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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6-006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202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231,544.14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45,031,622.3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4,503,162.24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6,690,668.15元。

  3、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根据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2025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0,4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002,180股后的总股本225,397,8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0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45,079,564.00元,共计分配利润金额为45,079,564.00元。2025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0元,其中回购并注销的金额为0元。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相关指标

  

  2、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属行业特点、外部环境、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及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未来十二个月内也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6-007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银行承兑汇票等,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方式等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授信合同、贷款合同、抵押、质押协议等相关文件。

  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在不超过授信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6-009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聘请的2025年度报告审计机构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公司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92.11万元,对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192.11万元。以下为具体情况:

  一、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对2025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92.11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应收款项、各类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等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应收款项的减值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类,对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基于不同信用风险特征对客户进行分类,并结合账龄组合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根据历史经验、现实状况以及前瞻性因素测算应收款项的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建立预期信用损失金额的计算模型。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

  2025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51.34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3.62万元。

  2、存货的减值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公司于期末对存货进行了清查,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7.15万元。

  3、固定资产的减值

  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年末对各项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根据测试结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闲置设备依据市场价判断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0万元。

  三、本次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审批程序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上述事项。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6-010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详情如下:

  一、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1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0 号同心大厦 21 层 2101

  首席合伙人:杨步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140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为65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78人

  2025年度业务总收入:47,298.02

  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 27,192.64万元

  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 2,294.77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家

  2025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4家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2025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843.00万元

  2025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1475.40万元

  2025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025年度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1)职业风险基金2025年度年末数: 4,718.091万元

  (2)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00万元

  (3)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4)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曹小川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翠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春平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2026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6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50万元、内控审计费10万元,审计费用较上一期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需要。同意续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为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6-012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6年7月30日届满,为提高公司会议召开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宏清先生、孟学女士、肖海兰女士、夏明珠女士、李艳萍女士5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廖俊雄先生、苏镜权先生、苟倍纲先生3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3名。公司拟选举的董事中兼任公司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拟选举的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廖俊雄先生、苏镜权先生均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苟倍纲先生目前尚未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规定,公司已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五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董事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黄贤畅先生因连续任职时间已达六年,将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换届选举议案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对黄贤畅先生在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附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附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5人)

  张宏清先生:1962年出生,加拿大国籍,澳大利亚南澳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长江管理学院EMBA。2011年至今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张宏清、孟学夫妇通过控股股东亿泽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60.78%的股权,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宏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孟学女士:1965年出生,加拿大国籍,澳大利亚南澳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11年至今一直担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目前,张宏清、孟学夫妇通过控股股东亿泽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60.78%的股权,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孟学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肖海兰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至今一直担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肖海兰女士通过股东潮州南天彩云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03%的股权,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肖海兰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夏明珠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深圳市终端力量传媒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广东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等。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夏明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夏明珠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李艳萍女士: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广东证券潮州营业部柜员、潮州市新潮信用社第一营业部储蓄部主管、广东香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广东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李艳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艳萍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3人)

  廖俊雄先生: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曾任潮安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潮州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现任潮州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业注册会计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廖俊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廖俊雄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苏镜权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7月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财务会计学专业,1992年9月入职潮州市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登记注册会计师并执业,2003年12月任职于潮州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05年9月起至今任潮州市铭信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苏镜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苏镜权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苟倍纲先生: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兰州黄河律师事务所律师、党支部书记,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24年7月至今,创办广东金唐(福田)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任律所主任。2025年7月至今,任西北政法大学证券金融犯罪研究院执行秘书长。

  截至目前,苟倍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苟倍纲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6-013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召开股东会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

  7、 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理想时代大厦四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除以上议案需审议外,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廖俊雄先生、黄贤畅先生和苏镜权先生2025年度述职报告,该述职作为2025年度股东会的一个议程,但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以上议案11、12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大会分别选举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其中,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提案3、4、5、7、9、11、12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 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2、 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15日,9:30-18:00。

  3、 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社区大富工业区10号深圳市新宏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明珠

  联系电话:0755-23498707

  传    真:0755-82910168

  电子邮箱:xiamz@newglp.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社区大富工业区10号深圳市新宏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 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836”,投票简称为“宏泽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1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1,有5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

  1、 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6-014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的规定和要求而进行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9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6-015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 及摘要已于2026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届时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15:00-17:00

  2、召开网址: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

  3、召开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4、公司出席人员:公司总经理肖海兰女士、独立董事苏镜权先生、董事会秘书夏明珠女士及财务总监李艳萍女士。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陆深交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或扫描下方“互动易”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进入“云访谈”的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夏明珠

  电话:0755-23498707

  邮箱:xiamz@newglp.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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