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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6-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在任董事7人,亲自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6人,董事吕洁冰先生因有其他公务安排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朱连升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云立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通过《关于董事会就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5亿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104.33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633.75万元,年末未分配利润即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327.65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公司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的分配,不进行股票股利的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九、通过《关于<收购中再资环(北京)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商誉截止2025年12月31日减值测试情况说明>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一、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十二、通过《关于对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因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云立先生和孔超先生对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上述公司对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事项。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三、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四、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五、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七、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议,同意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的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八、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九、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吕洁冰先生、朱连升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二十、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代为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的议案》

  因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暂空缺,为保障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及监管沟通等工作连续合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同意:在新任证券事务代表聘任完成前,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刚先生代为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代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完成新任证券事务代表聘任之日止。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安排详见公司将于近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6-014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为真实、准确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共计计提减值准备6,664.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二、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4.84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的存货项目进行减值测试。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206.38万元。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14万元。

  (3)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在建工程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323.66万元。

  (4)商誉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535.38万元。

  (5)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拟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563.97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6,664.37万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6,664.37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减值准备数据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备查文件

  公司2025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公司代码:600217                                                  公司简称:中再资环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s://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5亿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104.33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633.75万元,年末未分配利润即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327.65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202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和资金需求,提议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的分配,不进行股票股利的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从事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工商登记的行业为固体废物治理行业,行业分类代码7723,主营业务为废电的回收与拆解处理和产业园区固体废弃物一体化处置。

  国家政策加大引导产业发展向绿色加速前进,并以全面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目标,随着《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和新《固废法》对固体废物处置全过程提出的更高防治要求,固体废物进口管制持续收紧,我国固体废物进口的品种与数量大幅度减少,国内市场对国内自产废电大宗拆解物的需求增加,加强国内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管理将成为重要课题;在国家发布多项政策大力促进固体废物处置行业发展的背景下,国内固体废物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水平提高,国内固体废物回收利用行业发展总体向好。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电器电子产品生产国和消费国,废电产生量大,且报废量逐年提高,《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的出台旨在激发市场消费活力,优化废电回收处理体系,促进家电更新消费,而新《固废法》则明确了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要求和规定了废电的回收和处置要求,进一步促进废电回收利用行业的健康发展。

  “十五五”规划纲要将固体废物治理提升至国家战略层面,明确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统筹推进源头减量、过程管控、末端利用与全链条无害化管理,加快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推动再制造产业发展壮大。同期,国家部署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重点领域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固体废物历史堆存量得到有效管控,非法倾倒处置高发态势得到遏制,全国大宗固体废弃物年综合利用量、主要再生资源年循环利用量持续增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202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颁布,以“环境生活法典”定位构建生态文明法治体系,为资源循环利用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领域规范化、法治化发展提供根本遵循。法典明确对废电实行多渠道回收与集中处理制度,压实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义务,要求相关主体建立与产品销售量相匹配的回收体系,并对拆解、处置、再利用实施全过程污染防控,严禁使用淘汰及污染工艺设备,同时强化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链条管控。

  (一)废电回收与拆解处理

  2024年1月1日起,国家停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已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2〕34号)等规定尚未补贴的,由中央财政安排资金予以补贴。自2024年1月1日起新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不再执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政策。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继续支持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

  2024年9月,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1.具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满足申领专项资金标准和条件的企业回收处理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气调节器、微型计算机等五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可以给予支持。2.2023年12月31日以前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2〕34号),《关于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的通知》(财税〔2021〕10号)等规定尚未补贴的,经生态环境部核实核定后,可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使用有关规则,安排专项资金分期据实予以支持。3.资金分配:对2024年及以后年度开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因素法分配。

  2025年2月,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申请企业标准和条件的通知》(环固体函〔2025〕8号):1.2025年申请专项资金的,上一年度废弃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气调节器、微型计算机等五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处理总量不少于10万台(套)。2.2026年及以后申请专项资金的,位于西部地区的企业上一年度上述五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处理总量不少于60万台(套),位于其他地区的企业上一年度上述五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处理总量不少于80万台(套)。3.2025年1月1日以后回收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种类及数量,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最新版本审核确认。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废电拆解处理企业的废电处理量均符合上述专项资金申请条件。

