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并于2025年12月24日与相关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相关业务的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本次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可比期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结果均无重大影响。
(二) 母公司的净资本及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报告期内,母公司的净资本及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三)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作为证券经营机构,持有交易性金融工具及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工具、其他债权投资和衍生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而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
(四)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夏宏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婉丽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夏宏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婉丽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夏宏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婉丽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6-015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京证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共计411,347,707.70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42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13,266,761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01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999,999,994.61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2,660,609.58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97,339,385.03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12月12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25)00079号《验资报告》。前述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子公司南京巨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蓝天投资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 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具体用于以下方面: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预先投入及支付发行费用合计金额为411,347,707.70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共计411,347,707.7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单位:元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2,736,603.78元(不含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2,736,603.78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6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11,347,707.70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监管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南京证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南京证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南京证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保荐机构对南京证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6-013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京证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11月4日,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郭澳,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截至2025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33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10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业务收入49,572.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3,980.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967.65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92家,收费总额8,338.18万元。客户主要集中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行业。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为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5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2,182.91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相关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
3.诚信记录。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涉及4人)、监督管理措施10次(涉及20人)、自律监管措施5次(涉及11人)、纪律处分3次(涉及6人)。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笑春,2005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24年开始为南京证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吴国祥,1997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25年开始为南京证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阳阳,2012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19年开始为南京证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2.诚信记录和独立性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项目成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由双方根据审计工作量并基于公允合理和市场原则协商确定。2026年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3万元,合计88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持平,提请股东会授权,若发生审计内容变更等导致审计费用增加的情况,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原则与其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质条件、执业记录及项目人员等相关情况进行了了解和审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等状况予以认可,同意公司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6-017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14:00-15:00?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至5月2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office@njzq.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和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14:00-15:00举行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和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召开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14:00-15:00
(二)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总裁夏宏建先生、独立董事代表、财务总监刘宁女士、董事会秘书徐晓云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至5月2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office@njzq.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部门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5-58519900
邮箱:office@njzq.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公司代码:601990 公司简称:南京证券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按公司2025年末的总股本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351,970,223.60元(含税)。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已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84,318,051.70元。公司2025年度中期和年度现金分红总额536,288,275.3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9.76%。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证券行业积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深入落实以客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努力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中发挥应有的功能作用。一是行业机构将功能性放在首要位置,服务质效持续提升。证券行业积极践行资本市场的政治性和人民性要求,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的发展大局,聚焦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高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的多元化金融需求。二是行业结构不断优化,头部券商与中小券商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在政策引导与市场内生需求共同驱动下,证券行业新一轮整合浪潮陆续进入落地阶段。头部公司通过股权整合提升综合规模与国际竞争力,引领作用更加明显。中小机构聚焦细分赛道,积极寻求新的增长机会和竞争优势,加快从同质化经营向差异化发展、特色化经营转变。三是行业机构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稳步提升,以更高质量金融服务满足高质量发展需求。证券行业锚定一流投资银行建设目标,持续夯实专业能力建设,加快提升投行、投资、投研等专业能力,重点增强服务新质生产力和居民财富管理的综合能力,以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提高服务实体经济和居民财富管理质效。四是行业机构积极融入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浪潮,探索国际化发展路径。中资券商进一步深化全球布局、加速新兴市场渗透,以香港为出海“桥头堡”、强化境内外一体化协同、提升专业化跨境服务能力,中资券商国际业务竞争力大幅提升,逐步向国际一流投行迈进。
报告期内,A股市场主要股指表现强劲,债券市场全年震荡走弱,波动加剧。市场交投活跃显著提升,A股股票日均成交额同比增长62.7%至1.73万亿元,日均两融余额同比增长32.7%至2.08万亿元。受益于市场上涨和交投活跃,券商经营业绩显著改善。分业务线来看,经纪业务受益于市场交投活跃度提升,在低基数下收入实现较快增长;股权融资业务回暖,IPO、再融资实现复苏,发展态势向好,2025年A股IPO募集资金规模1,318亿元,同比增长95.6%,再融资募集资金规模9,509亿元,同比增长3.3倍,带动投行业务收入增长;资管规模企稳回升,但受债券市场调整影响,收入表现有所承压;自营投资规模延续扩张态势,在权益市场上涨、叠加去年同期业绩基数较低背景下,自营投资收入表现出较高弹性,继续发挥业绩压舱石作用。
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证券及期货经纪、证券投资、投资银行、资管及投资管理等。
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主要是为客户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期货、金融产品销售、投资顾问等产品或服务,获得手续费、佣金等收入,并提供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等信用业务服务,获取利息等收入。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宁证期货开展期货业务。
证券投资业务主要是以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进行权益类证券、固定收益类证券、证券衍生品以及另类金融产品等的投资和交易,获取投资收益等收入。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蓝天投资开展另类投资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主要是为客户提供股权融资、债权融资以及财务顾问等服务,获取承销费、保荐费、财务顾问费等收入。
资管及投资管理业务主要包括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单一资产管理业务、专项资产管理业务以及通过全资子公司巨石创投开展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业务,公司通过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及投资管理服务,获取管理费、业绩报酬等收入。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并于2025年12月24日与相关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相关业务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对2025年各期已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本次追溯调整对公司2025年各期已披露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结果均无重大影响。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0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8亿元,在上年增幅27.53%、47.95%的基础上仍保持稳健增长,增长比例分别为2.83%、7.5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97%,较上年度增加0.27个百分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912.2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0.7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230.3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8.90%。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6-011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10,062,742.2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99,627,795股,以此计算本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1,970,223.60元(含税)。本次分红金额占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66%。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536,288,275.3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9.76%。本次分配后,公司结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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