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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566         证券简称:吉贝尔          公告编号:2026-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2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镇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2日

  至2026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01、4.02、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0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通汇瑞投 资有限公司、耿仲毅、俞新君、张春、胡涛、上海烜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烜鼎飞扬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关联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符合会议要求,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6年5月21日10:00-17:00到公司证券投资部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5月21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镇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至公司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镇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邮编:212000

  联系电话:0511-88898101-8081

  电子邮件:ir@jbepharm.com

  联系人:翟建中

  特此公告。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88566                                                  公司简称:吉贝尔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年度报告全文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60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199,430,86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1,852,024.9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的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1,852,024.90元(含税),并于2025年9月17日实施完毕。

  如在本次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     √不适用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1.1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2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药物研发、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功能涵盖提升白细胞、抗高血压、增强免疫力、治疗关节疾病、抗眼部感染、治疗支气管炎、保护肝功能等多个治疗领域,并正致力于治疗抑郁症、肿瘤、胃病等疾病的创新型药物的研发。

  1、主要在产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在产产品包含片剂、胶囊剂和滴眼剂三种剂型。

  (1)片剂

  报告期内,公司片剂产品主要为利可君片、尼群洛尔片、醋氯芬酸肠溶片、细辛脑片。

  ①利可君片

  利可君片是一种具有升白功效的化学药品制剂,对白细胞有促进增生的作用,可广泛用于预防、治疗白血球减少症及血小板减少症等,特别是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具有显著疗效。产品为半胱氨酸衍生物,具有独特的分子结构,服用后能被肠道迅速吸收,体内代谢产物为氨基酸类,具有稳定升高白细胞的作用,不良反应十分罕见,适合长期服用。2022年5月,由国内权威肿瘤疾病专家石远凯、顾晋等编著的《临床路径释义·肿瘤疾病分册(2022年版)》正式出版,利可君片被作为治疗恶性肿瘤疾病的推荐用药收录在册:研究表明,利可君片对预防及治疗恶性肿瘤患者在放疗、化疗过程中发生的骨髓抑制现象具有显著效果。目前,利可君片已单独或联合其他药物用于临床上白细胞减少症的治疗,具有良好的疗效。

  作为国内主流的升白药口服制剂,利可君片已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等,其使用范围广泛,目前已基本覆盖国内三甲医院。利可君片在升白市场领域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利可君原料药合成、分离、提纯难度大,质量控制技术门槛高。公司对利可君原料药及制剂进行了系统性二次开发:对工艺进行了优化,使原料质量得以提升,并提高了技术壁垒,克服了原来利可君质量检测方法中含量测定方法的不足,准确性、灵敏度和可靠性都高于原方法,从而确保产品安全有效,形成了现行的利可君片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利可君系统性二次开发后原料含量提升至99%以上。同时,公司就利可君晶型的制备方法以及用途申报专利保护并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一种利可君的晶型A及其制备方法、用途”“一种利可君的晶型B及其制备方法、用途”发明专利证书,进一步降低利可君片及其原料药被仿制的风险,提升利可君片的技术保护。公司目前仍是国内外唯一生产利可君片的企业,也是利可君片国家药品标准起草单位。

  

  ②尼群洛尔片

  尼群洛尔片是国内首个一类复方抗高血压新药,用于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更适用于轻中度高血压合并心率快患者。尼群洛尔片是公司首创的由低剂量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和β受体阻滞剂组成的复方制剂,钙通道阻滞剂具有的扩张血管和轻度增加心率的作用,恰好抵消β受体阻滞剂的收缩血管及减慢心率的作用,在高血压伴高心率治疗领域具有显著疗效和明显优势。

  尼群洛尔片及其制备方法获得多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其中专利“复方抗高血压制剂”(专利号:201310152399.0)获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优秀奖。尼群洛尔片已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同时被《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24年修订版)》《县域高血压合理用药与综合管理指南2024》《中国老年高血压管理指南(2023)》《基层心血管病综合管理实践指南 2020》等多部指南列为推荐用药。

  公司是尼群洛尔片国家药品标准起草单位和独家生产企业,市场上不存在尼群洛尔片的仿制药。

  

