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ST加加 公告编号:2026-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13日以电话、微信、书面等方式发出通知。因临时增加议案,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以电话、微信、书面等方式发出增加会议提案的通知及本次会议更新的议案内容,并取得了全体与会董事的同意。
2、本次董事会于2026年4月23日下午在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8号运达国际广场写字楼7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举手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出席会议的人数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
4、会议由周建文董事长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杨亚梅列席会议,高管杨衡山、刘素娥和其他有关人员应邀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1、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该报告。
2、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迟家方先生、姚禄仕先生(离任)、陶浩先生(离任)分别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提交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文本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地对2025年度公司基本情况进行了归纳和总结,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5、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当前面临的外部环境和自身经营发展需求,综合考虑长远发展规划,本次提议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现状,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会议审议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6、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提交第六届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阅,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7、全体董事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周建文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8、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其签订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并依协议约定支付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9、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公司拟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本议案已提交第六届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阅,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因投保对象涉及全体董事,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10、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11、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以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总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进行委托理财,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的余额不超过(含)人民币3亿元。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公告》。
12、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部分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审亚太审字(2025)000795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就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部分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影响已经消除进行了专项说明。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部分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13、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鉴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审计报告中涉及的相关事项作出了专项说明。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14、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提交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文本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地对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基本情况进行了归纳和总结。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ST加加 公告编号:2026-023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R适用 □不适用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
加加食品成立于1996年,2012年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是公司所在地本土首家上市公司,被誉为“中国酱油第一股”。公司创始至今一直致力于酱油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酱油行业中拥有全国性品牌影响力和渠道覆盖度的企业之一。
公司主要业务和产品涉及酱油、植物油、食醋、鸡精、蚝油、料酒、味精等的生产及销售,产品广泛用于日常生活所需食品的烹饪及调味。“加加”酱油和“盘中餐”食用植物油是公司的核心产品,具有广泛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占公司收入总额的77%左右,为公司最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
2、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对采购一向有较高的要求,模式不断创新。成立了大宗原料决策委员会和招标工作小组,在主要生产原料采购和工程设备采购上加强了管理;制定了从供应商资质评价、采购流程、招标制度、供应商管理等系统管理体系,配备专业人员,采用公开招募、招标等方式加强供应商的选择;同时结合数字化线上采购,扩大供应商招募和降低采购成本。
(2)生产模式
公司发酵类产品生产周期长、工艺流程复杂。为保障产品质量稳定与食品安全,生产过程中全面推行智能化、数据化、自动化、信息化等数据驱动管理,坚持“产销同步”原则,采用“订单+安全库存”模式,依据年度销售计划科学安排生产;非发酵类调味品生产周期相对较短,依据月、周销售计划灵活制定生产计划及排产。公司现有湖南宁乡、四川阆中两大生产基地,依据生产和物流成本最低化原则就近安排生产。为确保产品品质稳定、食品安全,公司于2015年开始工厂智能化建设,2020年通过国家工信部组织的验收,是“发酵食品(酱油)数字化工厂”和“湖南省智能制造示范企业”。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经销商代理模式,以独家经销制为主,经销商销售主要采取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在精耕传统渠道同时,设立了KA、餐饮、电商、新零售和福利物资五个销售渠道,建立“流通渠道下沉、多渠道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的立体式营销格局。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国家提出“内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宏观发展战略,消费格局也随着发生了变化,与“衣食住行”密切相关的“油、盐、酱、醋”更是民生需求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加加品牌通过多年持续积累,在行业有一定的影响力。公司立足全局思维,坚持在品牌传播上下功夫,借助新媒体优势,广泛向消费者传递健康、安全的品牌形象,不断拉近与消费者的距离,打造以“减盐”为主的系列产品,带动其他调味品提升,为长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行业发展阶段
调味品行业作为一个和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与中国饮食文化密不可分的行业,一直是民生需求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中国调味品品种丰富,种类繁多,需求量较大,为调味品行业稳定和繁荣带来了发展动力。近几年,随着消费升级,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调味品企业不断进行技术升级和创新,产品品质更加稳定,更加满足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追求,调味品行业将继续保持稳定而健康的发展。
但同时,调味品行业呈现出产品不断细分、市场不断集中、存量竞争加剧等态势,腰部企业突围难度加大,产品创新与差异化成为关键;另一方面,新兴渠道持续渗透,企业也面临着渠道转型阵痛,渠道适配与协同能力对企业来说也是一个较大的考验;加上合规监管趋势,推动着调味品行业朝着高质量竞争的方向创新发展,企业优胜劣汰速度加快。
因此,对于调味品企业来说,调味品行业机遇与挑战并存。
5、公司所属行业地位
调味品行业是保障民生的必选行业,具有刚性需求的特征,属于典型的“小产品、大市场”行业。与世界调味品行业相比,我国调味品行业的发展还存在较大的市场空间和增长潜力。随着人类健康饮食意识不断提升,国家对调味品品质要求不断提高,健康元素成为消费者购买调味品的重要考虑因素,公司提出“减盐”理念,打造以“减盐”系列为主打产品的产品线,带动其他调味品向健康、高端产品转型升级,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反应。
公司是调味品行业代表性品牌企业,是业内最早实现智能制造的企业之一,凭借其出色的创新能力、先进的制造工艺、优良的产品质量、较强的渠道能力以及较大的规模优势,在业内具有一定的竞争力。
6、周期性特点