  2025年7月,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5〕59号),2025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总额为50亿元,其中用于发放原废电处理基金制度时尚未补贴的资金额度为23亿元,“以奖代补”支持行业发展的资金额度为27亿元。与2024年专项资金执行数相比,国家对废电处理企业的补贴额度出现较大幅度下降。

  2025年11月,财政部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5〕138号),明确用于发放原废电处理基金制度时尚未补贴的资金额度为23亿元,“以奖代补”支持行业发展的资金额度为12亿元(第一批)。

  2026年3月,财政部公布2026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表,其中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总额为47.5亿元,为上年执行数的95%。

  (二)产业园区固体废弃物一体化处置

  产业园区固体废弃物一体化处置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细分行业。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同时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因此,从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的企业有一定的准入门槛。

  公司所属该行业从业企业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大型工业产废企业。通过与相关产业园区签订一体化服务协议,规模化回收处理产业园区大型工业企业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产边角料、包装物和报废设备等,将普通废弃物如废有色金属、废钢铁、废塑料、废纸、废木等通过分类、筛选后集中统一处理,为大型工业企业提供集废料收集、场地清理、货物运输在内的“一站式”服务,并供应具有大宗商品属性的再生原材料,实现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的资源循环再生利用。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18家子公司,其中:17家全资子公司,1家控股子公司,各子公司均依法合规运营,协同支撑公司核心业务布局与发展。

  (一)废电的回收与拆解处理业务

  公司主营废电回收与拆解处理的下属企业共计11家,均依法取得国家废电处理资格,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公布的废电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各拆解企业均符合生态环境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申请企业标准和条件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具备规范运营的资质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废电回收与拆解处理的下属企业,收入来源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获取处理废电相应的专项资金补贴;二是通过回收废电进行拆解、分拣和部分深加工,将其中可用的再生资源出售获取收入,主要产出物共6大类,包括:金属类(铜及其合金、铝及其合金、铁及其合金、贵金属等),塑料类(聚苯乙烯、聚丙烯、ABS塑料、聚氨酯等),液态废物(制冷剂、润滑油、废酸液等),玻璃类(屏玻璃、锥玻璃等),废弃零部件(阴极射线管、线圈、压缩机、电动机、电容器、线路板等),其他(玻璃纤维、电线电缆、冰箱保温材料、橡胶等)。下游客户包括:改性塑料企业、玻璃加工企业、再生金属冶炼企业、危险废弃物处理企业等。

  在采购端,与家电销售“由集中到分散”的正向物流模式不同,废电回收呈现“由分散到集聚”的逆向物流特征。公司依托前端货场、互联网回收小程序等线上线下融合渠道,实现废电规范回收进厂。由采购价格管理小组为主体,根据市场行情、政策法规变化、区域、库存情况、品种、型号、运输成本等多方面因素,制定采购价格。

  在生产端,公司严格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作业及生产管理指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2019年版)》的工艺标准和要求,制定了详细的拆解处理作业规范及严格的生产工艺流程,实现从废电进厂到拆解产物出厂的全过程视频录像监控,跟踪记录废电拆解处理运转的全流程。同时,严格按照指南要求编制对应的基础记录表,实时上传至生态环境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信息管理系统并接受其审核,确保生产运营全程可追溯、可监管。公司通过先进环保处理设备及科学工艺进行精细生产加工和绿色智能分选,分选废金属、废塑料、废玻璃类等可循环利用的再生资源,真正实现废电“变废为宝”,推动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

  在销售端,采用竞价模式与线下议价模式并行运作,兼顾市场化效率与客户合作稳定性。其中竞价模式严格按照市场化原则规范推进,明确竞价流程与规则,中标客户严格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未中标客户缴纳的保证金均足额无息退还,保障竞价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线下议价模式适配长单合作,旨在精准适配终端客户拓展需求、优化客户服务体验,进一步丰富销售体系内涵,提升客户合作适配性与整体运营质效。

