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276                                                  公司简称:恒兴新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e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剩余股数(股权激励预留股)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24日,公司总股本207,649,49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剩余股数(股权激励预留股)后为207,484,60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31,122,690.7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1.85%。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31,122,690.75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1,604,754.5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42,727,445.2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1.18%。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1,122,690.7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1.85%。

  如在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属于精细化学品和化工新材料行业(以下统称精细化工行业),产品下游深度覆盖绿色除草剂、锂电池电解液、绿色食品及饲料添加剂、香精香料、高档环保溶剂、医药中间体等核心领域,与新能源、高端制造、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度契合,市场应用场景持续拓宽。

  当前,全球精细化学品品种已超10万种,产品多样化、工艺清洁化、高性能化、系列化、专用化成为行业核心发展标志。作为石化化工行业稳增长、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精细化工行业凭借高附加值、高需求增速的显著特征,成为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物质基础。我国精细化工产业近年来发展势头迅猛,产业规模持续扩大,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已达约3.9万亿元,生产产品超过3万种,其中农药、染料、涂料、颜料、食品和饲料添加剂等品类产量稳居世界第一,产业竞争力持续凸显。从行业发展数据来看,2020至2025年,我国精细化工行业总产能从1.85亿吨增至2.47亿吨,年均复合增长率达6.0%,但增长重心已从传统大宗中间体转向电子化学品、生物基材料等高附加值专用化学品,后者产值占比从28%跃升至46%,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

  为引导行业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及相关政府部门密集出台一系列支持政策,构建起全方位的政策保障体系。《“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原材料工业保障和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新材料产业规模持续提升,初步形成更高质量、更好效益、更优布局、更加绿色、更为安全的产业发展格局,实现“供给高端化、结构合理化、发展绿色化、产业数字化、体系安全化”的具体目标,并强调到2035年成为世界重要原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应用高地。2024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联合发布《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进一步明确总体发展目标:到2027年,石化化工产业精细化延伸取得积极进展,攻克一批关键产品以增强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保障能力,突破一批绿色化、安全化、智能化关键技术以提升能效水平、降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培育5家以上世界一流企业、500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20家以上特色化工园区,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上下游协同的创新发展体系。此外,“双碳”目标下的绿色转型政策、新质生产力培育相关部署,进一步推动行业向低碳合规、自主可控方向迈进。

  在多重因素驱动下,我国精细化工行业正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双碳”目标、国产替代、消费升级构成行业转型的核心驱动力,推动行业加速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方向演进。技术层面,连续流微反应、生物催化、电化学合成等绿色工艺广泛应用,AI辅助研发与数字孪生系统使新产品开发周期平均缩短35%,行业单位产值VOCs排放强度较2020年下降41%,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全球产业格局方面,依托巨大的市场需求、完整的产业链配套及成本优势,全球精细化工产业加速向我国转移,我国已成为全球精细化工行业的重要生产基地与消费市场,国际合作机会持续增多。区域布局上呈现“东优西进”格局,华东地区聚焦高端研发与小批量生产,中西部依托绿电与资源禀赋承接高载能项目,形成专业化产业集群。同时,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CR10集中度从2020年的19%上升至2025年的28%,头部效应日益凸显,整体呈现以高端精细化工产品为核心、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集聚发展的良好态势。未来,随着碳关税(CBAM)、RCEP等国际规则实施及ESG标准趋严,具备绿色认证、碳足迹追溯能力与底层创新能力的企业将占据竞争优势,行业将进一步向“技术密集+服务集成+低碳合规”三位一体模式演进。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围绕成为一家具有规模化高端产品生产能力的世界知名特种化学品公司这一长期目标,在碳基化学品主业领域持续推进产品系列化、生产一体化、业务绿色化、技术高端化,丰富产品结构,打造特色优势。同时,稳步推进“碳-硅双轮驱动”战略落地,拓展多元发展赛道,为公司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产销量、营业利润稳步提升

  报告期内,化工行业仍处于周期性调整阶段,公司精准把握行业趋势,依托四大生产基地的坚实支撑与精细化管理,充分挖掘产能潜力,调整产品布局,扩大产品下游应用领域,推出更多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实现产销量稳步增长,培育新的收入增长点。

  在生产方面,公司持续推进四大生产基地建设,产能持续释放,总产量较上年同期实现稳步提升;在销售方面,公司凭借稳定的产品品质与全产业链协同优势,有机酯类等产品矩阵不断丰富,国内外市场持续拓展。

  2025年,公司总产量达9.93万吨,同比增长14.70%;销售产品数量为7.85万吨,同比增长20.83%;销售收入同步实现增长,同比增长18.91%,全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6,002.88万元,同比增长72.23%,下半年实现归母净利润同比增加923.14%,彰显了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增强及产能利用率的进一步提高,用实打实的业绩印证了发展韧性。