  ③醋氯芬酸肠溶片

  醋氯芬酸肠溶片主要用于治疗由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椎炎等引起的疼痛和炎症,并能够有效缓解术后疼痛。该药品为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作用,其作用机理主要是通过抑制环加氧酶活性,从而使前列腺素合成减少。该药品属于肠溶片,可减少药物对胃粘膜的刺激,口服吸收迅速且完全,生物利用度几乎达到100%,具有良好的临床效果。该药品获得国家化药二类新药证书,是国家重点新产品,已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

  

  ④细辛脑片

  细辛脑片主要用于支气管炎和支气管哮喘。细辛脑片能对抗组胺、乙酰胆碱,缓解支气管痉挛,起到平喘作用,对咳嗽中枢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同时本药品可引起分泌物增加,使浓痰变稀,降低痰液粘滞,易于咳出,具有类似氨茶碱松弛支气管平滑肌作用。此外,本药品还具有起效快、作用时间长的特点。

  

  (2)胶囊剂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胶囊剂产品为玉屏风胶囊及益肝灵胶囊。

  ①玉屏风胶囊

  玉屏风胶囊主要功效为益气,固表,止汗。用于表虚不固,自汗恶风,面色?白,或体虚易感风邪者。该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不添加任何辅料,干法制粒直接灌装成胶囊剂,与其他剂型相比稳定性好且便于携带和服用。玉屏风胶囊是公司独家产品,为中药四类新药,江苏省火炬计划高新技术产品,已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并入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②益肝灵胶囊

  益肝灵胶囊为保肝药,主要成分为水飞蓟素,具有改善肝功能、保护肝细胞膜的作用,可用于急慢性肝炎和迁延性肝炎,且副作用较小。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当机体免疫力下降时造成的肝组织损害具有预防作用。该产品辅料中使用的大豆磷脂对水飞蓟素保护肝细胞有协同作用,同时大豆磷脂具有抗氧化作用,对肝肿瘤的形成有一定的预防作用。该药品已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

  

  (3)滴眼剂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滴眼剂产品包括加替沙星滴眼液和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①加替沙星滴眼液

  加替沙星滴眼液主要用于敏感菌所引起的急性细菌性结膜炎。该产品抗菌作用是通过抑制细菌的DNA旋转酶和拓扑异构酶Ⅳ,从而抑制细菌DNA复制、转录和修复过程。本药品是国家化药二类新药,被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

  

  ②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主要用于治疗急、慢性细菌性结膜炎、睑缘炎、麦粒肿、睑板腺炎、泪囊炎、角膜炎和角膜溃疡等外眼部感染。该产品抗菌谱较广,适用于多种病菌感染;通过添加玻璃酸钠,药物黏度得到有效提高,延长了滴眼液在眼中的停留时间,并阻止滴眼液通过鼻泪管流向口腔,提升产品疗效,增加舒适度。

  

  2、主要在研产品

  公司坚持“以患者需求为核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新药研发理念,构建了以复方制剂研发技术、氘代药物研发技术、脂质体药物研发技术为支撑的研发技术平台,开启了一系列创新性药物的研发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在研产品如下:

  (1)抗抑郁新药JJH201501及其制剂的研究开发

  公司在研抗抑郁新药JJH201501是一种新型的多受体作用机制的抗抑郁药,具有明显的抗抑郁作用,并且具有明显改善学习记忆的作用。临床研究表明,JJH201501可明显延长药物在人体内的半衰期,延长药物在体内滞留时间,提高药物在体内的血药浓度以及AUC,减慢药物在体内的代谢速度,有望成为新型抗抑郁症药物。抗抑郁新药JJH201501已完成III期临床试验,临床试验结果显示,JJH201501疗效显著,安全性良好,不良反应更低,目前药品注册批件申报工作(NDA)正在筹备中。

  (2)抗肿瘤新药JJH201601原料药及其纳米制剂的研究开发

  公司与上海交通大学颜德岳院士及其团队对多西他赛进行结构改造,通过分子设计和药效试验筛选,得到全新化合物JJH201601,利用脂质体技术将其开发为脂质体制剂,并按照新药相关研究要求完成了临床前药效、药理、毒理等研究。注射用JJH201601脂质体在多种实体瘤CDX模型上的抑瘤作用显著,且均强于进口多西他赛注射液(商品名:泰索帝),并具有更低的毒副作用。同时,在多项由重度免疫缺陷小鼠构建的PDX荷瘤模型上,JJH201601也表现出优于阳性对照多西他赛、白蛋白紫杉醇、替吉奥和吉西他滨的抑瘤效果,且药物的耐受性和安全性较好。抗肿瘤新药JJH201601已完成I期临床试验,临床试验结果显示安全性好,疗效确切,目前正在开展IIa期临床试验,已完成受试者入组工作,正在进行随访观察和评价。

