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6-019
证券代码:111022 证券简称:锡振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项目名称:郑州振华君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三期工程(以下简称“郑州振华三期工程”)
● 投资金额:郑州振华三期工程总投资50,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入42,000.00万元人民币。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次郑州振华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由于与国家政策、宏观和行业的发展趋势、市场行情的变化、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等多种因素相关,存在未来发展情况不达预期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州振华三期工程尚未完成项目备案,同时也未取得上述土地使用权,本次投资及其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郑州振华本次拟购买的土地使用权,尚需通过招拍挂程序进行竞拍,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尚需履行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办理相关证件等相关程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了获取更多订单,突破自身产能瓶颈,增强客户粘性,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振华君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振华”)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在郑州经开区购买土地使用权,投资建设以车身分拼总成焊接业务为主的郑州振华三期工程,项目总投资金额为50,000.00万元。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对外投资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振华业务发展需要,郑州振华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在郑州经开区购买土地使用权,投资建设以车身分拼总成焊接业务为主的汽车智能化生产项目。项目备案、地块具体位置、土地面积和交易金额等以最终实际出让文件为准。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项目基本情况
(2)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本项目投资主体为郑州振华,不涉及其他投资方,项目总投资50,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入42,000.00万元人民币,资金为郑州振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州振华三期工程尚未启动。
(4)项目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全资子公司郑州振华位于我国中部核心城市郑州,其有着良好的汽车产业基础,郑州经开区作为传统汽车产业聚集区,已形成集生产、研发、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完整的汽车产业生态。2025年,经开区汽车产业产值已达965.5亿元,整车产量接近65万辆,产业整体规模突破1300亿元,同比增速达15%,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量占比已提升至30%,产业绿色化、高端化转型成效显著,为零部件配套产业提供了坚实的产业基础
根据《河南省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前瞻布局未来产业行动计划》(豫政办〔2025〕38号),河南省正在全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将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作为其核心发展方向,明确提出到2027年,力争全省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能超过150万辆。为区域内汽车零部件产业带来了千亿级的市场扩容空间,本项目的布局完全契合省级产业发展的核心方向,具备良好的政策适配性。
公司深耕汽车零部件市场多年,定位服务于汽车行业内领先的客户群体,已经与上汽乘用车、小米汽车、理想汽车、特斯拉等整车制造商建立了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其中上汽乘用车郑州基地已成为上汽集团在全国最大的乘用车生产基地。郑州现有的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以及区域庞大的汽车产业配套需求,为郑州振华三期工程的实施提供良好的客户保障;同时,项目选址靠近下游整车企业,将最大程度节约运输成本,并享受到产业集群带来的采购成本优势,使公司产品更具价格优势,为项目建成后的产能消化提供保障。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郑州振华主要覆盖郑州及其周边汽车工业市场,为上汽乘用车郑州分公司等核心客户提供配套服务。随着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郑州振华在分拼总成面的原有产能已基本饱和,产能瓶颈已成为制约其承接新业务、实现进一步发展的主要障碍。通过实施郑州振华三期工程,公司将有效扩张分拼总成业务的产能,突破现有发展瓶颈。这不仅有助于增强郑州振华的市场开发与业务拓展能力,更将进一步提升其在区域市场的占有率和行业知名度,巩固并扩大公司在汽车零部件领域的竞争优势。
郑州振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土地主要作为郑州振华未来扩建或新项目用地,为其长期稳定经营奠定基础,有利于郑州振华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郑州振华购买土地使用权,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由于与国家政策、宏观和行业的发展趋势、市场行情的变化、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等多种因素相关,存在未来发展情况不达预期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州振华三期工程尚未完成项目备案,同时也未取得上述土地使用权,本次投资及其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郑州振华本次拟购买的土地使用权,尚需通过招拍挂程序进行竞拍,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尚需履行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办理相关证件等相关程序。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6-013
证券代码:111022 证券简称:锡振转债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95号),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5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520.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41.51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158.4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审〔2025〕167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并由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廊坊振华全京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全京申”)、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连同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廊坊全京申、保荐机构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25,156.08万元,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合计24,739.28万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合计416.80万元。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廊坊振华全京申汽车零部件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补充流动资金”并不直接产生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信息披露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无锡振华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无锡振华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存储、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次募集资金总额52,00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41.51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158.49万元。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6-015
证券代码:111022 证券简称:锡振转债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方案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2026年度,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每人15万元/年(税前),按月度发放;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根据董事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管理职责确定,绩效薪酬将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业绩,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最终发放金额。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管理职责确定,绩效薪酬将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业绩,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最终发放金额。
(三)其他事项
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收入,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代扣代缴由其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等费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任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行职务发生的差旅费等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6日、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委员均已回避表决,其中《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6-021
