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5 证券简称:中重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集资金人民币2,688.9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的11.07%。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582号文《关于同意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9,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02,000,000.00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7,374,147.7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3年3月3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294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实际募集资金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在现有业务和核心技术的基础上,结合国家产业政策、未来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以现有产品和技术为依托实施的投资计划,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与市场竞争力。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288.91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688.91万元,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1.07%。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5年5月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自2025年6月15日起实施,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关于超募资金的相关要求。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688.9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688.9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35 证券简称:中重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5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且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900.00万元。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马冰冰、谷峰兰、徐彬在上述议案的审议中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6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9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2、江阴大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3、天津中天方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资产、财务状况较好,过往发生的交易均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事项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2026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购买材料、接受劳务等,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根据具体协议内容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确定。对于上述关联交易,公司将在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订合同或订单。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且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35 证券简称:中重科技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马冰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萍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马冰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马冰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萍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35 证券简称:中重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8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郭宪明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毛华丽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朱作武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2025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 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20万元,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110万元。2026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及实际审计业务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能力素养。立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年。
(三)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35 证券简称:中重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9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资金计划安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6年度拟向各合作银行申请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际信用证,非融资性银行保函,资产池业务,进出口押汇等与融资相关的业务。授信期限及各银行审批的授信额度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额度可在授权有效期限内循环使用。
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和授权期限内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贷款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特此公告。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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