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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556                证券简称:托普云农                公告编号:2026-00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85,2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5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坚持自主研发和创新发展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通过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深度融合,主要采用布局智能硬件设备、搭建农业物联网项目、建设信息化软件平台项目的综合服务形式,为农业领域相关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校等提供数据采集、分析决策、精准执行、科学管理服务,从而助力实现政府监管服务信息化转型、科研数字化创新、农业产业智能化应用的创新发展。自成立以来,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聚焦于农业种植业,产品覆盖种植业“产前、产中、产后”全周期,根据不同省市所处地域气候环境、经济水平、作物类别等个性化因素,顺应客户需求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建立“顶层设计-方案制定-实施应用-技术支撑”的一站式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综合解决方案。公司已具备软硬件一体化的综合服务优势、信息技术与农业深度融合的专业技术优势,并持续探索数字乡村建设、深化种植业各细分领域的信息化运用,致力于成为国内智慧农业领域的领军企业。

  公司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可主要分为智慧农业项目和智能硬件设备两大类,具体如下:

  1、智慧农业项目

  公司智慧农业项目包括农业物联网项目和信息化软件平台项目,随着农业数字化转型的深入推进,农业物联网项目与信息化软件平台在智慧农业场景中的协同性和耦合度逐步增强,具体情况如下:

  (1)农业物联网项目

  公司农业物联网项目系利用传感设备等采集农业生产过程相关数据,通过互联网传输并融合处理,以达到用户通过远程操作终端实现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过程监控及科学决策等目的。该项目应用聚焦于农业种植业,用以提高种植业全周期的数字化、自动化水平。对于种植业全周期过程的重要条件(种质资源、耕地质量、病虫害情、环境气候、智能灌溉等),公司物联网项目的功能均有覆盖,且以四情监测、综合示范基地、生态农场等综合运用为主,以达到农作物生长周期全流程信息化、数字化的应用效果,综合实现对农作物生长环境的动态感知、病虫害的监测预警、智能灌溉、智能育种等设施的智能控制。

  (2)信息化软件平台项目(简称“软件平台”)

  公司软件平台系运用大数据、云计算、深度学习等信息技术,根据农业领域客户的信息化需求,定制开发具有数据监测、过程管理、智能决策、综合服务等功能的软件平台。

  根据多年行业技术积累及用户需求,公司先后开发了多个综合型、专业型平台,并开发具有大量特定功能的应用系统,例如聚焦“农业、农村、农民”三农信息的数字化智能化管理平台的综合型信息化平台;涉及耕地信息、病害虫害、种质资源、产供销数据等细分领域的专业型信息化平台;在信息化平台的基础上,根据用户需求开发的具有特定功能的功能性应用系统。

  2、智能硬件设备

  公司智能硬件设备包括可直接联网的智能装备、具备监测或检测功能的仪器设备、搭载在物联网或其他装置上的传感器等前端硬件,帮助用户达到自动监测、检测、控制等目的。

  公司客户覆盖农业领域的不同职能、不同类型的企事业单位,使用场景广泛、应用功能各异,为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公司提供的智能硬件设备品类丰富,可为客户提供上百种类型的智能硬件设备。公司智能硬件设备通过传感器收集到农业信息后,结合图像识别、机器学习等信息技术,配合设备内嵌入式软件,使用者可直接通过仪器显示屏读取结果,或完成自动筛选。公司智能硬件设备功能以检测、监测功能为主,可帮助使用者了解种植过程中的各项信息,实现更优的种植决策。

  (三)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以销售需求为基础开展采购活动。公司对外采购主要包括采购材料、成品和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1)外购材料及成品设备

  报告期内,公司材料及成品设备采购内容分为:公司生产智能硬件设备所需的原材料、项目实施所需的配套设备及外购软件,以及为满足客户全面需求而采购的成品设备。

  (2)外购服务

  公司外购服务主要包括智慧农业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基础设施施工服务、设备安装和数据接入及少部分软件开发等技术服务。

  2、生产及服务模式

  公司的生产和服务主要包括物联网项目实施、软件平台开发、智能硬件设备生产三个方面,具体情况如下:

  (1)物联网项目实施

  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设计满足其需求的项目方案。在项目实施期间,与客户同步沟通,将客户的意见纳入实施全过程,确保产品及服务充分满足客户需求。

  (2)软件平台开发

  公司软件平台开发以项目方式执行,主要采用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化开发的模式,构建了“标准产品+行业套件+定制化服务”新模式。

  (3)智能硬件设备生产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方式,根据销售订单需求制定生产任务单,结合安全库存水平和人员情况进行排产。同时存在少量不涉及核心技术的外协加工情形。

  3、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销销售模式,通过招投标、商业谈判等方式与客户达成合作。公司客户主要为农业领域的省市县等各级政府部门、各地种子站及植保站等事业单位以及农业相关的科研院校实验室等终端用户以及参与智慧农业领域的系统集成商、运营商及设备提供商等。公司按照省份划分大区销售团队负责当地的市场开发,销售范围基本覆盖全国,产品和服务取得客户广泛认可。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301556                证券简称:托普云农                公告编号:2026-017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渝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娜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陈渝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娜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301556        证券简称:托普云农        公告编号:2026-006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3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32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9,1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5,687,407.0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3,452,592.94元,于2024年10月14日已到募集资金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111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用专户存储制度管理。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0,372.59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781.2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1133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金额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4年10月,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云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国际人才创业创新支行、温州银行杭州余杭支行、杭州银行钱塘智慧城支行、招商银行杭州高新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与上述商业银行(或其指定的上级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0,372.59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781.2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1133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全部完成置换。

  (四)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将继续用于原承诺投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升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2、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9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股权变更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结构发生变化的议案》。基于公司日常管理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杭州智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农科技”)持有的浙江云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曦智能”)100%股权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光合创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合创想”)。本次子公司股权变更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的内部股权结构调整,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和对子公司的持股权益。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云曦智能作为公司募投项目之一“智慧农业智能设备制造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股权结构发生变化,由光合创想直接持有云曦智能100%股权,公司间接持有云曦智能100%股权,仍将纳入本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变化系基于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更好地发展公司业务,而对下属全资子公司的内部股权结构进行调整。本次股权结构变化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改变。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 万元

  

  

  证券代码:301556        证券简称:托普云农       公告编号:2026-009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15:00-16: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9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x89XyWhRp6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15:00-16:00R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渝阳先生,独立董事刘志勇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朱娜女士。具体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公司定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89XyWhRp6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互动方式举行。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15:00前将关注的问题通过https://eseb.cn/1x89XyWhRp6界面的提问通道进行提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朱娜

  电话:0571-87011807

  电子邮箱:zqb@top17.net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1556                    证券简称:托普云农                  公告编号:2026-010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先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会议具体意见如下:

  1.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先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未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未来的健康发展。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6,405,875.94元,母公司2025年年度净利润为131,687,957.65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66,389.10元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82,827,553.7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11,648,409.54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11,648,409.54元。

  3.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和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总股本85,2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2.3500元(含税),预计共派送现金股利20,040,8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此方案实施前,若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则以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在方案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利益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该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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