  2025年7月,公司收到《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批准注射用JJH201601脂质体联合西妥昔单抗(β)和/或特瑞普利单抗在晚期头颈部鳞癌中开展临床试验。

  (3)抗胃酸新药JJH201701原料药及其制剂的研究开发

  抗胃酸新药JJH201701是一种新型钾离子竞争性酸阻滞剂(potassium- competitive acid blocker,P-CAB),药物起效迅速,且半衰期长,抑酸作用显著。JJH201701是公司在沃诺拉赞的基础上,采用结构修饰改造,开发出的全新化合物,一方面增大了药物活性,另一方面解决药物的不良代谢问题,通过初步药效和药代研究表明,JJH201701对大鼠基础胃酸的分泌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目前,JJH201701已确定合成路线,合成了符合要求的样品,并完成成药性评价,正在开展合成工艺优化工作。

  (4)治疗胆囊炎胆结石药物JJH201801原料及制剂的研究开发

  牛磺熊去氧胆酸(tauroursodeoxycholic acid)临床主要用于治疗胆囊胆固醇结石、原发硬化性胆管炎、原发胆汁性肝硬化和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等。公司利用氘代技术,对牛磺熊去氧胆酸进行结构改造,通过分子设计和药效试验筛选,筛选出目标化合物JJH201801,该化合物在血液中稳定,对正常细胞的毒性明显降低。目前,JJH201801正在进行合成路线及工艺优化。

  (5)降糖药——桑叶提取物以及桑酮碱胶囊的研究开发

  公司以桑叶中的总生物碱与总黄酮开发治疗2型糖尿病的中药新药,通过多途径降低血糖,同时可以有效地预防并发症发生,并缓解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的症状,提高病人的生活质量。

  药学研究方面,公司已完成桑叶药材来源并鉴定,建立药材的质量标准,完成桑叶有效部位总黄酮和总生物碱提取工艺筛选和优化,并初步建立相应的质量标准,正在开展工艺放大研究、质量研究和稳定性研究;制剂已完成处方工艺筛选,制定初步质量标准,正在进行提取工艺优化和质量方法学研究。

  (6)麻醉镇痛药——JBE-01原料及制剂的研究开发

  麻醉镇痛药JBE-01,是依托脂质体药物研发技术平台开发的二类新药。术后疼痛是手术之后立即产生的疼痛,一般术后三天正是患者最疼痛难忍的阶段,普通注射液单次注射仅维持数小时镇痛效果,易造成患者顺应性不佳。JBE-01脂质体与普通注射液相比,能够在较长时间内维持有效血药浓度,从而维持长时间镇痛效果,且没有药物突释行为造成的不良反应。目前JBE-01正在开展合成工艺和制剂处方工艺优化。

  (7)复方降糖新药JBE-03原料药及其制剂的研究开发

  公司利用氘代技术平台和复方制剂技术平台,通过分子设计和不同机制的药物进行配伍筛选,得到一个全新的复方降糖新药JBE-03,用于2型糖尿病的治疗,该复方制剂明显提高了降糖效果,且不良反应明显减少。目前,复方降糖新药JBE-03正在进行合成路线及工艺优化研究。

  (8)复方降高血压新药JBE-04原料药及其制剂的研究开发

  公司利用氘代技术平台和复方制剂技术平台,通过分子设计和不同机制的药物进行配伍筛选,得到一个全新的复方降高血压新药JBE-04,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该复方制剂明显提高了降压效果,且不良反应明显减少。目前,复方降压新药JBE-04正在进行合成路线及工艺优化研究。

  2.2 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坚持“以患者需求为核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新药研发理念,构建了完整的创新药物研发体系、专业的研发技术团队,全面涵盖新药从化合物筛选与成药性评价、合成工艺研究、制剂工艺研究、质量研究、临床前药理毒理研究、临床研究、药品注册以及工业化等模块。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建立了以复方制剂研发技术、氘代药物研发技术、脂质体药物研发技术为支撑的新药研发技术平台,以项目负责制为管理模式开发创新药物。同时,在自身研发的基础上,公司积极与高校、科研院所及CRO公司等开展技术合作,通过整合内外部研发资源,采用技术开发合作的方式,完成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成果的转化,达到开发成本、效率的优化。