公司产品系民生类日常消费必需品,已拥有相对稳定的销售渠道及消费群体,没有明显的淡旺季特征,不具有周期性波动的特点。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69,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37%,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16,41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5%,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前两大股东拥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比例较为接近,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为分散。故截至目前,无任何单一股东能控制公司股东大会,无任何单一股东依其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2025年9月16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完成第五届董事会2位非独立董事、1位独立董事的补选。补选后,公司不存在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超过半数成员选任的股东,无任何单一股东能控制公司董事会。基于前述情况,自2025年9月16日起,本公司控股股东由卓越投资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由杨振先生、肖赛平女士及杨子江先生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二)委托关联方加工形成损失事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加加食品(宁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加(宁夏)”)委托关联方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可可美”)和宁夏玉蜜淀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玉蜜”)代加工味精,因其生产出的味精未达到《味精代工合同》约定的产量标准,导致公司原辅材料超标耗用,形成委托加工损失。关联方宁夏可可美、宁夏玉蜜及相关责任方杨振先生于2024年5月20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赔偿款支付计划的说明》。2024年12月3日公司收到杨振先生出具的《说明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损失赔偿款还款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截至本报告提交日,公司尚未收到杨振先生及其关联方支付的上述损失赔偿款及相关利息。公司委托加工损失赔偿款收回存在风险。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一直在积极关注杨振先生及其关联方赔偿款的回款进展,多次通过口头、书面等方式督促杨振先生及其关联方筹措资金偿还损失赔偿款。
宁夏可可美及宁夏玉蜜进入破产程序后,加加(宁夏)公司向其破产管理人申报了因宁夏可可美及宁夏玉蜜超标准用料形成的6,724.68万元损失赔偿款债权。2026年3月26日,破产管理人向加加(宁夏)公司出具《债权审查结果通知书》,将加加(宁夏)公司申报的67,282,977.42元债权确认为普通债权,破产管理人编制债权表并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后,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公司将继续积极与关联方的破产管理人以及法院进一步沟通,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委托加工存货事项
因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关联方破产清算事项,公司存放在宁夏可可美厂区的存货资产被青铜峡市人民法院裁定查封,查封期限自2024年12月4日至破产清算案件终结。在法院查封期间,公司对上述存放在宁夏可可美厂区的全部库存资产丧失了控制权及处置权。
本报告期,公司委托加工的部分库存资产被公司关联方宁夏可可美、宁夏玉蜜及宁夏沃野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家公司”)管理人多次拍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关联方被拍卖的资产中涉及公司委托加工的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007/009/017/018/020/022/024/052/054/055/056/057/058/059/060/061/063/070/075/076/077/079/080/081/086)。
2026年3月25日,加加(宁夏)与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管理人”)签订《财产取回协议》及《协议书》,三家公司管理人确认该项存货及拍卖款项归属于加加(宁夏)所有,并同意加加(宁夏)取回库存全部味精、味精托盘等剩余原辅料以及原辅料变价款,但需支付财产取回权与之相关的费用。截至本报告提交日,公司已分批运回部分库存资产味精约2077吨。公司尚存放在宁夏可可美厂区的库存资产后续能否顺利运回或变现存在不确定性,且部分物资存在过期、霉变损耗的可能性。
公司将就上述尚存放在关联方厂区的库存资产以及拍卖款项等相关问题继续跟破产管理人及法院积极沟通,将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导致总股本减少、股东的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1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将公司回购的44,916,376股股份用途,由原计划的“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12月9日办理完成。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数量为44,916,376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3.899%。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52,000,200股变更为1,107,083,824股,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东方在持股数量不变(仍为269,840,000股)的情况下,持股比例从23.42%被动增加至24.37%;公司第二大股东卓越投资在持股数量不变(仍为216,419,200股)的情况下,持股比例从18.79%被动增加至19.55%。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总股本减少导致股东的持股比例被动增加,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
(五)公司变更注册资本、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第八次会议、2025年12月16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29日、2025年1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96)。2026年1月16日,公司已经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工作,并取得了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6第一次会议、2026年3月2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11日、2026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六)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并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七)并购基金的对外投资进展
1、合兴基金
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兴基金”)入伙天津君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正投资”),君正投资持有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以下简称“东鹏饮料”)。截至本报告提交日,公司已收回东鹏饮料项目投资本金共计19,309,238.62元,投资收益共计259,997,516.99元。
2、朴和基金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收到湖南朴和长青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回投资款76,000,000.00元,投资收益2,955,164.38元。
(八)公司原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审查进展情况
2025年5月12日,公司收到公司原控股股东卓越投资转发的宁乡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湘0182破申6号〕,宁乡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万向信托股份公司对卓越投资的破产清算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暨公司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审查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2025年5月29日,公司收到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转发的宁乡市人民法院《决定书》〔(2025)湘0182破3号〕,获悉宁乡市人民法院已指定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担任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破产清算被法院指定管理人暨公司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审查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2025年9月29日,公司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查询到《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原控股股东破产清算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暨公司原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审查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2025年10月28日,公司收到卓越投资管理人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发来的《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原控股股东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暨公司原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审查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
2026年3月24日,公司收到卓越投资管理人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转发的宁乡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湘0182破3号〕,裁定如下:“自2026年3月24日起对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进行重整。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原控股股东破产清算转破产重整暨公司原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审查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2026年4月13日,公司收到卓越投资管理人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发来的《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原控股股东破产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卓越投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该事项是否会影响其持有公司股份变动将视后续的重整情况及法院作出的最终裁定而定,目前暂未可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