证券代码:111022 证券简称:锡振转债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8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18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8日
至2026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9、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锡市君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钱金祥、钱犇、匡亮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提供上述所需资料的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登记材料请于2026年5月15日17点前送达公司证券法务部,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证券法务部详情信息如下:
收件人: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188号
邮政编码:214161
(二)登记时间
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9:00-11:00、13:30-17:00
(三)登记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188号公司证券法务部
六、 其他事项
(1)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188号
联 系 人:秦宇蒙
联系电话:0510-85592554
传真号码:0510-85592399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5319 公司简称:无锡振华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为实现股东投资回报,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0,097,52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7,524,380.2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3.87%。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5年是我国汽车产业稳增长、促转型的关键之年,全行业在以旧换新、新能源推广等系列政策加持下,延续稳中有进发展态势,产业韧性、国际竞争力持续提升,全年顺利达成销量稳增长目标,汽车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左右,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拉动作用进一步凸显。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公布的2025年汽车工业产销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453.1万辆和344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0.4%和9.4%,连续17年稳居全球第一。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027万辆和3010.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0.2%和9.2%;商用车产销分别为426.1万辆和429.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2%和10.9%;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662.6万辆和164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9%和28.2%,占汽车总销量的47.9%;汽车出口总量达到709.8万辆,同比增长21.1%,其中新能源汽车出口261.5万辆,同比增长103.7%。
报告期内,公司紧扣行业发展机遇,始终秉持“自觉、自立、自强,爱我振华、振兴中华”的核心价值观,将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度融入“传统业务智能化+新能源业务规模化”的双轮驱动战略。面对复杂的行业竞争格局与严苛的绿色发展要求,公司紧抓新能源汽车产业蓬勃发展的历史机遇,持续深化与特斯拉、理想汽车、小米汽车等核心客户的合作,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占比稳步提升。在实现经营业绩稳步增长的同时,坚定不移地履行环境责任与社会责任。同时,加快实施信息化管理体系的建设,从而实现供应链、技术开发、生产制造、市场营销等各环节信息的互联互通。持续加强内控管理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为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筑牢制度根基。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296,168.9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03%;公司营业成本212,012.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01%。
公司持续深耕于汽车零部件领域,主营业务板块为冲压零部件业务、分拼总成加工业务、模具和选择性精密电镀加工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冲压零部件业务
冲压是指靠压力机和模具对板材、带材、管材和型材等施加外力,使之产生塑性变形或分离,从而获得所需形状和尺寸的工件(冲压件)的成形加工方法。汽车制造中有60%-70%的金属零部件需要冲压加工成型。冲压零部件是汽车的重要组成部分,平均每辆车上约有1,500个冲压件,广泛应用在车身覆盖件、车内支撑件、结构加强件、座椅系统、仪表系统、排气系统及动力总成等。
公司生产的汽车冲压零部件产品因客户、车型、用途、工艺复杂程度等因素而各不相同。报告期内,公司生产并销售的汽车冲压零部件涵盖汽车车身件、底盘件、动力总成件和电子电器件等,其中部分零部件专为新能源车型使用。
2、分拼总成加工业务
整车制造商生产车间一般分为冲压、车身焊接、涂装、总装四大工艺车间,分拼总成加工业务来源于原整车制造商的车身焊接车间。报告期内,公司分拼总成加工业务主要为上汽乘用车郑州工厂和宁德工厂提供服务,分拼总成加工零部件涉及500余种。
3、选择性精密电镀加工业务
公司为汽车发动机高压喷油器和高压燃油泵中的部分零部件(主要为衔铁、内支撑杆和铁芯等)提供选择性精密电镀加工服务,在客户指定的零部件关键部位进行精密镀铬,提升硬度、耐磨性和耐腐蚀性,确保上述零部件在长期高压高频率运动的工况下保持正常工作。目前公司加工产品所在零部件位置及主要用途如下表所示:
4、模具业务
公司的汽车冲压模具主要用于配套生产汽车冲压零部件。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了一定的模具生产能力,可以实现单冲模、多工位模和级进模的开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和服务一体化。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61,689,841.03元,同比增长17.0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5,190,749.42元,同比上升23.11%。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6-016
证券代码:111022 证券简称:锡振转债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218,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买断式票据直贴、柜台纸票承兑、网上承兑、人行电票承兑、国内买方保理、国内卖方保理、国内保函、国内信用证、网络供应链金融等。具体授信业务最终以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公司为武汉振华恒升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恒升祥”)、郑州振华君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君润”)、宁德振华振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振德”)、上海恒伸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恒伸祥”)、廊坊振华全京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全京申”)上述5家全资子公司的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最高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1,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及基于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和费用。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上述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在授权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权额度内相关的内容、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本次为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事项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核定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权额度内相关的内容、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担保事项尚需金融机构审核同意,协议内容和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被担保方中的上海恒伸祥、廊坊全京申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上述公司近年来经营稳定、资信良好,自主偿付能力充足。
综上,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且本次担保是为了下属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请股东会审议。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披露日,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68,0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49%,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6-014
证券代码:111022 证券简称:锡振转债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并将另外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议案尚需通过股东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03,814,010.08元,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1,142,613,851.65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0,097,52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7,524,380.25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实施完成后,合并计算2025年半年度分红金额,总金额为157,541,623.49元,合计占2025年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3.87%。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股本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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