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国泰海通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高效化、清洁化、智能化改造项目:1、关于锅炉部分部件改造及SCR模块改造,所有锅炉均实现了SNCR+SCR两级脱硝;2、关于信息中心及监控机房软硬件升级改造,除4#机外其余机组均实现了智能化提升,后续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升级改造。
注2: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新港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向陌桑现代茧业供热管道及配套管线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及累计产生的利息收益合计4,348.86万元全部投入“向嵊州经济开发区浦口片区新建供热管道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主要系公司将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利息及理财收益一并投入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6-019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嵊州市剡湖街道罗东路2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8日
至2026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将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参加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他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加会议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2026年5月15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或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地点:嵊州市剡湖街道罗东路28号证券事务部
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前(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嵊州市剡湖街道罗东路28号
联系人:密志春
电话:0575-83122625
邮箱:xzg1129@163.com
邮政编码:312400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6-018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一)非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承担工作内容及责任大小、对公司发展贡献等方面确定薪酬。其2026年度薪酬总额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二)独立董事薪酬
根据独立董事专业素养、胜任能力和履职情况,结合本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及经营规模,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其2026年度薪酬总额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其他事项
(一)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相关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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