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6-020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合并利润表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毕于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崔玲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毕于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崔玲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6-021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14日以电话及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毕于东先生召集并主持,以现场和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及摘要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6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全体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规范公司治理。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具体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票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26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报告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及其附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和信专字(2026)第000125号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杨向宏先生、张俊学先生、王磊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详见2026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会议上,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包腊梅、毕松羚回避表决。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详见2026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全文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
《公司2026年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6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降低汇率波动风险以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主业生产经营,经审慎考虑,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不超过等值50,000万元人民币额度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票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及其附件《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2026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26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融资额度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上述综合融资额度授权期限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2026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推动落实中国证监会“有关推动一年多次分红”的政策指导意见,增强投资者回报,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在公司同时满足当期盈利、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公司章程》且不存在重大资金需求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时间节点及次数由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详见2026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包腊梅、毕松羚、毕于村、李振建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包腊梅、毕松羚、毕于村、李振建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同意提名毕于东先生、毕于村先生、毕松羚先生、邱建军先生、杨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2026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同意提名赵斌先生、张俊学先生、王磊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张俊学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且在公司连续任期未超过6年。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2026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详见2026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6-022公告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预案公告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股本若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3.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审议程序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707,138.19 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86,890,139.58 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止2025年末,母公司口径的可供分配利润为988,367,864.88 元。
3.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005,093.00股,按公司目前总股本349,334,023.0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345,328,930.0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将派发现金红利69,065,786.00元(含税)。上述现金红利派发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经营发展。
4.上述现金分红金额加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34,635,981.10元(含税),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03,701,767.10元(含税);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50,731,020.48元;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54,432,787.58元,占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8.98%。
(二)调整原则
自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保持分配比例不变,即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其他说明: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理念。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和发展阶段、当前及未来现金流量状况、自身经营模式和盈利水平等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长期战略规划的同时,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本次现金分红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审字(2026)第000578号《审计报告》;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6-023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包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管理、财务报告管理、筹资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成本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工程管理、营销管理和涉及公司各项工作的运营管理。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财务报告管理、筹资管理、投资管理、成本管理、营销管理和运营管理。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以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错报(包括漏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1)内部控制环境无效;
2)发现管理层已经或涉嫌舞弊;
3)直接导致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或漏报;
4)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5)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或很可能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通常认定为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间接导致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或漏报;
3)其他可能影响财务报表或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根据对内部控制目标实现影响程度,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分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确定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的等级情况: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1)“三重一大”事项未经过集体决策程序;
2)直接影响投资决策的失误;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出现重大安全生产等事故;
4)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5)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
6)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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