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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6-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源浩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其中4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4)。

  (二)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名,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413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归属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三)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不达标,其已获授对应第一个归属期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本次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8.766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6-026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7.413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53.93万股,约占授予时总股本的0.13%;

  (3)授予价格:16.12元/股;

  (4)激励对象人数:实际授予人数为5人,包括公司外籍员工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6)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营业收入”、“毛利润”指标的计算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准,“毛利润”指公司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之间的差额。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相应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7)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制度组织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S、A、B+、B、C、D六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者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

  2、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实施程序

  (1)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4年10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徐雪妙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4年11月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80)。

  (4)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82)。

  (5)2024年11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4年11月22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并以16.1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3.93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6)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413万股,因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766万股由公司作废。

  (二)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向激励对象授予53.93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 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名,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413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归属事宜。

  董事会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11月22日,因此,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3月23日至2027年3月22日。截至公告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资格的4名激励对象可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413万股,另外,不得归属的8.766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事宜。

  (三) 本次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3-154号),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9.41亿元,毛利润为4.12亿元,满足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值(Am)及(Bm),当期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100%。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等级为“B”(含)以上的共计4人,对应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100%,个人层面考核等级为“C”或“D”的仅1人,对应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0%。本次因个人层面考核部分不达标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766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四)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情况的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资格的4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413万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4年11月22日;

  (二)归属数量:7.413万股;

  (三)归属人数:4人;

  (四)授予价格:16.12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注:1、以上数据已经剔除个人层面考核为“C”或“D”(归属比例为0%)的激励对象;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可归属的4名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归属日需为交易日。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不再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可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的激励对象人数变动、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在相应的等待期对产生的激励成本进行分期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归属与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作废的原因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6-024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益于上游3D视觉感知产业链的持续完善与下游应用场景的加速扩容,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288.79万元,同比增长6.19%;利润总额3,030.86万元,同比增长25.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99.66万元,同比增长27.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75.97万元,同比增长531.01%。

  作为物理世界数字化重构及全类型机器人“感知-决策-执行”链路的核心环节,公司3D视觉感知技术深度赋能AI端侧硬件、具身智能等新兴产业规模化商业落地。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虽呈温和态势,但利润端延续较快增长,主要归因于高毛利率业务占比提升与业务结构持续升级,盈利水平与盈利质量同步跃升。公司在夯实存量客户根基的同时,锚定高价值客群,战略性深耕海外客户,报告期内直接境外销售收入同比增幅约80%;自前瞻卡位机器人赛道以来,公司已构建覆盖服务、人形 、工业、农业及ROS教育等各类场景机器人产品矩阵,累计服务全球超千家机器人客户,报告期内国内机器人销售收入已达上年同期三倍以上。

  凭借技术壁垒与规模效应所构筑的战略性卡位优势,公司未来将持续推进前沿技术迭代与市场需求深度融合,以模块化技术方案输出为支点,加速渗透机器人、AI端侧硬件、AR/VR等高成长性应用场景,打造开放共享的AI智能终端生态体系;同时,公司将积极协同产业链上下游生态伙伴,敏锐捕捉增量市场机遇,推动技术优势向市场优势的战略性转化,为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新动能。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及核心技术人员黄源浩先生剩余限售股数量为82,467,848股,全部为特别表决权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别表决权股份不得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需要转换为普通股份才能申请解禁。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三、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源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彬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黄源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彬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源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彬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6-027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766万股进行作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4年10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徐雪妙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4年11月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80)。

  (四)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82)。

  (五)2024年11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4年11月22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并以16.1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3.93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六)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413万股,因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766万股由公司作废。

  二、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3-154号),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9.41亿元,毛利润为4.12亿元,满足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值(Am)及(Bm),当期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100%。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等级为“B”(含)以上的共计4人,对应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100%,个人层面考核等级为“C”或“D”的仅1人,对应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0%。本次因个人层面考核部分不达标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766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技术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亦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766万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归属与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作废的原因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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