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2月13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李正培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正培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李正培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2、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经审议,董事会及股东会同意公司将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5年12月调整至2027年12月;将“年产60万吨再生铝项目”进行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并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权/授予日为2026年3月3日,向47名激励对象授予60.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2.64元/份;向47名激励对象授予7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43元/股。后续授予相关事宜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4、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因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该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10,000份予以注销。2026年3月20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10,00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本次注销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5、公司于2026年4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鉴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6,000 股予以回购注销2026年3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办理完成。因回购注销股份,公司总股本由243,695,765股变更为 243,659,765 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开健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天鼎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在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并持股比例从34.8907%被动增加至34.8958%,增加了0.005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唐开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长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坤喜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唐开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长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坤喜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胡晓明、黄继武及严崴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唐开健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28)、《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6-029)。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3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管理层有效、充分执行了股东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董事会认为该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会计师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31)。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现有及未来投资资金需求、经营资金周转等实际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且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制度全文详见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联独立董事胡晓明、黄继武、严崴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3票回避表决。
1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5.00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因其业务发展和市场开拓带来的融资需求,将有利于子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健康经营。本次担保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决策有绝对控制权,且其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事项。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均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需要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亦未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唐开健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基于公司的实际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集团资产池业务,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部下属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共享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的集团资产池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4、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防范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董事会同意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25、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2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部分有关事项需经本公司股东会的审议批准,现由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公司拟定于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2)。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决议》;
3、《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5、《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6、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7、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4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宁云,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大丰实业、山河药辅、晶赛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倪士明,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亚华电子、瑞玛精密、铜冠矿建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陈莲,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瑞鹄模具(002997)、博俊科技(300926)、富春染织(605189)、三联锻造(001282)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宁云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倪士明于2026年1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监管措施1次,项目质量复核人陈莲于2025年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1次,除此之外,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能力,能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致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并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五、备查文件
1、《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决议》;
3、《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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