  2、采购模式

  公司由采购部门统一负责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采购供应。公司定期召开产销协调会,在产销协调会上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合理确定未来销量,并根据销量确定产成品数量,进而确定原辅材料的采购量。采购部门根据上述计划,结合库存量,保证生产所需并留有一定的安全库存,安排每个月的实际采购品种与采购量。

  采购部门、生产部门、质量部门等协商筛选供应商,从选择供应商开始严格把关。公司在选定供应商前,公司质保部会对所有生产用物料的供应商进行质量评估,通过对物料风险分析,包括所生产的药品质量风险、物料用量以及物料对药品质量的影响程度等因素,确定物料的安全等级,并根据不同的安全等级对物料执行不同的供应商评估和批准操作规程。如质量评估需采用现场质量审计方式的,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主要物料供应商的质量体系进行现场质量审计,并对质量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行使否决权。

  公司现场质量审计会核实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的真实性,核实是否具备检验条件。对其人员机构、厂房设施和设备、物料管理、生产工艺流程和生产管理、质量控制实验室的设备、仪器、文件管理等进行检查,以全面评估其质量保证系统。

  经过供应商审计后,选择实力雄厚、资质较好、具有持续供货能力的生产企业作为公司的长期供应商,并纳入《原辅包装材料定点单位》。公司采购的原辅料及包装材料,由质量控制部门进行质量检查,合格的材料直接进入仓库,对于不合格产品进行退货处理。

  公司与供应商以原材料当期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采购价。公司已建立了《采购管理制度》《物料供应商评估和批准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各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采取“按计划生产”的方式进行。营销部门根据市场情况及过往经验预估市场需求量后通知生产部门,生产部门根据现有产品库存,制定相关医药产品的生产计划并交付所属生产车间。通常公司在确保产品能够充分满足医院及零售药店等药品销售终端对公司产品需求的情况下,均会保持一定的产品安全库存量。

  各生产车间接到部门生产计划后,立即组织相关生产人员安排产品生产。目前,公司所有在产剂型均已经通过GMP认证,严格按照GMP认证要求开展各类生产。在生产过程中,公司质量控制部门将全程对生产进行监督、检验,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生产结束后,质量控制部门将对药品质量进行进一步把控,确保流向市场的产品能够满足标准要求。

  4、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学术推广+药品流通商”的销售模式。公司基于产品特性及市场需求进行专业化的市场推广,聚焦产品功能优势及应用领域,通过具备资质的药品流通商将产品销售至医院、药店等终端,实现产品销售,以满足广大患者的用药需求。近年来,公司不断优化营销策略,调整组织结构,成立院线、尼群洛尔和OTC三大事业部,设立运营中心,负责学术支持、商务支持、后勤保障等工作,持续加强营销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营销体系内控制度。

  2.3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药物研发、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功能涵盖提升白细胞、抗高血压、增强免疫力、治疗关节疾病、抗眼部感染、治疗支气管炎、保护肝功能等多个治疗领域,并正致力于治疗抑郁症、肿瘤、胃病等疾病的创新型药物的研发。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

  ①行业发展概况

  随着全球经济发展、社会老龄化程度的加深,人们的保健意识逐渐提升,医疗保健需求持续增长,医药市场保持增长态势。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预计到2030年,全球医药市场规模将达到21,059亿美元,2025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4.20%。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在市场驱动力的高速增长下,中国医药市场增速超过全球医药市场。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预测,我国医药市场规模预期2030年将达到29,911亿元人民币,复合年增长率超全球同期平均水平。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快和优化生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以及健康中国建设全面推进、居民健康消费升级等多重因素推动下,未来医药行业有望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②行业基本特点

  医药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人才密集型行业,新药研发具有周期长、投资大、难度高的特点。一款新药从开始研发到获批上市,需要经过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申请、临床研究、药品注册申请与审批、试生产、大规模生产等多个环节,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同时也会面临较大的新药研发风险。在产品生产阶段,医药产品因其特殊性,其生产需要符合严格的技术标准,对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等都有较高的要求。因此,医药行业尤其是创新药研发行业,对技术、资金、人才等都具有很高的要求。

