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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 公告

  证券代码:688603         证券简称:天承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提高资金营运效率,优化债务结构并降低综合融资成本,进一步增强公司应对市场竞争的抗风险能力,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一、授信额度及期限

  1、授信额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营运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并以最终与各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合同及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2、授信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授信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授信业务品种

  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并购贷款、贸易融资等(具体业务品种及使用条件以相关金融机构最终审批核准的结果为准)。

  三、授权事宜

  为提高融资决策效率,保障相关业务的顺利开展,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期限内,代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权办理本次授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以及公司以自有资产为自身债务设定的抵押/质押合同等)。如前述授信业务涉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资产抵质押金额达到相关审议标准的,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另行履行相应的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具体办理上述授信项下的各项融资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03         证券简称:天承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和行业惩戒0次。期间有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行政处罚2次、纪律处分1次、行业惩戒1次(除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兆钢,2008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1年9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2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6家,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7家,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素,2023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1家,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5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徐文博,2017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2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5家,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5家,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费用

  关于2026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北京德皓国际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期间,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圆满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03         证券简称:天承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8

  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49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14,534,232.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382,76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7,379,026.55元。截至2023年7月4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41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专户存放、专款专用、如实披露,保护投资者权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0,000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2025年8月28日至2026年8月27日。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报告期内,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8月及11月,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先后发生一笔非募投项目报销款支出(1,804.84元)及一笔水电费代缴款收入(1,737.90元),均因财务人员误操作所致。公司发现后已分别将相关资金原路退回。上述情况未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造成实质影响。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天承科技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天承科技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认为:除本核查意见已说明的财务人员误操作以外,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集成电路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电镀添加剂系列技改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大于100%系使用了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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