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6-012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追溯调整对公司可比期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结果均无重大影响。

  一、 概述

  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于2025年12月24日与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作出明确规定。根据实施问答及《通知》,公司需对相关业务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根据上述规定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通知》明确,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对于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的标准仓单,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的,企业可以在初始确认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一致应用于符合选择条件的所有标准仓单。对于初始确认时已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标准仓单,企业在后续期间不得撤销该选择。

  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财会〔2006〕3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二) 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中的规定执行,公司对于频繁买卖仓单以赚取差价、不提取仓单对应商品实物的交易,按收取对价与所出售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对于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的仓单,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一致应用于符合选择条件的所有仓单,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告的主要影响

  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本次追溯调整对公司可比期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结果均无重大影响,2024年度涉及调整的主要科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6-016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会导致公司业务经营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从事证券业务,开展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交易和中介服务,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中包括公司的关联方。为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对2026年度及至召开2026年年度股东会期间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股东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该议案中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该议案中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情况:陈玲、孙隽、成晋锡及李雪董事回避表决与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资集团)、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紫金集团)及其相关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潘志鹏董事回避表决与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工集团)及其相关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刘杰董事回避表决与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交通集团)及其相关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全体董事回避表决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预审通过。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与关联法人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2.与关联自然人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在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关联自然人在公司日常经营中可能存在接受公司提供的证券和金融服务、与公司进行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等情况。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相关关联交易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国资集团

  国资集团是南京市国资委下属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7423563481,注册资本54.42亿元,法定代表人李滨,注册地和主要办公地点为南京市雨花台区玉兰路8号,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授权资产的营运与监管、资本运营、资产委托经营、产权经营、项目评估分析、风险投资、实业投资、项目开发等。国资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系本公司关联方。截至2024年末,国资集团资产总额3,710.13亿元,负债总额2,151.38亿元,净资产1,558.75亿元,资产负债率57.99%;2024年度,国资集团实现营业收入286.59亿元,净利润52.59亿元。截至2025年9月末,国资集团资产总额3,954.51亿元,负债总额2,370.40亿元,净资产1,584.11亿元,资产负债率59.94%;2025年前三季度,国资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48.22亿元,净利润68.56亿元。国资集团未有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国资集团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期和公司的同类关联交易均已正常执行。

  (二)紫金集团

  紫金集团是国资集团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674919806G,注册资本90.21亿元,法定代表人李滨,注册地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77号金融城一期10号楼27F,主要办公地点为南京市雨花台区玉兰路8号国资大厦。主要经营股权投资、实业投资、资产管理等业务。紫金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系本公司关联方。截至2024年末,紫金集团资产总额1,601.70亿元,负债总额808.55亿元,净资产793.15亿元,资产负债率50.48%;2024年度,紫金集团实现营业收入53.94亿元,净利润50.77亿元。截至2025年9月末,紫金集团资产总额1,773.99亿元,负债总额956.09亿元,净资产817.89亿元,资产负债率53.90%;2025年前三季度,紫金集团实现营业收入33.43亿元,净利润44.40亿元。紫金集团未有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紫金集团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期和公司的同类关联交易均已正常执行。

  (三)新工集团

  新工集团是南京市国资委下属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671347443B,注册资本46.08亿元,法定代表人王雪根,注册地和主要办公地点为南京市玄武区唱经楼西街65号,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股权投资、企业总部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等。新工集团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系本公司关联方。截至2024年末,新工集团资产总额899.06亿元,负债总额458.83亿元,净资产440.24亿元,资产负债率51.03%;2024年度,新工集团实现营业收入670.33亿元,净利润19.24亿元。截至2025年9月末,新工集团资产总额907.69亿元,负债总额462.76亿元,净资产444.94亿元,资产负债率50.98%;2025年前三季度,新工集团实现营业收入518.61亿元,净利润17.91亿元。新工集团未有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新工集团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期和公司的同类关联交易均已正常执行。

  (四)交通集团

  交通集团是南京市国资委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745369355Q,注册资本64.11亿元,法定代表人奚晖,注册地和主要办公地点为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68号,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和资本运作等。交通集团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系本公司关联方。截至2024年末,交通集团资产总额1,305.45亿元,负债总额745.26亿元,净资产560.19亿元,资产负债率57.09%;2024年度,交通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12.57亿元,净利润5.25亿元。截至2025年9月末,交通集团资产总额1,325.31亿元,负债总额751.29亿元,净资产574.02亿元,资产负债率56.69%;2025年前三季度,交通集团实现营业收入94.81亿元,净利润6.13亿元。交通集团未有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交通集团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期和公司的同类关联交易均已正常执行。