  ③行业技术门槛

  医药行业尤其是新药研发行业,通常需要长时间的技术积累和研发经验积淀,对企业技术、资金、人才均有很高的要求,涉及到化学、药学、制药工程、基础药理、临床医学等多个学科,需要整合多个学科的专业知识技能,属于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人才密集型行业,对生产技术水平和研发创新能力要求较高,具有很高的行业壁垒。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药物研发、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功能涵盖提升白细胞、抗高血压、增强免疫力、治疗关节疾病、抗眼部感染、治疗支气管炎、保护肝功能等多个治疗领域,并正致力于治疗抑郁症、肿瘤、胃病等疾病的创新型药物的研发。

  ①现有产品所处行业地位分析

  公司主要产品利可君片适用于预防、治疗白血球减少症及血小板减少症,具有稳定升高白细胞的作用,且安全性高。利可君片作为升白化药的代表性药品,对白细胞有促进增生作用,可广泛用于预防、治疗白血球减少症及血小板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特别是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具有显著疗效,应用场景包括内分泌科、传染科、精神科、血液科、肿瘤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多个科室,市场份额在口服升白化药领域处于绝对领先地位。

  公司另一主要产品尼群洛尔片属于抗高血压类药物,是国内首个一类复方抗高血压新药,用于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更适用于轻中度高血压合并心率快患者。与市场上其他抗高血压药品种相比,尼群洛尔片在降低血压的同时,又能降低心率,针对高血压合并心率快患者具有明显的优势,临床不可替代。有关研究显示,单纯高血压伴心率快患者比例超过三分之一,公司尼群洛尔片在此领域具有明显优势和应用前景,市场空间巨大;另一方面,控制血压的同时,加强对心率的管控正逐步成为高血压治疗领域的共识,尼群洛尔片在该细分市场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场景,产品优势明显。近年来,在长城心脏病学大会暨亚洲心脏学会大会等学术会议上,尼群洛尔片以“疗效确切,安全性高,血压心率双达标”等特性,成为高血压合并高心率患者治疗的有效方案,获得专家一致好评和推荐。尼群洛尔片是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之一,公司组建专门事业部,加快扩大尼群洛尔片销售规模,预计后续能为公司带来稳定的收入增长。

  此外,公司现有产品还涉及增强免疫力、治疗关节疾病、抗眼部感染、治疗支气管炎、保护肝功能等多个治疗领域。

  ②在研产品所处行业地位分析

  公司在研抗抑郁一类新药JJH201501是一种新型的多受体作用机制的抗抑郁药,具有明显的抗抑郁作用,并且具有明显改善学习记忆的作用。临床研究表明,JJH201501可明显延长药物在人体内的半衰期,延长药物在体内滞留时间,提高药物在体内的血药浓度以及AUC,减慢药物在体内的代谢速度,有望成为新型抗抑郁症药物。抗抑郁新药JJH201501已完成III期临床试验,临床试验结果显示,JJH201501疗效显著,安全性良好,不良反应更低,目前药品注册批件申报工作(NDA)正在筹备中。

  公司在研抗肿瘤新药JJH201601是公司依托脂质体药物研发技术平台开发的一类抗肿瘤新药。公司通过分子设计和药效试验筛选,得到全新化合物JJH201601,利用脂质体技术将其开发为脂质体制剂,按照新药相关研究要求完成了临床前药效、药理、毒理等研究。注射用JJH201601脂质体在多种实体瘤CDX模型上的抑瘤作用显著,且均强于进口多西他赛注射液(商品名:泰索帝),并具有更低的毒副作用。同时,在多项由重度免疫缺陷小鼠构建的PDX荷瘤模型上,JJH201601也表现出优于阳性对照多西他赛、白蛋白紫杉醇、替吉奥和吉西他滨的抑瘤效果,且药物的耐受性和安全性较好。抗肿瘤新药JJH201601已完成I期临床试验,临床试验结果显示安全性好,疗效确切,目前正在开展IIa期临床试验,已完成受试者入组工作,正在进行随访观察和评价。

