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99 证券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6-021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
● 交易限额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金 23.5 亿元,由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比 66.67%)和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公司”)(占比 33.33%)共同出资设立。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与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扩展和提升公司所享有金融服务的范围和质量,我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项金融服务协议需提请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首次签订
√非首次签订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协议,财务公司为我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办理结算业务。我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财务公司为我公司提供收款和付款服务以及我公司与潞安化工集团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业务。结算业务免收手续费。
2.办理存款业务。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我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40亿元,协议期间,如我公司经营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则双方协商对最高存款余额进行适当调整。我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同期存款利率。
3.办理信贷业务。我公司可以向财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最终额度以财务公司审批通过的授信额度为准,但日均授信额度使用不超过75亿元。我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
4.办理票据业务。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我公司通过财务公司办理票据承兑、贴现、质押融资及票据池等票据业务。我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票据业务的手续费与利率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同期商业银行费率及利率水平。
5.办理委托贷款业务。我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的手续费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同期商业银行费率水平。
6.办理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办理该业务时收费不高于任何第三方同类同期服务的收费标准。
7.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其他业务。
在上述金融服务事项范围内,公司可与财务公司开展相关业务事项,但单项服务事项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利息、手续等服务费用达到公司《关联交易准则》制度规定标准的,需重新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将在协议执行期间,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公司可充分利用财务公司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原则,能够保证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此外,公司有权结合自身利益,决定是否与财务公司进行业务合作,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履行协议的同时由其他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财务公司按照协议向我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保证公司的资金安全。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毛永红先生、徐海东先生、史红邈先生、刘进平先生回避表决,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财务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已建立规范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遵循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影响公司资金独立性、安全性的情形,不存在资金占用的风险,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财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回避程序和决策程序。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99 证券简称:潞安环能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原煤产量1432万吨,商品煤销量1259万吨,商品煤综合售价为550.69元/吨。其中混煤产量为627万吨,混煤销量为627万吨;喷吹煤产量为570万吨,喷吹煤销量为559万吨。实现商品煤销售收入693,267万元,销售成本437,263万元,销售毛利256,004万元。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史红邈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建军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史红邈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建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史红邈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建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史红邈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建军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史红邈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建军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史红邈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建军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6-013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是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国家收费标准或行业惯例为基础协商定价,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因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公司所处地理环境、历史渊源、市场便利等客观因素,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实际控制人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潞安化工集团”)及其子公司等关联企业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关联交易协议。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准则》的有关规定,需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予以确认,同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我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毛永红先生、徐海东先生、史红邈先生和刘进平先生回避表决,经审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审议了该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经审慎核查,公司2026年度与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对公司2025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执行情况予以确认,认为与预计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如下:
(下转D1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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