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6-020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3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谢百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7)。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谢迅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刘景越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吴建红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3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联董事程乐鸣先生、张春鹏先生、单辰博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3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9)。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否
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公司构建“决策、管理、执行”的三级ESG治理架构,董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全面统筹并监督ESG战略与重大事项;下设ESG领导小组,负责常态化推进与跨部门协调,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ESG进展与绩效。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 □否
报告方式及频率为公司每年编制并发布一次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该报告由ESG工作小组牵头编制,董事会确认后发布。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否
公司构建“决策、管理、执行”三级工作联动机制,董事会发挥全面统筹和监督作用,推动并监督公司可持续发展工作。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规定,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议题为:科技伦理、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尽职调查、利益相关方沟通,上述议题均在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报告标准索引表”中进行解释说明。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百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相韫策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百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相韫策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百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相韫策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百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相韫策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百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相韫策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百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相韫策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6-016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3,126,000.3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61,169,371.86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6年4月11日,公司总股本407,589,72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5,875,600股,以401,714,121股为基数测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4,274,259.36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2.2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回购专户中持有的5,875,600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性现金流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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