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华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债券代码:241770 债券简称:24华阳Y1
债券代码:241771 债券简称:24华阳Y2
债券代码:241972 债券简称:24华阳Y4
债券代码:244056 债券简称:25华阳Y1
债券代码:244057 债券简称:25华阳Y2
债券代码:244293 债券简称:25华阳Y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045,971,295.3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7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607,5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54,977,5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0.2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并兼顾股东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华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
债券代码:241770 债券简称:24华阳Y1
债券代码:241771 债券简称:24华阳Y2
债券代码:241972 债券简称:24华阳Y4
债券代码:244056 债券简称:25华阳Y1
债券代码:244057 债券简称:25华阳Y2
债券代码:244293 债券简称:25华阳Y3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财务审计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拟续聘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6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审计费用支付事宜。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一、拟续聘的财务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爱斌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云飞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任家虎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包含子公司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319万元。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以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合并报表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以及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耀忠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丁慧春女士,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4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春辉先生,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5、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及压力测试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51万元。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以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审计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以及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等业务的规定,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6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一)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两家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上述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需要。建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6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6年度实际工作情况给予支付。
(二)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本次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华阳股份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
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合规管理领导小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合规委员会办公室、节能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董事会每年审议并披露年度ESG报告,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担任本部门合规管理员,按月/季度逐级上报汇报工作进展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碳排放管理办法》《节约能源管理办法》《能源计量管理办法》《物资管理工作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合规管理制度》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R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备注: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经评估,“科技伦理”议题与公司现有业务范围、经营活动无关联,不具备财务重要性与影响重要性,因此未进行披露。
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华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1
债券代码:241770 债券简称:24华阳Y1
债券代码:241771 债券简称:24华阳Y2
债券代码:241972 债券简称:24华阳Y4
债券代码:244056 债券简称:25华阳Y1
债券代码:244057 债券简称:25华阳Y2
债券代码:244293 债券简称:25华阳Y3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6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上午9:30在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董事长王永革先生因公务出差,不能现场参加本次董事会,委托董事王大力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五)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王大力先生主持。公司党委委员、高管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二)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三)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独立董事尚需在公司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志远》《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青锋》《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姚婧然》。
(四)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五)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六)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七)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八)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九)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确认: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与华阳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交易,严格依据合同执行,且定价公允,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关联董事王永革、王大力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十)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二)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三)关于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确认:
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较为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遵循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关联董事王永革、王大力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十四)关于向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确认:
公司通过向财务公司申请授信,可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满足公司资金需求。财务公司授信审批速度快,授信额度可根据需求随时使用,有助于提升资金流动性、降低融资成本。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关联董事王永革、王大力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五)关于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六)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七)关于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十八)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九)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2025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2025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行动方案的公告》。
于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议案四、五、六、七、八、十、十一、十二、十五、十六;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议案九、十三、十四;全部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0348 公司简称:华阳股份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3,607,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7元(含税)。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坚守“传统能源 + 新能源新材料” 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深耕煤炭产业固本强基,攻坚新能源新材料创新突破,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提质增效。
公司以无烟煤开采、洗选及销售为主营业务,拥有9座主力生产煤矿及1座在建煤矿。聚焦优质产能释放与资源储备升级,公司实现产量与储量双向稳步增长:七元公司顺利转入生产阶段,榆树坡公司完成产能核增,加之泊里公司即将启动联合试运转,公司核定产能将提升至4590万吨/年。通过地质精准勘探、优质资源竞买等多元化举措,公司资源保障能力大幅增强,煤炭资源总量达65.7亿吨。公司所有生产矿井均完成智能化建设并通过山西省能源局验收,成为山西省首家实现全矿井智能化的企业。经过多年精心培育,公司“阳优”品牌已成为国内无烟煤行业知名品牌,凭借稳定的煤质、可靠的供应能力及优质的售后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与信赖。2025年公司原煤产量达4161万吨、销量3960万吨,实现营业收入214.44亿元、归母净利润17.03亿元,经营成果稳健。
在新能源新材料领域,公司实现关键技术突破与产业布局落地:与中科院物理所深度合作,完整构建钠离子“材料-电芯-电池-应用”全产业链,已成功实现商业化应用;T1000级高性能碳纤维项目于2025年11月建成投产,生产12K小丝束T1000级碳纤维。
2026年,公司将继续做强煤炭主业、做精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全面提升成本控制、科技创新、市场拓展三个竞争力,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取得显著成果:一是七元公司已正式转入生产矿井序列,泊里公司加快推进矿井联合试运转,于家庄项目有序开展前期手续办理与开工筹备,未来公司煤炭产能规模有望稳步提升,煤炭主业发展根基进一步夯实。二是公司 T1000 级碳纤维项目建成投产,产品性能优良,可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高端装备、风电新能源及新型储能等领域,标志着公司在高端新材料领域取得重大技术突破,为公司产业结构优化与高质量转型发展奠定重要基础。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华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债券代码:241770 债券简称:24华阳Y1
债券代码:241771 债券简称:24华阳Y2
债券代码:241972 债券简称:24华阳Y4
债券代码:244056 债券简称:25华阳Y1
债券代码:244057 债券简称:25华阳Y2
债券代码:244293 债券简称:25华阳Y3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股份”“公司”)拟向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40亿元,期限1年,利率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同期商业银行利率水平(截至2026年3月15日,公司在商业银行同类同期商业银行一年期利率最低是2.11%)。
●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除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发生1笔贷款,累计金额为1.5亿元,累计利息支出为229.04万元。
● 本次关联交易无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资金需求,进一步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与风险,公司拟向财务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利率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同期商业银行利率水平(截至2026年3月15日,公司在商业银行同类同期商业银行一年期利率最低是2.11%)。授信主要用于公司办理贷款、票据等融资业务。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发生1笔贷款,累计金额为1.5亿元,累计利息支出为229.04万元,发生利息金额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向其申请授信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成立于1988年1月23日,注册地为山西省阳泉市矿区北大西街29号,注册资本为177947.61万元。经营范围: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6.从事同业拆借;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8.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9.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财务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三)交易方的资信状况
截至目前,财务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资金需求,进一步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与风险,公司拟向财务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利率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同期商业银行利率水平(截至2026年3月15日,公司在商业银行同类同期商业银行一年期利率最低是2.11%)。授信主要用于公司办理贷款、票据等融资业务。
公司授权财务总监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信贷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等文件。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详见公司2025-039号公告),公司在国家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争取取得比其他金融机构更为优惠的费率,降低财务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进一步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与风险,拟向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支持。财务公司具备以下优势:
1.融资渠道多元化:提供多样化的融资产品,满足公司不同资金需求;
2.审批效率高:授信审批流程快捷,额度可根据需求随时提用、随时偿还,显著提升资金流动性;
3.资金统筹管理:通过整合公司及分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闲置存款额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是公司经营活动的市场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王永革、王大力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并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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