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6-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线上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至5月26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estonegroup.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针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17日披露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并将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以及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具体情况,公司将参与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的“十五五·绿色科创——科创板企业低碳转型与绿色发展”之2025年度新能源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并召开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线上互动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线上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年度以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线上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CEO:蒋学鑫先生
独立董事:陈矜女士
副总裁、财务总监:张月月女士
董事会秘书:邵森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为提高交流效率,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至5月26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estonegroup.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针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电话:0552-8220958
邮箱:IR@estonegroup.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6-025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收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出具的《关于更换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说明》。
中金公司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委派罗翔先生、苏海灵女士为该项目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持续督导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有部分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中金公司就剩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现苏海灵女士由于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不影响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规定,中金公司委派苏丽萍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接替苏海灵女士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对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职责和义务。本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由罗翔先生、苏丽萍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对苏海灵女士在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
苏丽萍女士简历
苏丽萍女士,现任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了重庆钢铁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宝钢包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国际医学非公开发行、上海沪工可转债、广汇能源配股、中国宝武与中钢集团联合重组、宝钢金属协议受让宝武镁业股份、王府井吸收合并、王府井非公开发行、四维图新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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