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08 证券简称:佳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收费合计13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2025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专项报告鉴证费用4万元,母公司单体审计费用5万元,成都皓晶电磁测控技术有限公司审计费用1万元。
2026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协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没有违反独立性和诚信的情况,拥有优秀的执业团队和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保障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和公允。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08 证券简称:佳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驰科技”)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现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2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08元,共计募集资金1,083,470,8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0,706,407.8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2,764,392.1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1月29日到位,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文号为中汇会验[2024]10641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1月22日,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沙河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华支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成都佳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8月21日更名为成都佳骋创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其他异常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9,235.1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4]10899号)。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均含开立及背书转让)等方式预先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款项,后续按月统计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由于经办财务人员误认为定期存款不属于现金管理,公司未于前述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25年12月29日)前赎回定期存款27,500.00万元。公司及保荐人于次月第一个工作日(即2026年1月4日)自查时发现存在上述问题,并于当日赎回了相应定期存款。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为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并进一步完善公司产能布局,公司将“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8,483.31万元全部变更用于“电磁测控系统生产制造及测试基地建设项目”。同时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佳骋创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成都市郫都区现代工业港南片区新经济产业园变更为成都市郫都区(具体地点以行政管理部门审批为准)。
2025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表2。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除前述情形外,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过程中发生超过授权有效期后赎回的情况外,我们认为,佳驰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佳驰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2025年度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过程中发生超过授权有效期后赎回的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使用募集资金不规范的情形。公司除前述情形外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八、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5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708 证券简称:佳驰科技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2026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06.41万元,较2025年同期增长23.93%,公司经营发展态势良好。
公司持续围绕布局的“新形态电磁功能结构件”“新一代电波暗室(以及以此为延伸的电磁测控领域)”“电磁维护”三大业务领域,加大研发投入,持续进行关键技术攻关;2026年一季度研发费用较2025年同期增长24.94%。同时,2026年一季度,由于部分客户回款节奏与2025年一季度不同,信用减值损失冲回较2025年同期大幅降低。研发费用增长和信用减值损失冲回降低均影响净利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姚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瑶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舲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姚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瑶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舲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姚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瑶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舲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708 证券简称:佳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供应商结算方式,公司(含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银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沙河支行,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相关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授信额度内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审议表决。以上综合授信无需公司缴纳保证金或提供担保,公司若在实际授信过程中缴纳保证金或提供相关担保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办理授信额度项下的授信业务等具体事宜。
本次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是日常经营所需,有助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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