  (五)富安达基金

  富安达基金成立于2011年4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574102428B,注册资本8.18亿元,法定代表人王胜,注册地和主要办公地点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29楼,经营范围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等业务。本公司持有富安达基金49%股权,其系本公司联营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五款之规定,富安达基金系本公司关联方。截至2025年末,富安达基金资产总额8.47亿元,负债总额1.18亿元,净资产7.29亿元,资产负债率13.93%;2025年度,富安达基金实现营业收入1.18亿元,净利润649.26万元。富安达基金未有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富安达基金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期和公司的同类关联交易均已正常执行。

  (六)其他关联方

  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国资集团、紫金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国资集团、紫金集团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新工集团、交通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5.根据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则规定认定的其他关联方。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及提升公司总体竞争力。

  (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定价公平、合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平等互利的双赢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业务经营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公司董事会及其发展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监督决策层)、ESG委员会(管理层)、ESG工作组(执行层)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公司定期编制ESG报告报公司管理层审阅,提交董事会发展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每年定期审议公司ESG报告,对ESG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董事会监督公司ESG工作,董事会发展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对公司ESG战略、愿景、目标及政策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ESG委员会监督ESG策略执行及目标实现。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ESG相关指标表现纳入管理层人员考核评价范畴,推动ESG治理目标在公司经营管理过程的落实。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尽职调查”“利益相关方沟通”是公司议题重要性评估的重要步骤,不作为议题进行评估;“反不正当竞争”“环境合规管理”“废弃物处理”经议题重要性分析评估,为既不具有财务重要性也不具有影响重要性的议题;“污染物排放”“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平等对待中小企业”议题不适用。上述议题已按照《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在ESG报告中做出解释说明。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6-014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425号)同意,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京证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13,266,76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01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999,999,994.61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2,660,609.58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97,339,385.03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12月12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25)00079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下表: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的“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所列示金额445.31万元,包括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171.65万元和暂未置换的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273.66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制度层面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存放和使用。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账户存储。2025年12月,公司及子公司南京巨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蓝天投资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保荐机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监管协议执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报告期末余额合计数与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中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不一致系四舍五入原因存在尾数差异。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约定如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具体拟用于以下方面:

  

  报告期内,本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上述约定投向一致,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南京证券董事会编制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南京证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南京证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已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一致,不存在违规存放、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南京证券披露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募投项目性质中的“其他”为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6-010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6年4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其中,毕胜董事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孙隽董事委托陈玲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由夏宏建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七、审议并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议案》。

  为更好地回馈投资者对公司的支持,增强对投资者的回报,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和资金需求等情况,在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0%的前提下,制定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十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十五、审议并通过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5年度落实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5年度落实情况报告》。

  十六、审议并通过公司《2025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并通过公司《2025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并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九、审议并通过公司《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2025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并通过公司《2025年洗钱风险自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5年度全面风险管理与风险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确定公司2026年度风险控制指标体系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确定公司2026年度自营投资业务规模的议案》。

  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公司经营战略以及风险控制指标等因素,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自营业务管理、风险管理等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在以下额度内确定、调整2026年度公司自营投资规模: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规模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70%;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含买入返售)规模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300%。公司实施自营投资过程中如果发生情况变化,需要调整上述额度的,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调整并予公告。在下次授权前,本次授权一直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与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玲、孙隽、成晋锡、李雪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与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潘志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与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刘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二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考核和薪酬情况暨确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一)董事薪酬考核事项。各位董事分别回避涉及本人薪酬考核事项的表决。

  各位董事薪酬考核事项的表决结果均为: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董事薪酬方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方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薪酬方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方案在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本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修订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考核和薪酬情况暨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一)夏宏建董事的薪酬考核事项,其本人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事项的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夏宏建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说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在向公司股东会作出说明且本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修订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十、《关于投保董事和高管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拟投保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事高管责任险),保险责任限额不超过1亿元,保费每年不超过50万元。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办理董事高管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承保范围、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期限及其他保险条款,根据需要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事高管责任险保险合同到期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因公司全体董事系上述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均为利益相关方,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向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会选举。张向阳女士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后正式任职,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张向阳女士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十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5年度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暨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年报》。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等具体事项授权董事长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向阳女士,1966年10月出生,博士,副教授。1991年3月至1995年10月在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任教,1995年11月至今在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任教。曾任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副主任、EMBA教育中心执行主任等职务,现任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