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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556        证券简称:托普云农        公告编号:2026-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将对现行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 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3.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1556        证券简称:托普云农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37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32.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914.00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568.7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345.2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0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1110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以上为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的数据。

  三、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

  (一)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的募投项目支付款项中包括相关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支付人员薪酬需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指定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相关人员的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降低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因此,为提升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主要为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费用,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

  (二)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相关部门按照公司规定的支付流程,将拟以自有资金垫付的募投项目相关款项提交付款申请。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自有资金进行款项支付;

  2、 公司财务部建立明细台账,按月汇总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在以自有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经履行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等程序后,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将自有资金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通知保荐机构;

  3、 公司在明细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并与该笔资金相关的凭证、交易合同、自有资金支付等进行匹配记载。对采用该方式使用募集资金的支付凭证、交易合同、付款凭证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单独建册存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募投项目;

  4、 公司将自有资金等额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定期汇总通知保荐机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自有资金为本次董事会审议前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支付、尚未置换的募投项目款项。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该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此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近6个月内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此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托普云农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就此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该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1556        证券简称:托普云农        公告编号:2026-011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主要合作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理财产品等。

  2. 投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前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3.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本次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可能性,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金额及期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上述投资额度。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3、投资品种:为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本次委托理财拟用于购买公司主要合作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理财产品等,不得用于购买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品种。

  4、实施方式: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5、资金来源: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形。

  6、信息披露: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的单笔委托理财事项不再单独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选择的委托理财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会在实施前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流动性、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相关委托理财业务;

  2、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相关产品;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投资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四、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上述投资额度。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上述投资额度。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的单笔委托理财事项不再单独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托普云农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托普云农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1556                    证券简称:托普云农                  公告编号:2026-016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9日1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6年05月13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5、提案9及提案10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6、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已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05月14日(9:0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街道溪居路182号18楼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请于2026年05月14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公司暂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现场会议签到时,必须出示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原件。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5、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娜

  电话:0571-87011807

  电子邮箱:zqb@top17.net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街道溪居路182号18楼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556”,投票简称为“托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 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 8,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3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301556        证券简称:托普云农        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 近三年从业情况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科举

  

  注:表格中时间为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即时间记录为2025年,实际对应2024年年报审计。下同。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甘玲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杜娜

  

  3、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甘玲、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杜娜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科举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4、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5、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80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综合考虑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4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 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1556        证券简称:托普云农       公告编号:2026-012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6年5月19日届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包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直接进入董事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渝阳先生、陈丽婷女士、吴家满先生3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刘志勇先生、俞彬先生、宋文坚先生3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刘志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等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志勇先生、俞彬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宋文坚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但已经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 其他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将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徐海明先生与袁静女士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海明先生与袁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非独立董事陈曦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但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陈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0%,通过浙江托普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08.6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9%,其离任董事后,仍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在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渝阳先生简历

  陈渝阳,男,1977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2年1月至2006年12月任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采购经理;2007年1月至2009年6月任杭州托普仪器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7月至2015年5月任浙江托普仪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此外,陈渝阳先生入选科技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推进计划,分别被评为浙江省数字乡村十大先锋人物和国家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和中国农业信息化领军人物。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渝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32.00万股,通过浙江托普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30.10万股,通过杭州科普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97.69万股股份,通过杭州云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45.75万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2,005.5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52%,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董事陈丽婷女士系夫妻关系,陈丽婷女士与陈曦先生系姐弟关系,陈渝阳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托普控股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持有托普控股35%股权)。除此之外,陈渝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渝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丽婷女士简历

  陈丽婷,女,1979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2004年4月至2008年3月任杭州托普仪器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08年4月至2015年5月任浙江托普仪器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销售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丽婷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80.00万股,通过浙江托普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70.96万股,合计持有公司1,950.9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88%,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董事陈渝阳先生系夫妻关系,与陈曦先生系姐弟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托普控股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持有托普控股36%股权)。除此之外,陈丽婷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丽婷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吴家满先生简历

  吴家满,男,1977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10月至2005年9月,任浙江西安交大龙山有限公司研发部项目经理;2005年10月至今任浙江森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5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吴家满先生通过杭州科普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2.00万股股份,通过杭州云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0.00万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32.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8%,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除此之外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家满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志勇先生简历

  刘志勇,男,1985年11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高级会计师;历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高级经理、部门副经理,2022年7月至2024年5月任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副总监、财务副总监,2024年5月至今任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5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志勇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志勇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俞彬先生简历

  俞彬,男,1982年10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2012年6月至2015年6月任江西财经大学研究员,2015年7月至今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系副主任、教授,兼任沪宁股份、宁波中百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俞彬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俞彬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宋文坚先生简历

  宋文坚,男,1972年11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2010年9月至2018年3月任浙江大学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2018年3月至2025年7月任浙江大学农业试验站副站长,2025年7月至今任浙江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农业推广研究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宋文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宋文坚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1556        证券简称:托普云农        公告编号:2026-013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拟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拟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智慧农业智能设备制造基地项目”已基本完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拟将节余募集资金约464.87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和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37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32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9,14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5,687,407.06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3,452,592.94元。

  根据《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以上为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的数据。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0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1110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依据相关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二、 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分析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智慧农业智能设备制造基地项目”,该项目已顺利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公告披露日,该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净收入,形成了募集资金节余。

  三、 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影响

  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约464.87万元(含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划转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资金划转完成前,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支付;节余募集资金划转时,若上述募投项目待支付款项尚未支付完毕,公司将一并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前述待支付款项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按要求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四、 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相关审批和核查程序

  1、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拟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拟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约464.87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3、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托普云农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托普云农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普云农”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托普云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和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3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32.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914.00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568.7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345.26万元。

  根据《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0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1110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依据相关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分析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智慧农业智能设备制造基地项目”,该项目已顺利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公告披露日,该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净收入,形成了募集资金节余。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影响

  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约464.87万元(含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划转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资金划转完成前,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支付;节余募集资金划转时,若上述募投项目待支付款项尚未支付完毕,公司将一并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前述待支付款项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按要求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四、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拟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拟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约464.87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托普云农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托普云农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  刘玉飞  励少丹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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