  (二)产业园区固体废弃物一体化处置业务

  公司产业园区固体废弃物一体化处置业务,创新采用产业废弃物标准化B2B管控运营模式,依托全国布局网点、全网络运营,对产业废弃物进行专业分选、加工、无害化处理,实现产业废弃物由大型产废企业到终端利废企业之间的高效衔接,以循环利用实现产业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报告期内,公司产业园区固体废弃物一体化处置服务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中再生环服公司、中再生环服唐山公司、中再生环服清远公司承接运营,主要产出物为经过细化分拣、深化加工后所取得的再生原材料,包括废有色金属、废钢铁、废塑料、废纸、废木等。在各公司所在省份及周边城市设有网点,涵盖废钢、废纸、废塑料、废有色等废弃物回收处理领域,服务对象涵盖家电、汽车、电子、化工、机械以及互联网等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

  公司基地实行统一运营、统一管理,严格落实节能减排措施和清洁生产要求,防止二次污染;实施统一品牌策略,对各下属企业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销售,加强客户精细化管理;公司积极布局新业务领域,推进非基金产品拆解业务。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2026-017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的具体内容

  1、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税前),因履职需要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基本薪酬参照公司驻地的薪酬水平、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经济效益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综合确定。

  3、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4)以上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四、审议程序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吕洁冰先生、朱连升先生回避表决,其他出席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时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6-016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兴华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2日成立(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房间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张恩军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11人

  2025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6人

  3.业务规模

  2025年度业务总收入:91,385.92万元

  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65,436.32万元

  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6,690.63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368.66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兴华所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兴华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

  马云伟,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在兴华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

  谭红亚,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在兴华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刘志坚,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在兴华所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长期从事证券审计业务,参与及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兴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97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65万元,内控审计32万元)。

  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98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66万元,内控审计32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4月17日召开会议,同意聘任兴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三)生效日期

  上述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2026-015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相关格式指引要求的规定,公司就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作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08号)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8,993,89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2,299,962.48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0,442,541.0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1,857,421.4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4)第01005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扣除现金管理后的余额。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5个,分别核算不同的募投项目,并于2024年8月19日会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支行、保荐人、全资子公司中再生(临沂)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保荐人、全资子公司中再生(唐山)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支行、保荐人、全资子公司中再生(衢州)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保荐人、全资子公司中再生(宁夏)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太平路支行账户35650180803166889中150,000,000.00元实际打入35650181000002829临时账号购买结构性存款,上述产品到期后自动赎回至35650180803166889账户。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保本型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等。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以下称山东项目)基本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经公司2025年10月2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2025年12月26日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山东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586.3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2),经事后核查发现,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复核不严,公司目前已使用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20,000.00万元披露有误,应更正为15,000.00万元。公司于2025年11月1日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5)。保荐人提示公司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信息披露的准确性,避免再次发生此类失误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6]京会兴专字第00300185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中再资环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调整后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差异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及支付发行相关费用所致。

  注2:其他系置换前期已支付发行相关费用。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6-013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股利的分配,不进行股票股利的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5亿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104.33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633.75万元,年末未分配利润即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327.65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和资金需求,提议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的分配,不进行股票股利的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属行业为固体废物治理行业,主营业务为废电的回收与拆解处理。通过处理废电获取国家补贴是废电拆解处理行业企业的重要收入来源。因补贴拨付周期长,行业内企业运营流动资金需求普遍较大。

  (二)公司发展阶段

  2025年度,公司所属废电处理行业处于国家补贴政策转轨期,为聚焦核心业务、加快转型升级,需持续完善回收网络,有序推进智能化改造。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5亿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6.87亿元,年末未分配利润10.98亿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104.33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633.75万元,年末未分配利润即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327.65万元。

  一方面,受补贴政策调整影响,公司202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另一方面,受废电处理补贴兑付时间不确定、周期较长的影响,公司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例仍居高位,公司流动资金持续紧缺。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2025年度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用于支持生产经营发展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在资金紧缺局面相对缓解、具备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积极实施现金股利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实际经营情况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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