  (二)扎实稳健推进安全环保工作

  公司始终将安全环保视为公司发展的基石,将安全环保工作置于企业发展战略的核心位置,秉持对员工、社会和环境高度负责的态度,持续加大安全环保投入,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正视存在的不足,持续优化提升。

  在安全方面,公司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事前预防”,管住动态风险,不断巩固与夯实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科学谋划、精心筹备,深入开展主要负责人“五个一”活动,同时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内部会议,解决一批安全生产优化问题。2025年,公司实现了零人身伤亡、零重伤、零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的目标,顺利通过各级安全检查。

  在环保方面,公司积极推进节能减排措施,加大环保设备投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废弃物排放,坚守业务绿色化理念,各子公司的环保设施基本稳定运行,顺利通过各级环保检查,实现了零环境污染事故的目标。江苏辰兴和宁夏港兴完成排污许可证更新工作,山东衡兴已被列入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

  (三)持续提高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能力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核心动力,公司持续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思路,提高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研发团队建设与平台搭建,深化产学研合作,为公司高端化、系列化发展提供坚实技术支撑。

  在研发团队与平台建设方面,2025年度,公司研发团队引入数名高层次专业人才,为研发工作注入新活力。建成有机硅和生物合成研发平台,加速有机硅和生物基相关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同时正在筹建精馏中试平台,为未来研发工作搭建坚实基础。公司组建多组自主研发团队,围绕现有产品的生产瓶颈问题和产业链上下游产品,做好工艺技术提升,研发新产品、新工艺和新装备,实现绿色、高效、安全生产。全年开展多项自主研发项目,特种聚酯新材料关键中间体、日化领域特种水性防晒剂等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公司做精做强、稳健发展提供坚强技术支撑。

  在产学研合作方面,公司积极关注和瞄准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的制高点,深化与国内著名高校的深度合作,与浙江大学、厦门大学、江南大学、天津大学等高校教授团队及科研人员展开合作,开展多项合作研发项目。多项合作研发成果为公司未来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助力连云港、山东及宁夏厂区的生产工艺持续优化、规划项目稳步建设推进,推动科研成果产业化。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834.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9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02.88万元,同比增长72.23%;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89,609.45万元,同比上升3.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6,745.20万元,同比上升1.68%。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0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注:2025年度相关数据尚未审计完成。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周文亮先生,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斯迪克(300806.SZ)、英力股份(300956.SZ)、五洲医疗(301234.SZ)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钱玮,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胡田富,202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鹏,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浙江建投(002761.SZ)、浙江交科(002061.SZ)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过锡装股份(001332.SZ)、宏润建设(002062.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周文亮于2026年1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监管措施1次,除此之外,签字注册会计师钱玮、胡田富、项目质量复核人李鹏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其他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6年度审计包括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审计费用将以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5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十三号——化工》要求,现将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单位:吨、万元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吨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吨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无。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由公司统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情况使用,不构成公司的实质承诺和预测,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4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至5月2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JSHX001@zhgchem.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8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3:00-14:00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张千先生

  总经理:王恒秀先生

  董事会秘书:吴叶女士

  财务总监:周红云女士

  独立董事:陆宝莲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公司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至5月2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JSHX001@zhgchem.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询问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吴叶女士

  电话:0510-87865006

  邮箱:JSHX001@zhgche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7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4日通过书面文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张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结合财务审计的相关情况,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次会议进行了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企业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以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薪酬水平,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编制了2026年度(即从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董事(含独立董事)薪酬标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企业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以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关联董事张剑彬、张千、王恒秀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并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2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陈丰秋、陆宝莲、鲍旭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陈丰秋、陆宝莲、鲍旭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会议审议了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的议案》

  会议审议了《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公司治理情况,公司编制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切实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真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所审议部分议案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拟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8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剩余股数(股权激励预留股)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剩余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8,274,902.6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剩余股数(股权激励预留股)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24日,公司总股本207,649,49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剩余股数(股权激励预留股)后为207,484,60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31,122,690.7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1.85%。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31,122,690.75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1,604,754.5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42,727,445.2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1.18%。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1,122,690.7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1.8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注:公司于2023年9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发行上市,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计算口径仅体现2024年、2025年数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通过。同时,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公告编号 :2026-023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8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宜兴市青墩路1号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18日

  投票时间为: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董事会第三届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宜兴市中港投资有限公司、宜兴港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张千、宜兴市千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王恒秀、张翼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参加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他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加会议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2026年5月14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或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时间、地点:

  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13:00-15:00

  登记地点:宜兴市青墩路1号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叶

  地址: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宁支路

  电话:0510-87865006

  Email:JSHX001@zhgchem.com

  2、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好相关证件的原件,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特此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