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1 证券简称:中科飞测 公告编号:2026-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其中拟使用超募资金及其孳息不超过2,000万元)和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6年6月3日)后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7号),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首次公开发行A股8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8,800.00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8,961.3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9,838.6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3]32719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 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 投资额度和期限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整体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规划,结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其中拟使用超募资金及其孳息不超过2,000万元)和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6年6月3日)后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 投资产品品种及资金来源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4. 实施方式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的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5. 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6. 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 现金管理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投资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核算。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 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其中拟使用超募资金及其孳息不超过2,000万元)和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6年6月3日)后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 专项意见说明
(一) 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 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文件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61 证券简称:中科飞测 公告编号:2026-013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艳,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从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恒立液压、君实生物、龙旗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贤君,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泓淋电力、华洋赛车、力芯微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胡霞,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泓淋电力、力芯微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程峰,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继峰股份、华灿光电、大族数控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0.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5.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00万元。结合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6年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及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且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61 证券简称:中科飞测 公告编号:2026-016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均由交易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 风险提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自身战略发展的需要和行业前景综合考虑,但未来可能面临市场需求、行业政策、经营管理、宏观经济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形成以下意见:该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运营的需要,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 董事会审议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3、 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该交易事项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4、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上述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金额均以签订合同不含税金额为统计口径,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数据请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注2:上述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5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数据;
注3:上表中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根据公司2025年12月4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上年(前次)预计金额”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不含税金额, “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签订的不含税合同金额为2,395.10万元。截止2025年末合同暂未履行完毕。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对方关联供应商A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鉴于上述关联交易涉及内容属于公司商业秘密,披露交易信息可能对上市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及交易对方的利益。公司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了信息豁免披露内部登记及审批程序,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进行了豁免披露。
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向关联方接受关联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
(二)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 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客观、合理、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有利于发挥公司及相关关联方的优势,使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对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落实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积极影响。
五、 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治理制度;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人对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 上网公告文件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61 证券简称:中科飞测 公告编号:2026-014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现将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21日核发《关于同意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为8,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3.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8,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8,961.3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9,838.66万元。已于2023年5月16日通过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汇入公司银行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3〕32719号《验资报告》。
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8月4日核发《关于同意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40号),同意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28,571,428股,发行价格87.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923.2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076.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5]518Z0128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不含期末未到期理财产品)为4,837.26万元,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不含期末未到期理财产品)为138,279.74万元,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724.1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15,597.68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26.51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已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15,597.68万元,已置换发行费用126.51万元,剩余1,000.00万元尚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未置换。
注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相关的印花税62.03万元尚未支付。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募投项目顺利开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制定了《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相关规定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5月及6月,公司、保荐人国泰海通、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具体情况如下:
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5年11月及12月,公司、保荐人国泰海通、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等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3: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724.1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5]518Z1012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意见,保荐人国泰海通出具了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涉及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经置换15,724.19万元。
(三) 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国泰海通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涉及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为7,348.51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国泰海通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际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4年6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国泰海通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5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5年6月4日)后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国泰海通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8,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的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国泰海通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54,2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6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广州中科飞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中科飞测”)实缴注册资本并提供20,200万元借款以实施“高端半导体质量控制设备产业化项目”。根据项目实施需要逐步拨付(借款不计息),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3年,借款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国泰海通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审查意见。
2024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不超过募投项目“高端半导体质量控制设备产业化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下,公司拟通过提供借款的方式将募集资金划转至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即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中科飞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借款手续办理以及后续的管理工作。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广州中科飞测提供借款人民币30,877.70万元,根据项目实施需要,逐步拨付。前述借款不计利息,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3年,借款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借款可自动续期。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国泰海通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广州中科飞测提供借款35,034.7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向广州中科飞测实缴注册资本为10,600.00万元。
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不超过募投项目“上海高端半导体质量控制设备研发测试及产业化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下,公司拟通过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6,076.74万元借款的方式将募集资金划转至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即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飞测思凯浦(上海)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测思凯浦”)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借款手续办理以及后续的管理工作。前述借款不计利息,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3年,借款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借款可自动续期。公司监事会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国泰海通对此出具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飞测思凯浦提供借款49,200.00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4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具体详见“三、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相关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广州中科飞测提供借款35,034.70万元。
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上海高端半导体质量控制设备产业化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从73,400.00万元调整为71,476.74万元,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意见,保荐人国泰海通出具了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具体详见“三、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相关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飞测思凯浦提供借款49,200.00万元。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其中原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集资金29,996.4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公司监事会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国泰海通对此出具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中偿还银行贷款金额为10,500.00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科飞测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科飞测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中科飞测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1
附件2
注: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上海高端半导体质量控制设备产业化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从73,400.00万元调整为71,476.74万元,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意见,保荐人国泰海通出具了核查意见。
附件3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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