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6-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存在对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需在本次股东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任何需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均视为对该相关议案的无效表决,不计入统计结果。
委托需在本次股东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进行投票的其他股东,需对本次股东会提案有明确投票意见指示。需在本次股东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不得接受对本次股东会提案无明确投票意见指示的委托投票。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提案5.00、14.00、15.00、16.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并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采用书面信函、电子邮箱或传真办理登记的请与公司电话确认。(信函、邮箱或传真方式以:2026年5月15日17: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编:361000
邮箱:002335@kehua.com
传真:0592-5162166
(四)联系方式及其他说明
会议咨询: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赖紫婷
联系电话:0592-5163990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35”,投票简称为“科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6-010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交易目的:为了防范和控制外汇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其给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在保证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外币),期限12个月,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任一交易日所持有最高合约价值的10%。
2、交易品种、工具:实际业务发生的结算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欧元等;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交易场所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机构。
3、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4、风险提示:本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在外汇衍生品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不断发展,公司的外币结算业务日益增加。当前外汇市场波动加剧,为防范和降低外汇市场风险,聚焦主业,尽可能降低汇率波动对主营业务以及企业利润的不确定性,实现提升经营可预测性目标。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整体外汇衍生品业务规模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业务量、外币资产、外币负债规模相适应,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非法套利交易,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
二、外汇衍生品业务概述
(一)交易品种:实际业务发生的结算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欧元等。
(二)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三)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四)交易金额、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任一交易日所持有最高合约价值的10%。交易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前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在前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文件。
(五)资金来源
使用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出口业务涉及美元、欧元等多币种的交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是以日常经营需要和防范汇率风险为前提,做好外币资产负债的汇率管理,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系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公司已制定了相关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同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金。因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五、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供应商)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四)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已制定了相关制度对衍生品业务的风险控制、审批程序、后续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二)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
(三)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四)为防止外汇衍生品业务延期交割,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付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衍生品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付款金额和时间相匹配。
七、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八、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 002335 证券简称: 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6-011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期限为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业务概述:票据池业务是集票据池质押融资、票据托收、票据托管、票据贴现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产品。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将所持有的商业票据质押给合作银行,并形成对应的票据池额度,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可以开展具体融资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所质押的票据到期后,合作银行进行托收,票据托收款项进入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中,形成票据池保证金,并入票据池额度继续为票据池业务项下具体融资业务提供担保。
(二)合作银行: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具体业务需求对比各银行业务条件后汇报公司董事长审批确定。
(三)额度确定: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票据池业务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已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上述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四)业务期限: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
(五)担保方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票据池额度内,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也可以互为担保,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由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六)票据质押率:在具体业务开展过程中,根据具体合作银行及票据池业务项下具体融资业务品种的不同而具体确定。
(七)业务费用:合作银行收取票据池业务项下开展具体融资业务的相关业务费用。其余费用的收取,根据具体合作银行及票据池业务项下具体融资业务品种的不同而具体确定,或免于收取其余费用。
(八)票据的置换、解除:若票据池业务项下具体融资业务已结清,合作银行可解除已结清具体融资业务项下对应的已质押票据及释放对应的票据池保证金。同时,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也可新增质押票据用于增加票据池额度或置换出已质押票据及票据池保证金。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所持有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相应增加。同时,公司与供应商结算付款时,也需要采用票据进行结算。
(一)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部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商业汇票管理的成本;
(二)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商业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
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票据池业务项下具体融资业务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上述保证金账户,对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担保性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将票据先进行质押,然后合作银行依据票据价值、票据质押率及票据池保证金的情况确定票据池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可在上述票据池额度项下开展具体融资业务,所质押的票据及票据池保证金对上述业务形成了初步的担保功能。因此,票据池业务的担保风险相对可控,风险较小。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做好对接工作,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二)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三)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6-017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了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测试后,公司 2025 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1,860.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1、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承兑人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承兑人为除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3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4 信用证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货款
应收账款组合2 其他客户货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往来款、贷款及利息、数据中心机房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4 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 应收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 应收账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1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工程施工项目
合同资产组合2 未到期质保金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长期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长期应收款组合 融资租赁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4、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5、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2025年度,公司按照上述方法计提信用减值损失9,086.47万元,合同资产减值损失-763.03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4、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025年度,公司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1,260.14万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 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 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 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 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 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 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做相应的调整,以 使该固定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025年度,公司对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277.26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1,860.84万元,将导致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减少21,860.84万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客观、公允、真实的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公司资产,进一步增强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更加公允、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4 月 27 日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广发证券”)作为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数据”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681号《关于同意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公司于2023年8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4,920,68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206.8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140.4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48,066.32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到账,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于2023年8月30日出具的容诚验字[2023]361Z004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包含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702.1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分别与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滨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软件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融中心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科华慧云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发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软件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中账户余额不包含现金管理和临时补流金额。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1,426.13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837.7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135.62万元)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361Z0693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尚未归还的金额为53,007.74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排,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厦门科华慧云科技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按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固定收益保本型理财产品为32,884.75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同意对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8年12月31日;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科华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的共同实施主体并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增加福建省漳州市为该项目的共同实施地点。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改变。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专项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361Z0210号),认为:科华数据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科华数据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工作
保荐人通过审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科华数据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工作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用银行账户的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及支付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并与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门工作人员沟通交流。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科华数据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保荐代表人:
陈 建 王振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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