  此外,公司在研产品还涉及抗胃酸、治疗胆囊炎和胆结石、麻醉镇痛、糖尿病及高血压等。

  ③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 1 \* ROMAN I人工智能(AI)制药开启医药产业的价值新变革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将人工智能技术深度融入药物研发,全方位提升药物研发的效率与质量已成为药物研发领域新趋势。AI制药作为一种新兴的技术领域,在药物研发的各个环节都带来了创新性的应用,深刻地影响着医药行业的发展模式,推动着整个行业的变革与升级,对于缩短研发周期,降低研发成本具有积极意义。据有关报导,相较于传统药物研发,AI技术能将药物发现、临床前研究的时间缩短近40%,将临床新药研发的成功率从12%提高到约14%。随着全球创新药研发热潮的到来,AI制药产业日益受到资本市场青睐,全球各大药厂和生物科技公司积极发展AI制药,行业渗透率快速提升。中商产业研究院预测,到2026年全球AI制药市场规模将达到24.68亿美元,中国AI制药市场规模将达到24.87亿元。

  = 2 \* ROMAN II创新药正成为医药制造业的主旋律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创新药研发,推动行业从“仿制”向“创新”转型,从支付渠道拓展、目录动态调整到临床应用保障等方面构建了全链条支持体系。2025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创新药在治疗重大疾病、提高患者生存率和生活质量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市场潜力巨大。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医疗需求增加以及医保控费压力长期存在,创新药市场需求持续增长,未来将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 3 \* ROMAN III中国创新药从BD授权到全球商业化进入兑现期

  中国创新药已进入BD授权爆发+全球商业化落地的价值兑现期,从“借船出海”的License?out,转向“造船出海”的自主/联合全球商业化,现金流与利润双释放、估值从管线转向业绩。

  2025年,中国创新药“出海”BD(商务拓展)金额、数量均创新高。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消息称,2025年全年,中国创新药对外授权交易总金额达1,356.55亿美元,交易数量达157笔。

  国家药监局最新统计显示,截至2026年3月27日,我国2026年已批准10款创新药,其中2款为进口,8款为国产,创新药对外授权交易总额超过600亿美元,接近2025年全年的一半,我国创新药取得历史性突破,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和潜力。

  中国创新药正在从“引进来”到“走出去”、从BD授权到全球商业化的战略转型,进入价值兑现的黄金期。未来,BD现金流+全球商业化利润双轮驱动,行业将迎来业绩与估值双击,中国从“制药大国”迈向“制药强国”。

  = 4 \* ROMAN IV并购重组驱动医药产业升级

  《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强调要着眼医药研发创新难度大、周期长、投入高的特点,给予全链条支持,鼓励和引导龙头医药企业发展壮大,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根据Choice数据统计,截至2025年12月1日,2025年A股医药并购64起、总规模1,103.82亿元,亿元级交易37起,涉及创新药、高端器械、医药合同外包(CXO)等核心赛道。

  医药企业通过收并购能够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实现多方面的资源整合,产生协同效应,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驱动产业链升级,助力实现技术新突破、发挥管理效能、提升业务发展水平。在产业发展内在需求和各项政策推动支持下,医药行业产业并购不断呈现。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6,606.54万元,同比增长7.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160.62万元,同比增长19.28%;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71,712.37万元,同比增长7.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43,006.09万元,同比增长8.07%。公司积极推进新药研发工作,多款新药取得阶段性成果,其中抗抑郁新药JJH201501已完成III期临床试验,临床试验结果显示,JJH201501疗效显著,安全性良好,不良反应更低,目前药品注册批件申报工作(NDA)正在筹备中;抗肿瘤新药JJH201601已完成I期临床试验,临床试验结果显示安全性好,疗效确切,目前正在开展IIa期临床试验,已完成受试者入组工作。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66         证券简称:吉贝尔        公告编号:2026-006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唐炫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张玉虎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从2025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报告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洋女士,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与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一致,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守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遵循执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勤勉尽职精神,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同意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66         证券简称:吉贝尔        公告编号:2026-005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1,606,151.8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06,143,540.24元。公司2025年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60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199,430,86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1,852,024.9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次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的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1,852,024.90元(含税),并于2025年9月17日实施完毕。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注:1、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含2025年已实施的中期分红金额51,852,024.90元(含税);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66         证券简称:吉贝尔        公告编号:2026-008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或其解释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相应的变更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进一步明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适用日期

  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要求,公司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准则解释第19号的有关规定。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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