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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离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6-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钨新能”)董事会秘书陈康晟先生因个人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陈康晟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将由公司董事长杨金洪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康晟先生的辞职报告,陈康晟先生因个人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陈康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陈康晟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并按照《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做好交接工作,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董事会对陈康晟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将由公司董事长杨金洪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三、离任人员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及保障措施

  陈康晟先生存在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未履行完毕的股份限售公开承诺,具体如下:

  “1、自厦钨新能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也不由厦钨新能回购该部分股份。

  2、除本人须遵守前述锁定期的承诺外,本人担任厦钨新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厦钨新能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厦钨新能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厦钨新能股份。

  3、本人所持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在厦钨新能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厦钨新能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所持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因厦钨新能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5、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6、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厦钨新能股份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康晟先生通过持有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宁波明智兴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81%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陈康晟先生将继续遵守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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