2025年4月,公司的子公司加加(北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加加食品(宁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加加食品(湖南)有限公司、湖南加加一佰鲜食品有限公司均对其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变更,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工作,取得了新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2025-029)、《关于控股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2025-031)。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ST加加 公告编号:2026-024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当前面临的外部环境和自身经营发展需求,综合考虑长远发展规划,本次提议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现状,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会议审议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公司202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并口径:公司2025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410,096,240.19元;2025年度当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47,483,086.07元,合营企业投资收益转未分配利润109,223,184.46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当年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公司2025年末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利润共计371,836,338.58元。
母公司口径:2025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813,383,220.42元;2025年度当年实现净利润-36,428,045.91元,合营企业投资收益转未分配利润109,223,184.46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当年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2025年末母公司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利润共计886,178,358.97元。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其他说明:回购注销总额以公司于 2025年12月11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为依据。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当前面临的外部环境和自身经营发展需求,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等做出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3、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ST加加 公告编号:2026-025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的财务状况,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各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对2025年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存货、固定资产等。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7,955.95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各项应收款项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对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了信用减值的,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如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公司本年度对个别供应商长期挂账、多次催收无果,已实质产生坏账的预付货款转至其他应收款核算,对该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当单项应收款项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信息时,公司以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
2、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1)存货跌价损失
期末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等可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通过对存货进行清查,公司2025年对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存货计提减值准备3,289.88万元,其中子公司加加食品(宁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期初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435.67万元,本期按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部分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1,730.49万元,核销存货跌价准备1,261.40万元,期末累计计提跌价准备2,904.76万元。
本年存货跌价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本年公司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盘中餐粮油食品(长沙)有限公司、加加食品集团(阆中)有限公司、郑州加加味业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其可收回金额,确认固定资产减值损失3,930.68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7,955.95万元,全部计入2025年度损益,将减少2025年度利润总额7,955.95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ST加加 公告编号:2026-026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
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讨论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上述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周建文先生已回避表决。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津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内容。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和绩效考核,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岗位职责,完善公司治理和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任期内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2)外部董事
根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外部董事不在公司计发薪酬,不另行领取津贴。
(3)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及职工董事
①根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按照其所任公司的具体岗位、职务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②基本薪酬是固定报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酬行情等因素确定,按年薪标准的50%分月发放。
③绩效薪酬原则上比例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相挂钩,绩效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相关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后结算支付。具体发放时间和标准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相关制度执行,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根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所任公司职务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2)基本薪酬是固定报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酬行情等因素确定,按年薪标准的50%分月发放。
(3)绩效薪酬原则上比例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相挂钩,绩效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相关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后结算支付。具体发放时间和标准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相关制度执行,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4)中长期激励是指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取的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奖励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担任公司董事或子公司董事、监事的,均按本薪酬方案执行,不重复领薪。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经审批后按规定发放,以上薪酬均为含税薪酬,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4、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本薪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ST加加 公告编号:2026-027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讨论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公司全体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险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大致方案如下:
1、投保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可按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相关授权事宜
为提升办理效率,公司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责任险方案框架内办理董高责任险的投保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承保公司、保险条款、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后续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限届满时或届满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阅。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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